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 |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协会 | 项目地址: | 高新区彩虹路与石莲南路交叉口西侧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11-06 10:39:50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协会 | 项目地址: | 高新区彩虹路与石莲南路交叉口西侧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11-06 10:39:50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40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5
2021BFFAZ0140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曳引机:驱动系统:蜗轮蜗杆。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器。
疑问:双碟式制动器应用于永磁同步曳引机,本项目曳引机采用涡轮蜗杆驱动,此项要求属于前后矛盾且有冲突。建议更改为:曳引机:驱动系统:蜗轮蜗杆。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
答:同意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我司参加的“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 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21BFFAZ01402),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4日,时间较短,投标文件来不及制作,能不能延期开标?
答:详见招标文件延期内容。
3.招标文件补疑3第2条回复的“市场上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满足”请列出事实依据,据我司了解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载重30000KG货梯,只有奥立达、东南两家满足,而同时能满足:蜗轮蜗杆曳引机(市场已经淘汰的技术),载重30000KG,曳引悬挂比8:1,三个15000KG及以上业绩,分公司A级资质满5年等评分要求的只有奥立达一家,虽然经过两次答疑,但评分办法里的不合理的,具有严重倾向性和排他性的评分条款并未做调整!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电梯相关技术要求”的:
曳引机 | 驱动系统:蜗轮蜗杆。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器。 |
现调整为:
曳引机 | 驱动系统:蜗轮蜗杆。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制动器按国家标准执行,须满足验收要求及招标人使用要求。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所投货梯制造商制造实力及综合评价 | 9分 | 1.制造商货梯载重Q: Q≥30000kg的,得5分; 25000kg≤Q<30000kg的,得3分; 15000kg≤Q<25000kg的,得2分; 12000kg≤Q<15000kg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2.所投货梯制造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所投货梯制造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4.所投货梯控制系统具备EMC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CNAS”或“CMA”标识)作为评审依据。 |
现调整为: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所投货梯制造商制造实力及综合评价 | 9分 | 1.制造商货梯载重Q: Q≥20000kg的,得5分; 15000kg≤Q<20000kg的,得3分; 12000kg≤Q<15000kg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2.所投货梯制造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所投货梯制造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4.所投货梯控制系统具备EMC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CNAS”或“CMA”标识)作为评审依据。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1:00”,现延期到“2021年8月11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蜀山区潜山路第二政务办公区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2021年8月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40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4
2021BFFAZ01402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蜀山区潜山路第二政务办公区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2021年8月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40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2021BFFAZ0140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二、电梯相关技术要求”现调整为:曳引机:驱动系统:蜗轮蜗杆。永磁同步主机与传统涡轮涡杆驱动比较:1、先进性:永磁同步主机技术于1996年发明,掀起了电梯界的第三次革命,通过了二十多年的广泛应用得以证明为成熟技术,目前全球使用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而涡轮涡杆驱动为十几年前的淘汰技术,目前使用几乎为零。2、节能: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无减速机构,能够将电能直接转化为机械能,并且由于没有减速箱只有一个运动部件,因此传动效率特别高,传动效率在95%以上,同时低速转动使热损失大大降低,其能耗仅为传统涡轮涡杆产品的60%,具有极为显著的节能功效。传统涡轮涡杆驱动于此恰恰相反耗能损电且效率低。3、环保: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几乎无需用油,不仅减少了火灾隐患,而且彻底免除了油污的困扰,使电梯机房干净整洁,真正实现了环保。4、静音:低摩擦,低速同步电机减少了机械磨损和振动,彻底消除了齿轮及电机高速运转所产生的噪音。5、可靠:永磁同步电机直接驱动的无齿轮曳引机,只有低速运行部件,配合高性能变频驱动器和旋转编码器,能保证电梯系统的长时间可靠运行。6、安全:永磁同步驱动采用自发电式能耗制动,能有效防止溜车危险,涡轮涡杆采用的是减速机,易发生溜梯现象;永磁同步曳引机左右两侧均配有制动器,涡轮涡杆一般只设置单侧制动器,制动性能方面永磁同步曳引机更好。综上所述,我司认为永磁同步曳引机更适合本项目,永磁同步曳引机比涡轮蜗杆更先进,应修改为:曳引机:驱动系统:永磁同步无齿轮传动。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器。。
答:不予调整,按“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执行。
2.商务评分标准准2.2.3(1)所投货梯制造商制造实力及综合评价:1.制造商货梯载重 Q:Q≥30000kg的,得5分;25000kg≤Q<30000kg的,得3分;15000kg≤Q<25000kg的,得2分;12000kg≤Q<15000kg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我公司咨询很多家电梯制造商,即使调整曳引方式,目前市场也只有1家制造商满足能生产300000kg,具有唯一性,不符合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货梯载重 Q: Q≥15000kg 的,得 5 分;14000kg≤Q<15000kg 的,得 3 分;13000kg≤Q<14000kg 的,得 2 分;12000kg≤Q<13000kg 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答:市场上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满足,不予调整,按“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执行。
3.商务评分标准准2.2.3(1):售后服务: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5年得4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4年得2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3年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该条以经营年限来判断制造商服务优劣不合理,对新潜在投标人不公平,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维保人员超过50人的得4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维保人员超过30人的得2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维保人员超过20人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三个月为维保人员缴纳社保的社保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答:不予调整,按“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执行。
4.曳引方式由永磁同步无齿轮传动改为了蜗轮蜗杆传动,蜗轮蜗杆传动的电梯具有以下缺点:运行噪音大、平稳性差、能耗高、油污大,维修保养难度大,目前蜗轮蜗杆技术已逐步被市场淘汰,只有极少数电梯厂家还在使用该技术,永磁同步驱动技术是目前市场较为成熟先进的主流技术。
此条回复修改内容直接限制了具有永磁同步技术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这是不合理的。建议将此条修改为:
曳引机 | 驱动系统:蜗轮蜗杆。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或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传动。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 |
答:不予调整,按“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执行。
5.补疑回复第6条,本项内容设置并不合理,曳引机是原厂原品牌产品还是外购组装产品,曳引机的技术是否成熟先进,才是决定产品稳定性的因素,和曳引悬挂比没关系。此条评分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将此条修改为:所投货梯曳引机技术先进且为原厂原品牌的得4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及曳引机技术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不予调整,按“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执行。
6.补疑回复第17条及招标文件评分,制造商货梯载重Q: Q≥30000kg 的,得 5 分;25000kg≤Q<30000kg 的,得 3 分;15000kg≤Q<25000kg 的,得 2 分;12000kg≤Q<15000kg 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回复虽调整了曳引方式,但没降低评分标准,目前只有1家制造商满足制造能力30000kg,涉嫌控标,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建议改为:制造商货梯载重Q: Q≥15000kg 的,得 5 分; 13000kg≤Q<15000kg 的,得 3 分;12000kg≤Q<13000kg 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答:市场上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满足,不予调整,按“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执行。
7.补疑回复第12条及招标文件评分中,售后服务要求: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5 年得 4 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4 年得 2 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3 年得 1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售后服务不能仅以制造商分公司资质及年限来评判售后服务的优劣性,如果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负责安装维修,也应该对代理商进行评价。建议删除或修改为:
1.投标人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5年得4分;
2.投标人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4年得2分;
3.投标人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3年得1分;
答:同意调整,详见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售后服务 | 4分 | 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5年得4分; 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4年得2分; 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3年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
现调整为:
售后服务 | 4分 | 投标人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 1.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5年得4分; 2.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4年得2分; 3.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3年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投标人(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17:30”,现延期到“2021年7月30日17:3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蜀山区潜山路第二政务办公区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2021年7月28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40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140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80页一、电梯技术参数需求,要求速度0.5m/s。本项目属于大载重货梯,速度0.5m/s过快,电梯运行不稳定且能满足0.5 m/s速度厂家极少容易造成项目流标,建议速度修改为大于等于0.25m/s。
答:同意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P80页二、电梯相关技术要求曳引机:驱动系统:永磁同步无齿轮传动。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器。本项目属于大载重货梯,目前市场上大载重量货梯绝大多数厂家均采用蜗轮蜗杆,大吨位电梯采用涡轮蜗杆具有传动效率高、稳定性强、传动比大、结构紧凑等明显优势因此建议修改为曳引机:驱动系统:蜗轮蜗杆传动。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
答:同意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3.招标文件P16页10.10.4 注意事项第九条“经国家法定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配合总包单位使用电梯,并配备一名专业电梯司机、每层安装临时外招直至单体完工,含司机工资、外招安拆、电梯临时使用的日常保养、易损件更换、使用后综合调试校验费用及使用期间的年检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不计入投标总价。临时使用过程中因外力或人为损坏,中标人须提供充分证据,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协调相关赔付问题,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此项内容报价应不包含投标总价内。如不包含在内报价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拟?
答:此项内容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包含在评审范围内。报价格式投标人自拟。此项内容报价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收费依据,中标人须在后期实际使用中依据此项内容报价与使用人进行协商,若中标人此项内容报价明显脱离实际,使用人保留要求调整的权力。。
4.招标文件对于本项目付款方式极为苛刻,该大吨位货梯生产厂家较少,建议招标人做相应调整。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曳引机:驱动系统:永磁同步无齿轮传动。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器。”由于该项目非普通货梯,要求载重量过大建议采用蜗轮蜗杆传动。调试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
答:同意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6.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所投货梯曳引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所投货梯曳引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从技术上讲,曳引系统悬挂比的多少,并不代表曳引系统配置是否先进,各个电梯厂家的技术路线不同,曳引系统的悬挂比也各不相同,建议能将此条改为以下常用的评分标准:
所投货梯曳引(拖动)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4分):曳引机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4分;
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电梯稳定性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所投货梯安全配置”:电梯的主要安全配置包含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光幕、轿厢意外移动、上行超速保护、安全电路等,评分标准里只要求了轿厢意外移动、上行超速保护、安全电路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不能全面的体现所投货梯安全配置情况,建议能将此条改为以下常用的评分标准:
所投货梯安全配置(6分)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光幕、轿厢意外移动、上行超速保护、安全电路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同意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8.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所投货梯门机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双折门和三折门在门洞尺寸固定的情况下,三折门的开门宽度大于双折门的开门宽度,采用双折门还是三折门是由开门宽度大小来决定的,两种开门方式在配置及先进性上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井道宽度4.7米,开门宽度要求做到3.1米,任何电梯厂家也做不了中分双折门,建议能将此条改为以下常用的评分标准:
所投货梯门机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4分): 门机(门锁)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3分;
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已删除,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9.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所投货梯轿厢评价”:
招标文件第80页,技术需求给出的井道尺寸:宽*深4.7m*6.9*m,轿厢尺寸不小于宽*深*高:3.2m *5.9m *4.0m ;
在上述井道尺寸固定的情况下,此轿厢的最大尺寸已经接近极限,没有电梯厂家可以做到6.4 m的轿厢深度。建议将此条修改为:
所投货梯轿厢评价 10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种轿厢装饰方案得2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轿厢装饰效果图。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电梯实际使用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第44页,所投货梯制造商制造实力及综合评价:
能够生产12吨永磁同步大载重电梯的制造企业目前并不多(不超过8家),能生产15吨永磁同步大载重电梯的制造企业不超过5家,能生产25吨及以上的永磁同步大载重电梯的制造企业1-2家,此项评分条件设置太高,有失公平,建议将此条修改为:
制造商货梯载重Q:
Q≥15000kg的,得5分;
14000kg≤Q<15000kg的,得3分;
13000kg≤Q<14000kg的,得2分;
12000kg≤Q<13000kg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 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答:已调整曳引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1.招标文件第44页,所投货梯制造商制造实力及综合评价:4.所投货梯制造商获得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企业证书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此项证书为非政府的协会颁发的,没有权威性,建议将此条修改为:4.所投货梯制造商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开户银行出具的AAA资信证明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答:已删除,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2.招标文件第45页,评分标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评价不应以公司的资质的高低及运营年限的长短为标准,这样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应以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真实评价为依据。建议能将此条改为以下常用的评分标准:
售后服务(4分):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直属分公司具有2019-2020年度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的4分;
2. 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直属分公司具有2019-2020年度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的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后期售后服务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所投货梯曳引(拖动)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评分标准:所投电梯的曳引系统的悬挂比小于等于 8:1 的得 4 分;曳引系统的悬挂比小于等于 12:1 的得 2 分。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悬挂比不重复得分,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我公司咨询了很多电梯生产制造商,他们设计技术不同,不能以这种个别厂商设计的技术作为评分标准,每家制造商生产都要遵照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要求规范,这条评分标准涉嫌唯一性,不能保证招投标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建议更改为曳引机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4分;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电梯稳定性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所投货梯安全配置,评分标准:轿厢意外移动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2分;上行超速保护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2分;安全电路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次招标文件中的所采购的电梯为超大载重电梯,作为货梯安全配置评分标中的主要安全配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光幕均没有作为评分标准,是否与此次招标供货要求相违背?建议修改评分标准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光幕、轿厢意外移动、上行超速保护、安全电路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同意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5.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所投货梯门机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评分标准:1.层轿门开门方式采用中分门双折得 4 分;2.层轿门开门方式采用中分三折门得 3 分;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供货要求开门尺寸要求3.1m,三折门和双折门并不能区别制造商技术的优劣,只有极个别厂商能做到,该项评分涉嫌唯一性。建议修改为:门机或门锁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3分;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已删除,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6.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所投货梯轿厢尺寸评价,评分标准:所投货梯轿厢净空尺寸(不低于宽*深:3.2 *5.9 ),深度每增加 0.1m 得 2 分,总分 10 分(如投标人提供宽*深:3.2 *6.4 轿厢尺寸,则此项得 10 分),不足 0.1m的不得分。本项目货梯轿厢净空尺寸(不低于宽*深:3.2 *5.9 )已为本项目现有井道尺寸极限尺寸,该评分标准有唯一性,控标的嫌疑,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电梯具有VDI 4707能源效率A级的得2分;
所投品牌电梯具有ISO 25745标准电梯能效A级认证的得2分;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制造商具有资信等级3A级的得3分。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电梯实际使用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17.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所投货梯制造商制造实力及综合评价,评分标准:1.制造商货梯载重 Q: Q≥30000kg 的,得 5 分;25000kg≤Q<30000kg 的,得 3 分;15000kg≤Q<25000kg 的,得 2 分;12000kg≤Q<15000kg 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我公司咨询很多家电梯制造商, 目前市场只有1家制造商满足能生产300000kg,具有唯一性,不符合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货梯载重 Q: Q≥15000kg 的,得 5 分;14000kg≤Q<15000kg 的,得 3 分;13000kg≤Q<14000kg 的,得 2 分;12000kg≤Q<13000kg 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答:已调整曳引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8.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2)技术评分标准,售后服务,评分标准: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5年得 4 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4 年得 2 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3年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该条以经营年限来判断制造商服务优劣不合理,对新潜在投标人不公平,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维保人员超过80人的得 4 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维保人员超过70人的得2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维保人员超过60人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三个月为维保人员缴纳社保的社保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后期售后服务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19.开门尺寸 (宽*深) 为不小于 3.1 m *3.8 m,因开门尺寸只有(宽和高),建议改成开门尺寸 (宽*高) 为不小于 3.1 m *3.8 m。
答:已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0.招标文件P43页:所投电梯的曳引系统的悬挂比小于等于8:1的得4分;曳引系统的悬挂比小于等于12:1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悬挂比不重复得分,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
这个评分标准在电梯招标中还是第一次看到,把悬挂比作为衡量曳引系统的配置及技术先进性不合常理!载重越大的电梯曳引悬挂比越大,此次招标的是超大载重的货梯,投标人如果投15吨及以上货梯曳引比都要在12:1及以上,上述评分项的设置存在控标嫌疑建议修改。
建议修改为:所投货梯的曳引机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原厂原品牌)的得4分;所投货梯的曳引机与所投电梯非同一品牌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电梯实际使用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P43页:1.层轿门开门方式采用中分门双折得4分; 2.层轿门开门方式采用中分三折门得3分;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招标文件里给出的开门宽度不小于3.1米,中分双折门做不到这个尺寸,只能采用中分三折门;此条评分是否可以理解为:供应商只要承诺具备中分双折门的技术就可以得分,本项目供货时可以采用中分三折门,因为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里面并没有要求开门方式。
建议修改:进一步说明此条评分办法,或采用和控制系统评分要求类似的:所投货梯的门机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4分;所投货梯的门机与所投电梯非同一品牌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门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已删除,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2.所投货梯轿厢净空尺寸(不低于宽*深:3.2 *5.9 ),深度每增加0.1m得2分,总分10分(如投标人提供宽*深:3.2 *6.4轿厢尺寸,则此项得10分),不足0.1m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就本次电梯的轿厢尺寸问题,我司特别咨询了几家专业做大吨位货梯的制造商技术部门,在现有的井道条件下,轿厢的最大深度能做到6米就已经达到极限了,除非某个电梯厂家有黑科技,否则绝对做不到6.4米的轿厢深度,此条评分涉嫌控标。
建议修改为:所投货梯轿厢(含轿门、轿厢四壁)钢板厚度为1.2mm的得2分,钢板厚度为1.3mm的得4分,钢板厚度为1.4mm的得6分,钢板厚度为1.5mm的得10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电梯实际使用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23.制造商货梯载重Q: Q≥30000kg的,得5分; 25000kg≤Q<30000kg的,得3分; 15000kg≤Q<25000kg的,得2分; 12000kg≤Q<15000kg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能满足本项目投标要求的大吨位货梯(载重大于等于12000KG)制造商屈指可数,载重≥30000KG的制造商目前只有东南电梯和奥立达电梯两家,此条评分涉嫌控标。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货梯载重Q: Q≥15000kg的,得5分; 13000kg≤Q<15000kg的,得3分; 12000kg≤Q<13000kg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答:已调整曳引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4.所投货梯制造商获得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企业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理由:“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企业证书”这种花钱就能办理的证书,作为评分项实在不合理,也很少在招标文件中出现。
建议修改为:所投货梯制造商获得开户行出具的AAA级资信证明的得1分。
答:已删除,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5.招标文件评分项:
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5年得4分; 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4年得2分; 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3年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条明确了政府采购设定企业经营年限构成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并进行了禁止规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制造商分公司资质和成立运营年限体现不出企业的售后服务能力水平,两者没有直接的关联,成立运营年限作为评分也违反上述法律法规。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获得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的得4分,获得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的得2分,其他得1分。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后期售后服务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招标文件P80页,供货要求中电梯载重不小于12000kg,井道尺寸:4.7m*6.9m。按着个井道尺寸,电梯载重只能做到12000kg,做不了15000kg。所以建议取消这两项打分:招标文件P44页评分标准中,a、所投货梯载重为15000kg以上(含15000kg)的,得5分。b、业绩要求中提供单个合同中具有载重不少于15000kg的业绩得3分,提供单个合同中具有载重不少于12000kg<Q<15000kg的业绩得2分。建议业绩:每提供单个合同中具有载重不少于12000kg(含)的货梯业绩得3分。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基于电梯实际使用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27.因各家制造商产品设计不一样,轿厢尺寸也不一样,但都满足国家制造和验收标准,建议取消招标文件P43页所投货梯轿厢尺寸评价的评分。因为该评分标准是针对某一厂家的轿厢尺寸来做评价,具有排除其他厂家参与竞争的机会,体现不出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基于电梯实际使用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P44页评分中,制造商货梯载重Q: Q≥30000kg 的,得5分;25000kg≤Q<30000kg 的,得3分;15000kg≤Q<25000kg 的,得2分;12000kg≤Q<15000kg 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据我司了解,目前只有1家制造商满足制造能力30000kg,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货梯载重Q: Q≥15000kg的,得5分;13000kg≤Q<15000kg的,得3分;12000kg≤Q<13000kg 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答:已调整曳引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9.招标文件P45页评分中,售后服务要求: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5 年得 4 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4 年得 2 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3 年得 1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售后服务不应该以制造商在合肥成立分公司资质及年限来评判制造商售后服务的优劣性,这对一些新的潜在的投标人不公平。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委托的固定维保机构)具有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5 年得 4 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委托的固定维保机构)具有安装维修 B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4 年得 2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委托的固定维保机构)具有安装维修 C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 3 年得 1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扫描件。
答:本项设置是基于后期售后服务考虑,本项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一、电梯技术参数需求”现调整为:
梯型 | 台数 | 载重 | 速度 | 井道尺寸 (宽*深) | 开门尺寸 (宽*深) | 轿厢尺寸 (宽*深*高) | 提升 高度 | 顶层 高度 | 底坑 深度 | 停层 站数 |
货梯 | 1台 | 不小于12000kg | 0.25m/s | 4.7m*6.9m | 不小于 3.1 m*3.8 m | 不小于 3.2m*5.9m*4.0m | 30.5m | 6.3m | 1.7m | 6/6/6 |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二、电梯相关技术要求”现调整为:
控制器 | 控制系统:双32位高速CPU,VVVF电脑微机控制,有故障监控、存储、显示功能。 | ||
曳引机 | 驱动系统:蜗轮蜗杆。调速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双碟式制动器。 | ||
门机 | 采用VVVF变频门机32位或以上微机控制,红外光幕保护,光束≥150束。 | ||
轿箱操纵盘及显示 | 轿厢两侧各设一个操纵盘,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轿内显示为真彩液晶显示屏(尺寸不低于10寸)。 | ||
厅门呼梯盘及显示 | 电梯门厅配置数字式液晶显示屏,实现显示楼层数字、运行方向、满载、故障等内容。 | ||
通讯 | 提供BA接口,轿内高清摄像头及视频电缆 | ||
称重装置 | 轿内显示货物重量 | ||
远程呼梯 | 具备远程呼梯功能 | ||
智能感应 | 感应识别货物及车辆位置并具备报警功能 | ||
使用年限 | 整梯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二十五年,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原件。 | ||
轿 箱 装 修 | 轿门 | 发纹不锈钢,厚≥1.2mm | |
厅门 | 发纹不锈钢,厚≥1.2mm | ||
四壁 | 发纹不锈钢,厚≥1.2mm | ||
门套 | 采用喷塑钢板小门套 | ||
门坎 | 轿厢门坎为铸铁 | ||
顶灯 | 采用LED光源 | ||
通风 | 超低噪声轴流风机 | ||
轿箱地板 | 防滑花纹钢板 | ||
轿厢尺寸 | 轿厢宽度、高度、深度最大化,货车及叉车可直接进入; | ||
轿厢效果 | 中标人免费提供多种装饰方案供业主进行选择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52分 (2)技术部分:18分 (3)投标报价:30分 |
现调整为: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51分 (2)技术部分:19分 (3)投标报价:30分 |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调整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1) | 商务评分标准 | 所投货梯控制系统的配置及先进性 | 5分 | 1.所投电梯与控制柜为同一品牌的,得2.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以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中的控制柜品牌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所投电梯与变频器(调速装置)同一品牌的,得2.5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以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变频器(调速装置)品牌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所投货梯曳引(拖动)系统的配置稳定性 | 5分 | 所投电梯的曳引系统的悬挂比小于等于8:1的得5分;曳引系统的悬挂比小于等于12:1的得3分。 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悬挂比不重复得分,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 | ||
所投货梯安全配置 | 8分 |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厢意外移动、上行超速保护、安全电路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8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所投货梯轿厢尺寸评价 | 10分 | 所投货梯轿厢净空尺寸(不低于宽*深:3.2 *5.9 ),深度每增加0.1m得2分,总分10分(如投标人提供宽*深:3.2 *6.4轿厢尺寸,则此项得10分),不足0.1m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
所投货梯载重评价 | 5分 | 所投货梯载重为15000kg以上(含15000kg)的,得5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
所投货梯制造商制造实力及综合评价 | 9分 | 1.制造商货梯载重Q: Q≥30000kg的,得5分; 25000kg≤Q<30000kg的,得3分; 15000kg≤Q<25000kg的,得2分; 12000kg≤Q<15000kg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2.所投货梯制造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所投货梯制造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4.所投货梯控制系统具备EMC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CNAS”或“CMA”标识)作为评审依据。 | ||
业绩 | 9分 |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电梯供货业绩: 1.单个合同中具有载重不少于15000kg(含)的货梯,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2.单个合同中具有载重12000kg<Q<15000kg货梯,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满分6分; 3.单个合同中具有载重不大于12000kg(含)货梯,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 (1)本项目仅计取三个得分最高业绩计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提供承诺:我公司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我方提供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如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方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与本次投标提供的电梯载重相对应时,方可纳入分值计算。如投标人本次投标电梯为载重12000kg,则在业绩审查仅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载重为12000kg的货梯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载重吨位的电梯不予认可。 | ||
2.2.3(2) | 技术评分标准 | 制造厂家配套的维保承诺、施工组织方案、应急救援方案 | 5分 | 1.售后服务站(点)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关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2.售后承诺及方案详尽、合理,无含糊不清的地方,有应急预案。 3.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电梯巡检计划、措施、维护内容周到详细。 4.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整体综合评定。 5.安装工艺较为详尽、能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吊装方案切实可行; 6.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保证安装质量的措施详尽、可行,符合考虑本项目实际; 7.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有保证工期相关针对性措施,工期制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合理; 8.其他相关安装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详尽、合理。 9.应急救援方案是否详尽、合理。 综合上述条款,综合上述条款, 优的,得3分<F≤5分; 良的,得2分<F≤3分; 一般的,得1分<F≤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1)拟配备特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人员姓名、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拟配备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配备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配备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自有售后维保机构服务保障实力及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可操作性。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
售后服务 | 4分 | 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5年得4分; 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4年得2分; 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且连续运营大于3年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运营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起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终点计算。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 ||
质保期 | 10分 | 1.所投电梯整梯质保在两年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即可。 2.所投电梯主机和门机和控制柜质保均为五年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即可。 3.所投电梯整梯免费维修保养(依据TSGT5002要求)在两年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1分,最高6分。不满半年的不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即可。 | ||
2.2.3(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 | 2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分得该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 | 10分 | (1)计算平均价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其余有效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价;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时,则直接计算全部有效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价。 (2)确定合理基准价 合理基准价=平均价×(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由监督员在1%、2%、3%、4%、5%中随机抽取一个。 (3)计算合理性得分 按以下公式计算合理性得分: a.如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合理基准价,则其投标价合理性得分=合理性得分满分﹣(投标价﹣合理基准价)/合理基准价×100×E1; b.如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合理基准价,则其投标价合理性得分=合理性得分满分﹣(合理基准价﹣投标价)/合理基准价×100×E2; 其中:E1=0.5;E2=0.3。最低得分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8月4日:”;
2、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17:30”,现延期到“2021年7月29日17:30”;
3、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17:300”,现延期到“2021年7月24日17:3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蜀山区潜山路第二政务办公区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2021年7月1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40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7号货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1402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蜀山区潜山路第二政务办公区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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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
标签: 安装工程 设备采购 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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