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提升改造全市公办学校灯光照明(护眼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提升改造全市公办学校灯光照明(护眼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提升改造全市公办学校灯光照明(护眼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20】537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安宁市昆钢第一中学、昆钢第一小学、安宁市昆钢实验学校、安宁市和平学校灯光照明提升改造;第二标段:安宁实验石江学校、安宁市实验学校、安宁市县街学校、安宁中学嵩华校区、安宁市温泉小学;第三标段:安宁市八街小学、安宁市一六街小学、安宁市鸣矣河小学、安宁市第二中学、安宁市青龙学校、安宁市太平学校、安宁市禄脿学校。详见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
2.2 招标范围: 对安宁市全市16所公办学灯光照明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一标段招标规模:*******.08元,二标段招标规模:*******.78元,三标段招标规模:*******.66元) | |||
2.3 总投资:1790.7135万元 | |||
招标规模:********.52元 | |||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1个日历天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包含原灯具拆除时间),同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灯光检测报告。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 3、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中小学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小学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等国家、行业相关现行标准,确保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4、质保期及其他要求:本项目质保期须不少于五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每年出具一次灯光检测报告。每年两次定期巡检,并及时除尘。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5 其他:1.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拟投产品品牌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21以来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省外企业:省外企业应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11 10:21至2021-08-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9-02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①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路5号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102 | ||
招标联系人:赵晓玲 |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玉龙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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