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司法局关于选任第五届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徐州市司法局关于选任第五届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第五届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5、关心检察工作,有意愿、能按时参加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活动。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选人民监督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4、律师、公证员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三年内受过行业处分、行政处罚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因受惩戒被免去担任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

  7、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监督员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高检发〔2019〕11号)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1、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2、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3、巡回检察;

  4、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5、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6、案件质量评查;

  7、司法规范化检查;

  8、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9、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二)第十七条规定:人民监督员通过其他方式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应当受理审查,及时转交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审查处理。

  三、报名事宜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150名。名额分配如下:市直30人,丰县12人,沛县13人,睢宁县15人,邳州市15人,新沂市13人,铜山区12人,贾汪区10人,鼓楼区8人,云龙区8人,泉山区8人,开发区6人(以上名额均包含原人民监督员的留任名额)。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0日—9月10日。

  (三)报名方式

  公民可由本人工作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报名,也可由本人自荐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日前向常住地所在的市(县、区)司法局报名。

  (四)联系方式

  徐州市司法局,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B121室,联系人:周耀翔,电话:****-********

  丰县司法局,地址:丰县人民路607号,联系人: 吴英传, 电话:****-********

  沛县司法局,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8号(沛县综治中心)5楼503室,联系人:孟愚, 电话:****-********

  睢宁县司法局,地址:睢宁县永盛路3号,联系人:余威,电话:****-********

  邳州市司法局,地址:邳州市行政中心9号楼,联系人:梁德,电话:****-********

  新沂市司法局,地址:新沂市北京路1号,联系人:赵学良,电话:****-********

  铜山区司法局,地址:铜山区长江西路9-1(铜山科技创业大厦B11楼),联系人:张艳丽,电话:****-********

  贾汪区司法局,地址:贾汪区行政东区G楼附属楼,联系人:李统一,电话:****-********

  鼓楼区司法局,地址:徐州市闸口东街原十九中院内(徐州卷烟厂东门对面)西楼南侧楼梯口上二楼北首,联系人:王红志,电话:****-********

  云龙区司法局,地址:徐州市和平大道66号,联系人:陆立新,电话:****-********

  泉山区司法局,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189号,联系人:历娟,电话:****-********

  开发区司法分局,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特殊人群法治教育中心,联系人:闫佩,电话:0516- ********

  四、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徐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xz.gov.cn/)发布选任公告。

  (二)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交:

  1、近期一寸蓝底彩色正面证件照6张;

  2、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3、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3份;

  4、《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推荐(自荐)报名表》3份(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三)资格审查。县(市、区)司法局会同同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坚持注重专业、考虑结构、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候选考察对象人员名单,考察人选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120%的比例确定。

  (四)组织考察。市司法局组织对市直候选人进行考察,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对辖区内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确定拟任人选。市司法局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拟任人民监督员名单、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优、综合考量形成徐州市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后,报经市司法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

  (六)社会公示。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将通过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xz.jsjc.gov.cn/)、徐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xz.gov.cn/)分别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七)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徐州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当选我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xz.jsjc.gov.cn/)、徐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xz.gov.cn/)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徐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附件: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推荐(自荐)报名表

徐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推荐(自荐)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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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职业类别

职务

职务级别

职称

职称

级别

是否有法学专业或法律工作背景

是□ 否□

是否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是□ 否□

是否为人大代表

是□ 否□

全国□ 省□ 市□ 县区□

是否为政协委员

是□ 否□

全国□ 省□ 市□ 县区□

个人简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何时何地受到

何种奖励

本人承诺

1、无《徐州市司法局关于选任第五届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规定的不能或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形;

2、以上所填内容属实、提供材料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情况

审查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考察情况

考察人:

考察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

司法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及

选任机关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督 检察院 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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