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顺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顺应储能电池材料镍钴原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北海顺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顺应储能电池材料镍钴原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北海顺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拟新建顺应储能电池材料镍钴原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现对顺应储能电池材料镍钴原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造价咨询单位按本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前来投标。
2、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
(3)招标技术标准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
3、招标方式
3.1招标编号:本次项目招标编号为 BHSY—GCZB—002 。
3.2招标方式:本次项目招标方式为自主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建设规模、范围及标段划分、服务期:
5.1招标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投资额暂估4.4亿元;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
5.2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总平等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从施工至竣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
5.3标段划分及服务期: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服务期:20个月(具体时间以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为准)。
5.4项目地址: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6.2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造价咨询人员、造价咨询经验、技术能力和设备;
6.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18年-2020年)均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4具有同类工程或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3个;
6.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相应专业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工作8年以上,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造价工作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下一步评审,否则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标将于2021年 8 月30日~ 9 月 3日北京时间9:0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仅提供财务收据,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人采用汇款或转账购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完成标书费支付后,由招标人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格式见下表)
投标人名称 | 授权代表姓名、电话 | 收据邮寄地址、收件人 | 邮箱 |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提供以上1~4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还需提供汇款凭证扫描件作为购买依据,一并发至本招标公告第12条的电子邮箱。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3日前将购买标书费用汇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铁山港支行
开户名称:北海顺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账号:********0131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 23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顺应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招标人只接受邮寄(或即送即走)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时注明“XX公司过控投标文件”等字样。邮寄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高新产业园区金华路1号
收件人:张益豪(152*****101)
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快递业务的影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办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 9月 23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提前通知)。
开标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高新产业园区金华路1号四川顺应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视频出席开标会,投标人视频参加开标的方式(包括软件下载、视频房间号等)在开标前1天通知各投标人。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亚王能源集团官网(http://www.yetop.com.cn/)
中国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hinazbcg.com)
11、其他: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同一个招标项目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其他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共同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2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若需勘察现场,招标人将提供方便,由此发生的费用投标人自理。
11.3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顺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031
邮 箱:xujin@yetop.com.cn
招标人:北海顺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8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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