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衡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衡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编号:HYX2021-A039 2、采购代理编号:HYXT2021-A037 3、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850000.00元 5、最高限价:7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7、履行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付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时起至2021年7月22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081/TPBidder/memberLogin) 供应商请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081/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此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或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查询数字证书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95,****-*******,********66,****-*******。 4、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投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二楼开标室1公开开标,具体以当天电子显示屏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二楼开标室1。具体以当天电子显示屏为准。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用CA证书登陆后台进行提问。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县人民医院 (2)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新正街59号 (3)联系人:周先生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3)联系人:张建怀 (4)邮 编:421001 (5)电 话:****-******* 3、监督管理部门: (1)名 称:衡阳县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3)联系人:张主任 (4)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张建怀 (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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