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化验试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化验试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化验试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化验试剂及PCR实验室采购试剂、耗材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交货地点: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2.2采购内容:化验试剂及PCR实验室采购试剂、耗材采购

2.3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2.4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其中:包一:化验试剂采购;包二:化验试剂采购;包三:化验试剂采购;包四:PCR实验室采购试剂及耗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投医疗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3.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hgangxin@163.com

2021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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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验试剂 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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