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金农热线运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金农热线运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金农热线运行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19: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3日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文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终稿)金农热线运行服务.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金农热线运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26 至 2021-07-30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金农热线运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金农热线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0185
项目名称: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金农热线运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0,000.00
最高限价(元):8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受理三农综合服务平台12316话务咨询,解答农民提出的农业畜牧水产等生产技术、市场、政策等涉农问题。

2.受理来自金农热线微信服务号的涉农问题咨询,全天服务时长不低于12小时。

3.受理金农热线APP服务的用户咨询,全天服务时长不低于12小时。

4.承担三农综合服务平台语音信箱信息维护,全年不少于12000条。

5.配合采购人维护金农热线基层联络户队伍,保持联络户的活跃度,实现信息互动和队伍档案化管理,确保联络员队伍人数保持在3000名以上。

6.巩固与基层农民的信息反馈成果,配合采购人调查了解农村基层实际,以及国家主要农业农村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定期形成工作报告,全年不低于50期。

7.针对基层服务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定向发布给用户,建立定向的传播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全年发布不低于5000条。

8.采集省内主要农产品产地价格,涉及近30余个品种,采集范围不低于30个县区,定期编发《农产品价格日报》,全年不低于250期。

9.配合采购人对所有服务资源实现数据资源存储与备份。

10.协助采购人完成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在市县拓展延伸工作,每周开展服务重点内容培训等,全年不少于45次。

11.配合采购人完成金农热线微信公众号维护与信息编发,全年原创信息不低于100条,累计发布信息不低于300条。

12.金农热线APP平台内容运维。负责金农热线APP信息维护,信息速递,供求信息,价格大盘,市场行情等栏目,全年维护数量不低于8000条。

13.配合采购人做好平台专家管理,针对用户咨询的问题,组织专家线上线下技术解答,全年线上专家服务不低于1000次。结合重点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全年不低于20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孙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5@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傅文博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服 热线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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