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2021年DNA检测试剂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2021年DNA检测试剂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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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2021年DNA检测试剂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单位 |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 交易编号 | KTQGAJ-HWCG-2021-009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联系人 | 李亮 | 联系电话 | ********66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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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1-08-12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8-14 23: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08-13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8-14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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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2021年DNA检测试剂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001 | HWCG-2021-009-001 | 货物类 | 300000.0 |
公告内容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1年DNA检测试剂耗材及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DNA实验室承担我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敏感事件的检验任务,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保证2021年度检验工作正常开展,经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开采购2021年DNA试剂耗材及设备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次采购不达限额标准,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评标方式
1.项目名称: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2021年DNA检测试剂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3.招标内容:DNA检测试剂耗材及设备等(参数要求详见需求表)。
4.招标控制价:30万元。
5.项目周期:15日历天。
6.评标方式: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招标期限:三天(2021年8月12日00:00时至2021年8月14日23:59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相关凭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叁份。(以上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00:00时至2021年8月14日23:59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应同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对项目范围、主要技术标准的响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售后服务、应急处置预案等(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对符合资格的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为2021年8月13日00:00时至2021年8月14日23:59时。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业务技术大楼504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66号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1年8月11日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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