管理处2013年收费站供暖煤招标公告
管理处2013年收费站供暖煤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2013年收费站供暖煤采购项目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2013年收费站供暖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货物名称:
1 沫煤:约 1400 吨,沈阳处机关及北李官收费站、辽中收费站
2 型煤:约 2000吨,沈阳西站、高花东站、高花西站、茨榆坨站、辽中南站、金五台站、满都户站、新民站、新民北站、于家站共10个收费站。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壹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中的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经市级及市级以上监测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2)投标人为采矿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注册、经营、储蓄地点均须在沈阳市范围内;具有1000㎡以上的固定储煤场地;具有1万吨及以上符合本次招标条件要求的煤炭库存;具有独立运输能力及绝对保证需要随时配送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0311室(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投标人为采矿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5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49号
联 系 人: 刘殿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
项目联系人:姜佩吉
联系电话:***-********-80
传真:***-********
开 户 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210013 700080 5251 8656
投标保证金到账与否的查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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