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朐县弥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低压电线电缆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朐县弥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低压电线电缆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临朐县弥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低压电线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1-145 1.1临朐县弥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临朐县棚户区改造工程低压电缆请计划批复》(电建物计划【2021】第141号)意见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组织形式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招标采购组织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开标、评审,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 项目概况 临朐县弥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位于山东省临朐县,占地面积79450平方米,项目南侧为弥河路,西侧为民主路,北侧为民主花园小区,东侧为规划区间路,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6栋住宅楼、地下车库以及停车位等相关配套工程。其中17#、18#住宅楼共23层,建筑面积均为13008.97平方米,19#、20#、22#住宅楼共26层,建筑面积均为14639.99平方米,21#住宅楼共26层,建筑面积为14685.65平方米,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24767.33平方米。建设单位为临朐沂山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朐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物资为低压电线电缆共一个包件,具体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生产范围,入选2019-2021年度中铁股份公司低压电线电缆名录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生产商必须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生厂商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CQC产品认证,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投标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低压电线电缆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8月16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6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投标申请表》(公告附件2)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邮箱(eebkzzb02@126.com),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 行 号:3051 0000 1016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务必于2021年8月25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02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如有变化以招标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招标人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朐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弥河路与民主路交口北行300米 联 系 人:张波、杨磊 联系电话:***-******** 183*****421 电子邮箱:eeblqwzb@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电 话:***-********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8. 公告附件8.1 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朐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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