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寨县2021年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寨县2021年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特色产业链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金乡振组〔2021〕2号”文件及农业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主体申请→所在村委会申报→所在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审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申报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31日。

三、项目审核。乡镇政府要对项目的合规性、精准性进行把关,并将2021年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7)以文件附件形式报县主管部门。

四、绩效申报。项目申报时同步申报项目绩效目标。

五、资金分配。各产业资金结余在各自产业范围内可适当调剂使用。

附件:1、茶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桑茧丝绸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金寨黑毛猪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4、毛竹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5、中药材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6、2021年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请表

7、2021年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请汇总表

8、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茶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有机茶园建设362.2万元

(一)3万亩茶园有机认证奖补项目(200万元)

1、申报单位:2021年1月-11月获得茶叶有机初认证或续认证证书且认证面积不低于200亩的县内茶叶生产主体。

2、补助标准:获得初认证证书的奖补1.5万元;获得续认证证书的奖补1万元。

(二)茶园粘虫板、诱捕器采购项目(92.2万元)

本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发放,本次无需申报。

(三)标准化茶园示范点建设奖补项目(70万元)

1、申报单位:2021年1月-11月建成不低于200亩标准化茶园示范点县内茶叶生产主体。

2、建设内容:开展茶园内道路、灌溉、排水系统改造,改种换植、培土培园、测土配方施肥、茶林(果)间作等。申报时注明建设工程量,总投入不得低于20万元。

3、补助标准:按不超过申报工程量投入的4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20万元。

二、夏秋茶生产、销售奖补200万元

(一)夏秋茶生产、销售奖补项目(200万元)

1、申报单位:从事夏秋茶生产或经营,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加工生产炒青、黄大茶、红茶,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的县内茶叶生产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①2021年5月-11月生产夏秋茶干茶达20吨的,奖补2万元;达30吨的,奖补3万元;达50吨的,奖补5万元;达100吨的,奖补8万元;150吨以上的,奖补10万元。②2021年1月-11月销售夏秋茶累计250吨以上的奖补10万元;500吨以上的奖补25万元;1000吨以上的奖补60万元;1500吨以上的奖补100万元。③2021年1月-11月茶叶收购流动资金贷款达50万元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主体最多贴息不超过100万元。④2021年1月-11月新购茶叶清洁化生产设备,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买价10%的补贴,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50万元;不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生产设备,给予购买价30%的补贴,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以上①②③④项可叠加补助。

三、茶产业研发、培训、推广480万元

(一)六安瓜片“师带徒”培训项目(390万元)

本项目已按照金农〔2021〕42号文件提前实施,本次无需申报。

(二)茶园轨道运输机建设奖补项目(50万元)

1、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建设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2、本项目已提前实施,本次无需申报。

(三)茶产业研发推广培训补助(40万元)

1、申报单位:县农产中心。

2、建设内容:①委托县茶叶协会开展技术服务、业务培训、新技术推广、组织产销对接活动、规划编制等。②与安徽农业大学开展茶叶产学研合作。

3、补助标准:按开展业务实际支出据实补助,①②单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品牌建设奖补190万元

(一)茶叶推荐会、参展费补助项目(100万元)

1、申报单位:有意愿在茶叶主销区、目标销区举办推介会的县内茶叶主体及县农产中心。

2、补助标准:2021年1月-12月举办的推荐会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的60%进行补助,单场奖补不超过10万元;展会展位费按照上级分摊的数字据实补助;政府组织县内茶叶主体参加展会的按省内0.3万元/次、省外的0.5万元/次补助到参会主体。

(二)茶叶直销店奖补项目(40万元)

1、申报单位:2021年1月-12月在地级以上城市、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开设直销店,销售金寨茶叶且按规定制作统一店招的县内茶叶主体。

2、补助标准:地级以上城市直销店(50平方米以上)奖补2万元;机场直营店(20平方米以上)、高铁站直营店(20平方米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直营店(50平方米以上)奖补10万元。

(三)茶叶品牌打造奖补项目(50万元)

1、申报单位:县农产中心。

2、建设内容:采购一家品牌营销团队,对我县六安瓜片、金寨黄大茶等品牌进行营销策划、运营,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

五、脱贫户茶苗采购补贴157.2377万元

(一)脱贫户茶苗补贴项目(157.2377万元)

1、建设内容:采购茶苗分发到有意愿发展茶产业的脱贫户。

2、本项目已提前实施,本次无需申报。

六、新建、改造标准茶叶加工厂奖补210.5623万元

(一)新建标准茶叶加工厂奖补项目

1、申报单位:有意愿新建名优茶厂房800平方米以上或夏秋茶厂房1000平方米以上,按照加工环境、能源、原材料、生产过程清洁化,加工设备标准化、智能化、连续化标准要求建设,通过SC认证且年生产加工能力达到名优茶1万公斤或夏秋茶5万公斤以上的县内茶叶经营主体。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茶厂不得申报本项目。

2、补助标准:按不超过主体工程(含生产线)投资的5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改造标准茶叶加工厂奖补项目

1、申报单位:有意愿改造提升茶叶加工厂600平方米以上,按照加工环境、能源、原材料、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设备达到标准化、智能化、连续化要求建设,通过SC认证且年生产加工能力达到名优茶0.5万公斤或夏秋茶3万公斤以上的县内茶叶经营主体。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改建的茶厂不得申报本项目。

2、补助标准:按不超过改造工程投资的5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报时注明改造工程量。


附件2:

桑茧丝绸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桑苗采购237.2万元

(一)桑苗采购项目(237.2万元)

1、建设内容:采购桑苗分发到有意愿发展桑园的农户。

2、本项目已提前实施,本次无需申报。

二、师带徒培训17.8万元

(一)蚕桑师带徒培训项目(17.8万元)

1、建设内容:组织养蚕大户、蚕桑技术骨干到江苏富安学习。邀请江苏富安蚕桑专家来我县开展技术培训。

2、本项目已按照《关于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选派技术员来县指导蚕桑生产安排意见》《关于选派人员到江苏富安培训学习的安排计划》开展,本次无需申报。

三、新建、改建小蚕共育室补贴220万元

(一)新建小蚕共育室项目(100万元)

1、申报单位:2021年6月-9月新建30平方米以上,小蚕共育室(符合“大、小蚕室建设标准”)的县内蚕桑主体。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小蚕共育室不得申报本项目。

2、补助标准:补贴1000元/平方米。

(二)改建小蚕共育室项目(120万元)

1、申报单位:2021年6月-9月改建30平方米以上小蚕共育室(符合“大、小蚕室建设标准”)的县内蚕桑主体。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小蚕共育室不得申报本项目。

2、补助标准:补贴500元/平方米。

四、大蚕室建设补贴675万元

(一)大蚕室建设奖补项目(675万元)

1、申报单位:2021年6月-10月新建大蚕室(符合“大、小蚕室建设标准”)的县内蚕桑主体。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大蚕室不得申报本项目。

2、建设内容:①水泥预制养蚕大棚,边高1.7米,单处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②水泥预制养蚕大棚或钢构大棚,边高2.2米及以上,单处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③水泥砖墙养蚕室(养大蚕也可以养小蚕),每处不少于80平方米。

3、补助标准:①型大棚补贴80元/平方米;②型大棚补贴100元/平方米;③型大棚补贴300元/平方米。

五、方格蔟购买补贴资金100万元

(一)方格蔟采购项目(100万元)

1、申报单位:县农产中心。

2、建设内容:采购方格簇50万片。

3、补助标准:蚕农自筹0.5元/片,其余财政补助。

六、县蚕种冷库扩建及制冷设备购置补贴50万元

(一)县蚕种冷库扩建及制冷设备购置奖补项目(50万元)

1、申报单位:县内蚕种场。

2、建设内容:蚕种冷库扩建、制冷设备购置。申报时注明工程量。

3、补助标准:按不超过主体工程投资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附件3:

金寨黑毛猪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黑毛猪保种场(点)补助90万元

(一)黑毛猪保种场补助项目(60万元)

1、申报单位:前期经过黑毛猪基因测序符合条件,并挂牌的县内黑毛猪保种场。

2、建设内容:保种基因纯度95%以上的种公猪5头以上、母猪5头以上,配套建设人工授精设施设备、改造种猪舍的补助20万元;保种基因纯度95%以上的种公猪5头以上、培育基础母猪50头以上,配套建设人工授精设施设备、改造种猪舍的奖补限额40万元。

3、补助标准:种公猪每头补助2万元,种母猪每头补助5000元。

(二)黑毛猪保种点奖补项目(30万元)

1、申报单位:前期经过黑毛猪基因测序符合条件并挂牌,保种基因纯度90%以上的种猪5头以上的县内黑毛猪保种点。

2、补助标准:每场补助5万元。

二、仔猪繁育场补助200万元

(一)仔猪繁育场补助项目(200万元)

1、申报单位: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的黑毛猪仔猪繁育场。

2、补助标准: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的仔猪繁育场,每场补助10万元;常年存栏能繁母猪60头以上的仔猪繁育场,每场限额补助25万元。

三、适度规模熟食饲喂补助155万元

(一)适度规模熟食饲喂补助项目(155万元)

1、申报单位:熟食饲喂设施设备健全,配套种植青饲料基地,2021年1月-11月出栏熟食肥猪100头以上的养猪场(户)。

2、补助标准:每头奖补5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金寨黑毛猪品牌建设补助30万元

(一)黑毛猪推荐会、参展费补助项目(20万元)

1、申报单位:有意愿在金寨黑毛猪主销区、目标销区举办推介会县内黑毛猪企业及县农技中心。

2、补助标准:2021年1月-11月举办的推荐会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的60%进行补助,单场奖补不超过10万元;政府组织县内黑毛猪企业参加展会的按省内0.3万元/次、省外的0.5万元/次补助到参会主体。

(二)品牌营销策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补助项目(10万元)

1、申报单位:县农技中心。

2、建设内容:组织或委托开展品牌营销策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3、补助标准:按开展业务实际支出据实补助。

五、黑毛猪技术服务补助25万元

(一)黑毛猪技术服务补助项目(25万元)

1、申报单位:县农技中心。

2、建设内容:开展黑毛猪采样、监测、测序、提纯、复壮等技术服务。

3、补助标准:按开展业务实际定额补助。


附件4:

毛竹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毛竹林区运输机耕路建设项目(100万元)

1、申报单位:青山、张冲和麻埠3个乡镇政府。

2、建设内容:在毛竹林区建设砂石机耕路,宽度不低于3.5米,可保证正常通行。同步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上报。

3、补助标准:补助6万元/公里。

二、竹制品加工奖补项目(300万元)

1、申报单位:证照齐全,长期稳定生产,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乡镇发展规划和三线三边建设等相关要求,年加工本县毛竹5万根以上的竹材半成品加工企业。

2、补助标准:根据年度加工量进行奖补25元/吨。


附件5:

中药材产业链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中药农业项目扶持方面

(一)基地建设方面

1、扶持方向。支持建设灵芝、天麻、茯苓、黄精、桑黄等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良种化基地,鼓励优先利用抛荒地,带动群众务工就业、发展种植,促进增收,每个基地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支持范围及标准。天麻、茯苓当年新发展,集中连片规范化栽培3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限额30万元。天麻基地必须是集中连片(自然田冲中断不超过两处)栽培,必须是培育天麻根茎的基地,天麻栽培的密度必须达到400窖/亩以上,每窖面积不少于1㎡。茯苓必须是集中连片(自然田冲中断不超过两处)栽培,必须是当年新发展的,栽培密度必须达到400窖/亩以上,每窖不少于1㎡,鼓励使用本县培育的天麻、茯苓优质菌种。

黄精必须是集中连片(自然田冲中断不超过两处)栽植30亩以上,必须是2020年秋冬或今年春季栽植,且今年出苗达6000株/亩以上的。林下栽培或与其他作物基地套种的,每亩出苗不低于4000株,认定面积按照6000株/亩折算亩数。黄精基地出苗较好、管理规范,符合验收标准的每亩给予2000元奖励。2019年、2020年享受过奖补的黄精种植基地,目前管理不到位、缺苗严重,其经营主体今年申报新的黄精种植基地奖补,将不予验收。

对新发展20亩以上种植灵芝、桑黄基地的,每亩一次性奖补3000元,限额30万元(鼓励灵芝、桑黄立体栽培、无土栽培)。灵芝栽培密度8000-10000棒/亩,桑黄栽培密度6000-8000棒/亩。立体栽培的以架栽层数累计计数后,灵芝以8000棒/亩折算亩数,桑黄以6000棒/亩折算亩数。大棚栽培的,根据智能大棚、钢架大棚、简易大棚等级和造价投入按照每平方米造价20%、15%、10%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去年已获奖补今年继续使用的大棚(材料)不予奖补。

(二)良种选育方面

1、扶持方向:支持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菌种场)利用金寨野生种源,选育出抗病、抗逆、高产、适宜规模化种植的优良品种。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通过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并报中药材种子管理机构备案,每个品种奖励10万元。

(三)标准制定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起草中药材种子(菌种)标准、栽培标准、药材标准。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获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定的,一项奖励3万元,获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地方标准的,一项奖励5万元;获行业标准化技术认定的一项奖励10万元,获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定的,一项奖励50万元。

二、现代中药工业项目扶持

灵芝企业申报工业奖补,必须在本县有1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或收购本县5吨以上灵芝、灵芝孢子粉原料。

(一)中药研发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药品、中药保健品批文,进一步提高中药材产品的附加值。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对新获得药品批文(国药准字号批文),完成生产工艺及标准备案,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包括转让并过户),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保健食品批文(健字号批文)的企业(包括转让并过户),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灵芝孢子粉的保健品批文(国食健注字)在2021年6月底之前注册成功的按照既定标准给予奖补;新报省级备案制批文不予奖补。

(二)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牵头开展道地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配方颗粒生产工艺及标准研究。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制定中药饮片标准并报省级药监部门收载并发布的,每个品种奖励5万元。对完成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及标准研究的企业,生产工艺及标准备案后,在本县生产的,给予申报备案成功的每个品种配方颗粒生产工艺奖励5万元。

(三)生产许可认证及设备购买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建规范化生产车间,添置生产设备,扩大产能。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中药企业建设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保健品规范化生产车间500平米以上,获生产许可认证的,每条生产线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添置每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生产机械设备按照总投入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科研平台建设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注重科技投入新建企业实验室、质检中心、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省、市共建条件的企业实验室,连续3年,每年给予5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中药品牌创建

(一)中药品牌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十大皖药”示范基地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申报并注册中药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对当年新通过“十大皖药”示范基地验收,取得授牌的企业,规模50亩以上的,按净面积1000元/亩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依据奖补办法,“十大皖药”示范基地符合标准化基地奖补标准的,按照标准化基地标准奖补,不重复奖补。对申报并注册中药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每个品种奖励申报单位10万元;对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注册成功的,奖励10万元。对当年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宣传推介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中药企业加强品牌宣传,参加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展览、展销、推介会,提升金寨中药材的影响力。每个申报主体带动扶贫监测户不少于10户。

2、扶持标准:县内中药企业参加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展览、展销、推介会的,奖补展位费和交通费。

标签: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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