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的通知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黑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及大庆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我市积极探索改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科技攻关任务,现将2021年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2021年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下设5个项目(附件1),符合揭榜要求的单位或组织按项目进行揭榜。
(一)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能够吸收国内外人才加入项目团队,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具备较强的国际影响力,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三)揭榜方应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四)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鼓励市外揭榜方联合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或新型研发机构进行揭榜;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优先落户在大庆市;
(七)项目关键核心知识产权归属由应用方和揭榜方协商确定。
二、揭榜流程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结合榜单具体要求及自身能力,将以下材料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交至邮箱dqkjjzgk@163.com。
1. 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揭榜书(附件2);
2. 牵头揭榜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相关材料(如: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税收优惠确认单,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提供以上材料任一项均可);
3. 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等材料;
4.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牵头揭榜单位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5. 联合揭榜协议书(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
6. 揭榜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大庆市科技局会同应用方组织专家对揭榜方技术方案、经费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核验。重点审核揭榜方研发实力、科研条件、人员队伍和揭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必要时将组织现场核查。
(三)根据核验结果及应用方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及经费额度,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应用方、揭榜方和市科技局联合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并发布揭榜公告。
三、管理方式
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建立以信任为前提,服务于目标实现的管理方式和资金使用制度,明确激励和奖励机制,简政放权。
(一)资金拨付。项目采取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灵活拨付资金。签订合同后拨付首期经费,后续经费根据合同书约定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后续资金的拨付。
(二)充分放权。建立参与单位向牵头单位负责的责任体系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赋予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承担单位决定权、资金分解权和团队组建权,做到责权统一。
四、监督管理
(一)建立逐级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省和市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
(二)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勤勉尽责,因受市场风险影响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未实现项目预定目标的,经评议认可,不予追究科研失败责任,不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三)其他奖惩措施由应用方与揭榜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六、联系方式
应用方联系方式:
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韩晋 155*****566
大庆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刘伟****-*******
附件:1: 2021年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doc
2 :大庆市新能源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揭榜书.doc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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