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农业局学校食堂面粉及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苍溪县农业局学校食堂面粉及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苍溪县农业局学校食堂面粉及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苍政采[2013]5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0-16 09: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苍溪县农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2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1包: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面粉生产、加工、销售且2年以上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2、生产企业在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3、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流通企业提供);4、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苍溪县境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建有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求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有固定的配送专业人员;5、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包: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仪器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申领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0-16 09:30到2013-10-22 17:00
标书售价 免费
标书发售地点 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残联办公楼二楼报名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1-05 15:00
开标时间 2013-11-05 15:00
投标地点 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 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1包采购人: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 , 联 系 人:寇先生 , 联系电话:139*****375;第2包采购人:苍溪县农业局,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9*****72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邮 编:628400,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龚先生 、李先生,联系电话:****-**************
备注 第1包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的职工(职工须持社保管理部门收取本单位本人的社保费的收据或者社保管理部门关于本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流通企业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鲜章)。第2包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招标编号:苍政采[2013]57号学校食堂面粉及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第1包招标文件中国?四川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印制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6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8第五章评标办法…………………………………………………………36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44第一章投标邀请受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集中采购机构)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苍政采[2013]57号二、招标项目:学校食堂面粉及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上级专款四、招标项目简介及要求:第1包本次招标共分三个配送片区:第一配送片区:陵江、东青、五龙、三川、元坝片区学校(含五龙中学);配送数量约220吨;第二配送片区:歧坪、东溪、文昌、龙山片区学校(含歧坪中学、文昌中学);配送数量约320吨;第三配送片区:县城高职中学校(苍溪中学、城郊中学、实验中学、苍溪职中);配送数量约230吨(各片区以配送学校实际需求量为准);各投标人分配送片区报价。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面粉生产、加工、销售且2年以上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2、生产企业在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3、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流通企业提供);4、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苍溪县境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建有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求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有固定的配送专业人员;5、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县残联办公楼二楼报名室领取。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的职工(职工须持社保管理部门收取本单位本人的社保费的收据或者社保管理部门关于本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流通企业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鲜章)。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5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开标室。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 购 人: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 联 系 人:寇先生联系电话:139*****375集中采购机构: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1、联系方式: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邮编:628400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9-*******2、账户信息: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苍溪县支行营业部账号:****************01 行 号:********0021 开标评标服务费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苍溪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工行苍溪解放路支行账 号:****************91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价格标的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3.6元/kg。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交款方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入集中采购机构账户。交款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银行到账时间为准)。5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收款单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入采购人账户。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统称。本次招标采购单位是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2.2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五)评标办法;(六)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2 本次供应商如需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3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在评标会上备查。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含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配送产品的单位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含转运费、搬运费)、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缴纳的税费、开评标服务费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但中标价与苍溪县境内当期市场批发价相差5%以上的,中标企业应于招标方协商确定结算价格。(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4)本项目第四包共分三个配送片区,投标人可对所有配送片区进行投标报价,但是每个投标人或同一生产企业的产品最多只能中两个配送片区,拟中一、二片区后,不再被确认为第三片区中标人。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名称和品牌;(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质量指标表;(3)项目实施方案;(4)产品贮藏环境和贮存方法;(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流通企业提供,加盖公章);(7)投标人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加盖公章);(8)流通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加盖公章);(10)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1)售后服务及贮藏、配送体系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仓库容积、安保、存贮设施情况介绍并附照片,配送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证复印件,配送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中标人鲜章);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和办法等。(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加盖公章)。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将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规定账户上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的。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3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用A4幅面纸打印,不得手写(除签字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签字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模糊、意思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日期、包号。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日期、包号。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五章3.1.3规定情形除外)。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应让投标人代表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26.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得合同分包。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一般不得追加合同标的。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30.1中标人在配送交货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0.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学校专管员(每所学校必须指定一名学生营养餐专管员负责)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质量感观检查,包括颜色、气味、光泽度。共同清点、检查数量、包装、外观等,作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0.3中标人应保证每次配送的货物是最近加工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得将库存较久的产品配送给学校。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时应保证外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变色、变味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0.4中标人应提供该批配送产品的检验报告、货物清单、合格证和宣传资料等,并派遣健康的专业人员进行收发等具体工作。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货物技术资料、货物清单、合格证、出厂证明、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宣传资料等资料齐全。(2)产品质量是否不低于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的规定,产品数量是否与货物清单一致,是否与现场工作人员过磅数量一致。(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中标人和采购人签字确认。(4)特别说明:中标人应当保证配送的产品净含量必须要达到包装标注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配送的产品进行抽检(苍溪县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参加或单独抽检配送数量)。有关部门应当将检验报告、验收报告和抽检报告公布在有关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30.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0.6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数量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30.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2. 申请支付按政府采购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货款。配送产品货款实行一月一结,中标人凭学校签字确认的配送单及正式票据向学校定时结算,由县教育核算中心或高职中学校在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配送企业。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十、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产品包装标识标注不符合国家标准,拒不改正的;(7)产品以次充好或产品实际质量不符合中标人提供检验报告,质量弄虚作假的;(8)包装净含量短缺的;(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0)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转让、分包、代运等其它形为的。 中标人存在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同时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存在第(6)至(10)项情形之一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第包,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第一配送片区单价为每公斤人民币小写: 元/Kg(大写: 元)第二配送片区单价为每公斤人民币小写: 元/Kg(大写: 元)第三配送片区单价为每公斤人民币小写: 元/Kg(大写:元)。若中标价与苍溪县境内当期市场批发价相差5%以上的,中标企业应于招标方协商确定结算价格。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运输装卸、配送到校、培训等工作。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日期: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第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参加 “” 项目(招标编号)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招标、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加盖法人的鲜章。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第包配送片区项目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元)交货时间备注注: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装卸、贮藏、保险、售后服务、税费、开标评标服务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第包配送片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备注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第 包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第包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质量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第包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规定的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报告书。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第包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 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第包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项目第 包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货物明细表附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盖章):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中小企业货物明细表产品名称产品品牌产品型号生产企业企业类型单价数量总价合计注:表格行数和内容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作内容和行数的增加调整。 如果投标人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此声明函。企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 日十二、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声明函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广财采【2012】23号)的规定,我公司为广元市(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由我公司制造的以下产品(直接或委托XXX公司)参与你中心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第 包的采购活动,符合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广财采【2012】23号)的规定,具体产品清单附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盖章):日 期:广元中小工业企业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产品品牌产品型号生产企业企业类型单价数量总价合计注:表格行数和内容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作内容和行数的增加调整。 如果投标人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此声明函。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名称:(盖章)年月 日第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 项目概述:面粉2. 项目清单及要求(1)数量:总数量概算约8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2)标准:符合GB1355-86标准,达国家质量标准特制一等,主要用于制作馒头;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每批次向学校提供法定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主要参数列表:项目名称单位技术要求气味、口味正常水分%≤14.0灰分(以干物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添加剂无3、其它要求:(1)本次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否则投标无效(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需提供产品。(3)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面粉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货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序号 项 目标 准 1楼层及通道底楼或二楼便于运输车辆进出。 2 离地高度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10cm以上。 3叠 放枕型叠放不得高于10包,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 4与墙面的间隙四周离墙1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 5温 湿 度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10度。 6 环 境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潮措施、避免阳光直照。 7产品状态无破损、渗漏、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无异物、无异味和其他掺杂物现象。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当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4)应急处置要求a、学生因食用配送企业提供的面粉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b、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 a、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概算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存入苍溪县农村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中心账户。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b、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c、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售后服务内容a、电话咨询服务和宣传资料中标人必须印制产品储藏、食用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发放和张贴,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b、现场响应用户遇到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a、中标人接到校方产品质量问题通知时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b、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产品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c、中标人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每批次向学校和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供法定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d、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e、中标人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原件)。f、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5、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或承诺不全的投标人,将在评分表中扣分。(1)因投标方产品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时、按质、按量和服务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对所配送的货物必须质量保证,对运输到学校的货物出现破漏、坏包、污染、变质等情况时,交货时无条件退货并更换。(4)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科局及所配送学校联系(教科局联系电话:****-*******)。(5)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要留样备查,并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6)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7)若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不供货,采购方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6、产品配送验收要求(1)合同签订与产品验收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送货前,向采购人和学校提出验货申请,并上交一份由产品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采购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招投标文件组织初验,填制《政府采购验收表》,初验合格,方可给学校送货。学校接收时严格按相关参数、标准验收。(2)配送时间和方式根据学生食用数量和产品保质期的要求,中标人应制定配送计划,春冬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周,夏秋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二周,并安全送达并搬运到各学校指定库房。注:以上技术参数及其它所有要求由采购人提供。7、配送学校及其它片 区学校办学类型采购项目距离县城里程数(公里)蛋、奶米、面、油县城高职中苍溪中学完全中学√0城郊中学完全中学√0实验中学完全中学√0苍溪职中完全中学√0东青片区苍溪县东青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13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小学√√13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东阳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1苍溪县东青镇寨山中心小学校小学√√18苍溪县亭子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21苍溪县亭子乡小学校水池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6苍溪县亭子乡小学校海螺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6苍溪县亭子乡小学校石螺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7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26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举台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1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新岭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1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方斗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1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涧溪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3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瑚琏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4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郁家沟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0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小学√√27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同心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2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柏林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4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火峰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0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金光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0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青林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5苍溪县白桥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27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小学√√25苍溪县禅林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25陵江片区苍溪县云峰镇中心小学校小学√√11苍溪县云峰镇五里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9苍溪县云峰镇五里小学石家坝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11苍溪县云峰镇王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19苍溪县陵江镇六槐中心小学校小学√√13苍溪县陵江镇六槐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13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8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红旗桥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5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钟浩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苍溪县陵江镇庙垭中心小学校小学√√5苍溪县陵江镇茶店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21苍溪县陵江镇镇水小学校小学√√6苍溪县陵江镇镇水小学校解放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0苍溪县陵江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0苍溪县陵江镇第五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0五龙片区四川省苍溪县五龙中学校完全中学√√28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小学校小学√√28苍溪县永宁镇中心小学校小学√√43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43苍溪县浙水乡中心小学校小学√√20苍溪县浙水乡中心小学校花庙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3苍溪县白鹤乡伏公中心小学校小学√√22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20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新店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3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柳池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3苍溪县鸳溪镇中心小学校小学√√45苍溪县鸳溪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45三川片区苍溪县三川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55苍溪县三川镇中心小学校小学√√41苍溪县三川镇中心小学校玉石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46苍溪县三川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41苍溪县三川镇天观中心小学校小学√√50苍溪县新观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72苍溪县新观乡小学校梓潼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77苍溪县雍河乡中心小学校小学√√68苍溪县龙王镇两河中心小学校小学√√52苍溪县龙王镇中心小学校小学√√55元坝片区苍溪县中土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45苍溪县中土乡小学校玉兴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49苍溪县中土乡小学校罐山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50苍溪县元坝镇中心小学校小学√√26苍溪县元坝镇中心小学校安全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29苍溪县元坝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26苍溪县元坝镇店子中心小学校小学√√28苍溪县元坝镇张王小学校小学教学点√32苍溪县元坝镇张王小学井坝教学点小学√√28苍溪县元坝镇张王小学校万红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4苍溪县元坝镇张王小学校高清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35苍溪县元坝镇金壁中心小学校小学√√36苍溪县唤马镇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42苍溪县唤马镇小学校云龙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45苍溪县唤马镇小学校金刚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45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38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常青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42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金城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42歧坪片区四川省苍溪歧坪中学校完全中学√√42苍溪县月山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67苍溪县月山乡烟峰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67苍溪县月山乡烟峰小学校青杠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70苍溪县歧坪镇中心小学校小学√√42苍溪县歧坪镇南阳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38苍溪县歧坪镇南阳小学校秀峰教学点小学教学点√42苍溪县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校小学√√46苍溪县漓江镇中心小学校小学√√54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54苍溪县漓江镇土鲤中心小学校小学√√59苍溪县白驿镇万安中心小学校小学√√61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小学√√53苍溪县白驿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53文昌片区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完全中学√√74苍溪县岳东镇中心小学校小学√√66苍溪县岳东镇中心小学校青茨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69苍溪县岳东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66苍溪县岳东镇文林中心小学校小学√√66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校小学√√100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校小梁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04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校清泉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05苍溪县彭店乡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100苍溪县文昌镇中心小学校小学√√74苍溪县文昌镇白岩中心小学校小学√√82苍溪县文昌镇白岩中心小学校古井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6苍溪县白山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108苍溪县白山乡小学校宝顶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06苍溪县白山乡小学校红庙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12苍溪县白山乡小学校车子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12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小学√√120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五丰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26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安家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25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岳王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28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秧田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28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红凤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27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老木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28苍溪县石马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120苍溪县运山镇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76苍溪县运山镇小学校佛门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6苍溪县运山镇小学校宝明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1东溪片区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75苍溪县东溪镇中心小学校小学√√75苍溪县东溪镇双田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80苍溪县东溪镇双田小学校陈干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5苍溪县东溪镇田菜中心小学校小学√√70苍溪县石灶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65苍溪县高坡镇中心小学校小学√√85苍溪县高坡镇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85苍溪县高坡镇双石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95苍溪县高坡镇双石小学校三垭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98苍溪县黄猫乡中心小学校小学√√95苍溪县龙洞乡中心小学校小学√√95苍溪县龙洞乡中心小学校柳河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98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80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金龙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6龙山片区苍溪县双河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102苍溪县双河乡小学校塔山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07苍溪县河地乡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92苍溪县河地乡小学校何家梁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97苍溪县河地乡小学校地干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96苍溪县龙山初级中学校初级中学√√89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小学√√89苍溪县龙山镇柏杨小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80苍溪县龙山镇柏杨小学校分水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76苍溪县龙山镇柏杨小学校金虎村教学点小学教学点√84苍溪县龙山镇金斗中心小学校小学√√102苍溪县龙山镇鞍子中心小学校小学√√96苍溪县龙山镇鞍子中心小学校库楼教学点小学教学点√100第五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规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审分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能明确区分的或没有相应专家评审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中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采购人代表可以委托评审专家或其他人员担任,但不能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2)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3)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2. 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 评标程序评审前,采购人需要介绍采购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应当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以收账通知为准);(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第3.1.3规定的除外);(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6)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7)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8)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3.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1.4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3.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3.2.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2.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5确定中标人名单。中标人直接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顺延。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3.7出具复核报告。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评分分值汇总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符合评分标准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重新出具评审报告,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不得离开评审现场。3.8 在招标采购中,对于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3.9 报送评价反馈表。评审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评审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评价反馈表。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质量、服务、储存及运输、信誉、财务状况、安全责任、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综合评分明细表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60分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60中小工业企业产品参与评审的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的价格。2产品质量12分1、生产企业有专业的检测仪器设备和专业素质良好的专职检验人员的得3分(提供检测仪器设备图片及清单、专职人员岗位及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最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相关图片及能证明的其它材料)3、提供拟投产品法定检测部门质量定期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合格得3分,不提供得0分。4、提供2012、2013年投标产品的法定检测机构质量检验报告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5、提供样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包装设计,密封好、有明确的标示说明者得2分。3服务、储存及运输10分1、人员保障:有完善的高效配送服务系统、配送服务队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配送服务计划和措施切实可行,最好的得3分,依次递减1分;2、储存场地:在苍溪县境内有规范粮食专储仓500平方米及以上且有足够库存,管理规范化得5分,每少100平方米扣1分,均以产权证明文件或签订合同文件为准,并附彩色照片。3、配送车辆:能证明有专用的配送厢式车辆者得2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资料的证明原件备查4信誉9分1、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得1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2、生产厂家近三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名牌产品称号(含知名和著名称号)得2分。3、生产企业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4、生产企业获得质量信用AAA证书的得2分、AA证书的得1分、A证书的得0.5分。5、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参加社会商业保险投保保额不少于500万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加工企业国家级得1分,省级得0.5分,最多得1分。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财务状况3分提供经审计的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盈利的得3分,亏损或不提供的不得分。相关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备查)6安全责任、质量等方面承诺3分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的承诺中,承诺全面的得3分,若承诺不全面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情况适当扣分;未承诺的不得分。7投标文件的规范性3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3分;有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第3.1.3中每项偏差的扣1分,有其它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8中小工业企业加分13分1、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在同等条件,售后服务加8分;2、获得国家、省、广元市名牌产品的中小工业企业,加5分。以上加分因素以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总报价中所占份额的比例进行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4.5.2.1享受价格折扣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计算公式为:(1)选用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投标折扣后的价格=投标总价—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价格合计×10%(2)小型、微型企业折扣后的价格=(投标总价—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合计-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价格合计)×(1-6%)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合计 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价格合计×(1—10%)(已享受了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价格折扣的不再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折扣)。4.5.2.2符合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广财采【2012】23号)规定并提供我市经信部门有效证明材料的投标商品按此文件规定可享受“进入政府采购的我市中小工业企业评标时,同等条件售后服务要高于其他企业8-10分”在综合评分以外另行加分,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计算公式为:加分=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价格合计/投标总价×8。4.5.2.3符合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广财采【2012】23号)规定并提供我市经信部门有效证明材料的投标商品按此文件规定可享受“获得国家、省、我市名牌或优质产品,评标时可另加5分”在综合评分以外另行加分,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计算公式为:加分=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产品取得市级及以上名牌或优质产品价格合计/投标总价×5。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改变采购方式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次高者为中标侯选人。6.2. 定标程序6.2.1若投标人参与1个以上配送片区报价的,每个片区投标人投标得分为报价分值加上技术商务分值总和。6.2.2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根据各个片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1的为该片区中标人,排名第2、第3的为该片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3 评标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应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的仓储、检难设备及场地、配送车辆和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若中标人存在虚假响应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资格顺延下一名。6.2.4 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期附:产品详细质量指标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四、交货及验收五、付款方式六、售后服务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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