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新大楼7楼档案库房招标公告
供电局新大楼7楼档案库房招标公告
清远供电局新大楼7楼档案库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 清远供电局新大楼7楼档案库房项目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清远供电局新大楼7楼档案库房项目招标
项目单位: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
招标内容:清远供电局需购置一批档案柜,手动密集架(库房一约308立方,库房二约131立方,库房三约149立方,库房四约238立方)。
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二、 报名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方可报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对投标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约、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良行为受到广东电网公司相关单位公开通报的。
6、投标产品在广东省内已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三、 正式投标人: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等于5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则按《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进行评审,择优选取5家为正式投标人。不足5家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 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参加时)及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一副(报名时递交且提供原件校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
月26日,报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09:30至11:30,14:30至16: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楼1511室
招标代理: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020)********
六、招标文件售价:正式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附件1:《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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