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集镇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界集镇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6
泗洪县界集镇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一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界集镇工业集中区(S245北侧、界曹路西侧)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00万元
1.3工 期:工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一年后工程审计结算价的3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二年后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标段:1#-2#四层标准化厂房(约900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3.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资格证书。
4.3申请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0年1月1日以来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3.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0年1月1日以来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3.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7委托代理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分别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
4.3.8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3.9企业必须取得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hzbtb.com.cn “资料下载”栏目查询,联系电话:****-********);
4.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参予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泗洪县检察院联系方式:泗洪县检察院预防科501房间 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5.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申请人于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3日17时300分前,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 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工,咨询电话:****-********,139*****708。
5.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必须足额缴纳年度保证金,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应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特级企业160万元,一级企业80万元,二级企业50万元,三级企业20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1、 户 名:泗洪县财政局
开户行:泗洪县建行泗州大街分理处 账 号:****************9821
2、户 名: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行:泗洪工商银行营业部 帐 号:****************869
7.注意事项:项目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应经常登录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查看相关讯息,联系人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映,项目审核科:****-********,工程交易科:****-********,否则后果自负。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界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界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利利 传真: 电话:152*****575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泗洪县步行街会议中心三楼(东入口)
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159*****8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奖项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评审程序
(一)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清标因素 清标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资格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市场准入证 具备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原件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2010年1月1日以来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原件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B类证书 B类安全资格证书 原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具备房屋建筑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原件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近6个月或其中1个月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分别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非申报表) 原件
无行贿证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参予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原件
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 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 原件
3、响应性清标:
清标因素 清标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 符合3.6.5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第二步 商务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7 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70分,工期1分,质量1分,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6分,总分100分。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2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70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标人按以下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初步评审期间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投标人不计入投标人数,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平均值。)的 96%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3、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4、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5、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1)项目负责人陈述(1分)
工程情况熟悉,重点部位管理控制思路清晰,控制节点科学合理,得分不低于0.8分;情况基本熟悉,思路基本清晰,节点基本明确,得分不低于0.6分;工程情况尚熟悉,得分不低于0.4分;工程情况不熟悉,对工程重点部位控制无准备,得分不高于0.3分。
(2)项目负责人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但不得对投标人提出不同的问题。回答问题准确的,得分不低于0.8分;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的,得分不低于0.6分;回答问题一般的,得分不低于0.4分;回答问题不对或与提出的问题无实质性联系的,得分不高于0.3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6、投标人经历和业绩计分(6分)
(1) 投标人经历和业绩计分(2分)
凡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奖项计分(4分)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按以下规定增加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加分。该项最多得3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加分。该项最多得1分。
1)上述奖项不是本工程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其他奖项也不予认可。
2)用于评分的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工程不予加分。
3) 业绩有效期计算从获得质量等级(荣誉)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书与文件颁发日期不一致的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4)项目负责人变更并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5)业绩及奖项证明材料在书面投标文件内应装有复印件 .
6)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注: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7、评标结果
7.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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