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1年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1年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1年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91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房间数量

(单位:间)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预算(单位:元,人民币)

采购供应商(酒店)数量(家)

每家供应商(酒店)预算金额

1

2021年中转、航延住宿服务

以实际发生为准

280

100000

2

50000

2

2021年中转、航延餐饮服务

早餐

(每人)

10

正餐

(每人)

20

夜宵

(每人)

10

合计

1000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2. 如实际招标数量未达到计划招标数量,则标段剩余预算金额作废,不可进行二次分配;如酒店分摊预算金额不足,尽可申请一次追加预算,追加比例上限为原金额的30%。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

以发生航延实际入住酒店为准

以发生航班延误时间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21年7月12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必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

2.8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半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9供应商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为合作模式的,提供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

2.10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网络同等房型最低售卖价(特价房除外);供应商承诺节假日等旺季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投标报价基础上提出溢价。(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任意三天的网络价格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2.11供应商具备用餐的中、西餐厅或自助餐厅,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自营或合作餐饮单位,需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及现场照片、承诺函)

2.12为及时有效分流现场旅客缓解现场工作压力,同时减少旅客往返酒店车程时间,采购距离长春龙嘉机场T2航站楼单程车程55公里范围以内的酒店。(依据“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测算的最短公路距离为准)

2.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2.14 第一个标段:A类酒店,供应商必须是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网络评分4.5(含)以上酒店,客房数量不少于300间。(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复印件或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络评钻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2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23时59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机场

邮编:13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女士,****-********

EMAIL: dygsfk@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长春龙嘉机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吉林分公司采购办

联系地址:吉林大路5038号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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