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丹东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丹东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0: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递交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 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预算金额¥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丹东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文件)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7-19 至 2021-07-23
撰写单位: 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098
项目名称: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基坑变形监测及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变形测量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丹东市医疗卫生综合楼项目(一期)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基坑深度约11.5米,由于施工场地限制,需做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的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及建筑物实施现场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基坑变形监测;

2、建筑物沉降、倾斜、水平位移;

基坑变形监测;建筑物沉降、倾斜、水平位移变形测量、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基坑监测约6个月,建筑物变形测量约≥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第5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测绘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递交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 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ddhxzbb@126.com中,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及所参与的项目名称。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电子材料(为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有效期内发送至ddhxzbb@126.com邮箱中,电子材料合格、有效的,代理机构将回复项目登记表,供应商将填写(手填)好的登记表回发至代理机构邮箱的视为成功,不发送电子材料或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电子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未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中心医院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7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ddhxzbb@12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颖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测量服务 变形 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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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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