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石化碳四炔烃选择加氢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韩石化碳四炔烃选择加氢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韩石化碳四炔烃选择加氢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碳四炔烃选择加氢项目已由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中韩石化发〔2021〕27号《关于碳四炔烃选择加氢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碳四炔烃选择加氢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韩石化碳四炔烃选择加氢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

2.3建设规模

新建一套1.65万吨/年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单元。

2.4建设投资:批复总投资4086.26万元(含税),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60万(含税)

2.5计划工期:120 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单元项目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项目所有土建(除桩基工程及第三方检测外)、结构、动设备、静设备、电气、仪表、通信、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及现场施工所需临时设施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洗塔、加氢反应器、稳定塔、催化剂还原及再生系统以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施工;碳四加氢单元与1#丁二烯装置和MTBE装置之间的原料、产品、公用工程连接管线(含系统管线)的安装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4)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且持有以下证书之一:

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②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2日16时30分至2021年8月17日16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6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邮编:430000;

联系人:范雪;

电话:***-********

电子邮箱:fanxue.zh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210019;

联系人:谢蓉琦;

电话:***-********

电子邮箱:xierq@sinopec.com


11.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加氢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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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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