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沈河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19: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00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预算金额¥394.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连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7-26 至 2021-08-02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184
项目名称:沈河区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48,000.00
最高限价(元):3,94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项目总工期180日历日,合同签订后首批产品2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货,在招标人给出已具备安装条件的待安装用户清单后,投标人应保证每20个工作日内完成50套产品的安装进度。

    交货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总款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1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3. 质量保证期: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为1年。
  4.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基本要求:

    1.本消防物联网项目以沈河区225家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建设对象。建设项目通过对联网单位既有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状态数据进行实时采集;通过搭建消防物联网软件系统及平台、数据中心和监控中心实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火灾报警远程实时监测、消防设施故障隐患实时预警/报警、消防设施故障隐患排除过程跟踪和监管,最终为消防安全监管和消防救援提供辖区内实时、集中、准确、透明化消防安全信息和数据分析,提高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效率。

    2.此次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后采用中标人自建的运行平台,由中标人负责值班监控、信息汇总、警情过滤、数据分析、情况推送。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由中标人负责。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包括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及本招标文件列明的所有设备和材料费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费用,所有安装单位首年的流量通讯费用,及其中所有区属单位的监控服务费用(1年),具体名单甲方指定。

  6. 系统实施及接入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特点,对项目制订详细的勘察、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方面的方案;

    接入联网用户单位的消防物联网设施的联网、供电保障方面,应具备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性,避免在联网用户消防设施失效时,消防物联网设施也失去作用。还应能保证监控中心随时可以通过联网设备与消防控制室进行远程可视对话。为联网用户安装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证明其具备解析本项目待选联网用户消防报警主机协议的技术能力。

  7. 远程监控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措施:

    1.为保证有效的向本项目提供服务,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情况, 投标人中标后在沈阳市内完成建设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监控中心,建立完善的监控值班制度,执行全天候人工监控与电话督促服务。

    2.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监控中心设施至少应包括值班台席、录音系统、监控大屏幕、UPS备用电源、20MB及以上的专线带宽、防火墙等基本设施。投标人应对在招标人处设置平台终端提供技术支持。

    3.投标人中标后应配备足够完成售后服务的工具和人员,并对售后巡检维护人员有完善的培训措施。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单位

数量

1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传输装置规格参数要求:
★1.产品具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GB 26875.1-2011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对应的检验报告,其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中的“生产者”与“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单位;
★2.传输装置应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蓄电池容量不应小于4.5Ah;
3.主电电源应经专用的浪涌保护器后进入电源板,且主电源PE保护接地线应经过浪涌保护器。
4.传输装置主电源板与其它功能电路板应分离设置,不应集成在同一电路板之上,避免影响弱电电路的正常工作;
5.传输装置内部易发生安全风险的电源板应采用能够避免使用维护人员误触碰而发生危险的保护措施;
6.传输装置箱内接线应规范,显著位置应贴有设备接线示意图,箱体与门板接地柱附近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装置内线路应在专用的线槽内敷设;
7.传输装置箱门与箱体都设计有电路版、接口、喇叭等部件的,其箱门可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

监控平台功能要求:
★8.平台采用B/S架构,可使用PC浏览器进行访问;
9.平台应具备完善的权限管理规则,至少应具有按角色、区域和用户进行权限划分的三个维度,并能按项目需求自行设计角色分类,能够对角色命名,为每个角色定义单独的权限。

10.平台首页面主背景应以地图形式展示所有联网单位的位置。地图上显示的联网单位能够以不同颜色区分其当前的状态,在地图上点击任意单位后在首页可直接调出该单位的当日报警、故障总数和点位总数信息、传输装置在离线状态信息,以及当前火警、故障等详情信息,在详情信息可直接通过报警条目查看具体的报警点位在平面图的位置;

11.平台首页面应具有系统功能导航区域,该区域应至少具有联网单位搜索、GIS/卫星地图模式切换、手机APP下载二维码显示功能,手机APP的下载二维码应与常用手机系统兼容;

12.平台应具有便于监控中心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的大屏幕界面功能,应具有总览消防物联网监控主要数据的能力,在界面显著位置具有显示辖区内所有联网单位数量、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数量、报警点位数量、辖区内所有未处理的报警和故障数据、辖区内所有联网单位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线、离线数据统计的区域;

13.平台大屏幕界面应具有直接显示火警情况统计信息,内容应包括火警、误报、测试、其它以及未处理报警的处理结果比例图,处理率排名图表,火警历史图表;

14.平台大屏幕界面应具有直接显示故障情况统计信息,内容应包括故障、误报、测试、其它以及未处理故障的处理结果比例图,处理率排名图表,故障历史图表;

15.平台应具有报警监控功能模块,模块内应包含报警实时监控功能,实时报警信息的显示内容应该包括报警时间、传输装置编号、报警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和报警点位,并具有处理按钮。点击报警信息条目应可以显示该条报警信息对应点位的详细信息,包括所在单位名称、所属区域、地址、消防控制室电话、消防安全管理人联系方式等,并可显示该点位所在楼层或区域的建筑平面图,图上标注报警点位的具体位置;

16.平台应具有传输装置在离线监控功能模块,该模块应具有显示联网单位名称、传输装置编号、在线离线情况、最后同步时间、消防报警控制器品牌型号的信息条目。同时还应能够查看每台传输装置上线、离线的记录,显示其上线和离线的具体时间;

17.平台应具有评分的功能,评分功能页面应能显示指定单位的用于进行评分的故障、测试、维保、离线原始比率和具体数据情况。评分功能页面应能显示指定单位的用于进行评分的火警、故障处理时间的原始比率情况。

18.评分功能页面应能将评分结果导出成Excel表格文档。同时还应能够对各项数据在评分计算中的权重比例进行调整和设置。

225

2

通讯板

RS232跨接模块板

225

3

网络摄像机

★1.图像传感器:1/2.8"Progressive Scan CMOS;
最低照度:彩色:0.05Lux @ (F2.0,AGC ON);黑白:0.005Lux @ (F2.0,AGC ON);0 Lux with IR;
红外照射距离:不低于30米;
★2.镜头焦距:不低于 2.8-12mm,4倍光学;
水平视角:100-25度(广角-望远);光圈数:F1.8-F2.5;
水平及垂直范围:水平不小于350°,垂直范围不小于0°-90°;
★3.音频输入/输出:1个内置麦克风;一个内置功放;1路音频输入,音频峰值不小于:2-2.4V[p-p]范围,输入阻抗:1Kω±10%;1路音频输出;

225

4

SD存储卡

★1.容量不低于256GB,最大读取速率不低于90MB/s,最大写入速率不低于50MB/s;

225

5

4G工业路由器

★1.产品应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应有效期内,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应一致;
★2.工作环境温度不低于 -30℃~+75℃区间,相对温度≤95%(无凝结)。产品接口不少于1个WAN接口(10/100Mbps自适应),4个LAN接口(10/100Mbps自适应)。网络制式4G/5G,全网通;

225

6

物联网流量卡

★流量不低于30G/年,限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

225

7

UPS备用电源

★1.容量不低于:1000VA/600W,充电时间:8小时到90%,切换时间:≤8MS,噪音:不大于45DB;

225

8

网线

超五类网线

6750

9

电源线

WDZ-RVV 3*1.5mm2

3375

10

电源线

WDZ-RVV 2*1.0mm2

3375

11

信号电缆

WDZ-RVVP 3*1.0mm2

2250

12

穿线钢管

镀锌DN25

2700

13

定制模块箱

1.宽*高*深 不小于 500mm*600mm*200mm;
2.冷轧钢板外壳,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
3.结构合理,内含接地端子排、PZ30导轨及不同功能区域分隔钢板;

225

14

接地保护线

ZR-BV4mm2 黄绿线色

400

15

电线

ZR-BV2.5mm2

400

16

微型断路器

2P10A C10级

675

17

三孔插座

PZ30导轨式安装

225

18

插排

3组以上插座带开关

225

19

扩展通讯卡/协议转换器

符合传输装置与报警主机连接要求

1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工期180日历日,合同签订后首批产品2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货,在招标人给出已具备安装条件的待安装用户清单后,投标人应保证每20个工作日内完成50套产品的安装进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连芳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管理平台 信息化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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