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化验试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化验试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化验试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化验试剂及PCR实验室采购试剂、耗材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交货地点: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2.2采购内容:化验试剂及PCR实验室采购试剂、耗材采购
2.3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2.4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其中:包一:化验试剂采购;包二:化验试剂采购;包三:化验试剂采购;包四:PCR实验室采购试剂及耗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投医疗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3.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hgangxin@163.com
2021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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