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18: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递交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9号奉天银座B座40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预算金额¥91.0617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春雨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9号奉天银座B座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澄清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29 至 2021-08-05
撰写单位: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1690
项目名称:2020年辽宁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10,617.29
最高限价(元):910,617.29
采购需求:查看

主要建筑工程为指挥中心改造、各监测点新建工具房、新建围栏、安装供电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并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递交沈阳市沈河区惠工东一街25号(汉庭酒店沈阳北站惠工二店三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递交沈阳市沈河区惠工东一街25号(汉庭酒店沈阳北站惠工二店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3、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9号奉天银座B座406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30@qq.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春雨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工程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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