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关于对拟列入国家“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公示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关于对拟列入国家“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公示的公告

按照国家“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初步遴选了我区列入“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上报国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现对我区通过审核的储备项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工作日期间)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shc244@126.com??nmgdzh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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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1年8月11日


标签: 利用 保护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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