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LED屏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LED屏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LED屏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采购单位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19:23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0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9.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049
采购单位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高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152*****04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柳隆隆、小文180*****792

项目概况

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LED屏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宁)21059

项目名称: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LED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1

1-1

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LED屏采购项目

29.9

1项

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普通税票、线材及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验收、技术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

3.供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询价通知书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7.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5)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执行。(6)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询价通知书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询价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能够提供本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均可成为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9或2020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询价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投标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并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

方式:线上购买(邮件购买)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人才集团附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        

联系方式:林先生:152*****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            

联系方式:柳隆隆、小文180*****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52*****0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实验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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