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砂工程石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三元区莘口镇沙阳村泉阳二组垄岬 | 三明市三砂工贸有限公司 | 三明市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回收工程石渣生产机制砂,拟投资500万元建设一条年产50万立方米机制砂生产线。 |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施工期严禁将施工废弃物排入水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堆存区外延50米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堆场应设置防风抑尘网;破碎、筛分和制砂等工序采用密闭作业,并配套喷雾降尘系统,确保厂区无可见粉尘外逸。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附件:
1.三砂工程石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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