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0: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7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8*****092
代理机构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竞磋--服务---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16 至 2021-07-26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1081
项目名称: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尤其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之后,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客运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目标对农村客运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实现新农村背景下农村客运交通的合理发展,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是研究和探讨客运交通问题的主要内容之一。客运车辆历来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更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

目前盘锦市农村客运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驾驶人员缺乏科学的教育管理;二是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和道路安全设施参差不齐;三是缺乏科学有效管理,存在管理措施不到位甚至失控的现象;四是少数客运企业纵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五是部门之间配合还不够,没有形成统一合力。

为解决以上问题,拟建设盘锦市农村客运车辆监管平台,并购置相应的农村客车安全预警技术装备,以完善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二)平台开发依据的技术标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编码规则和印制发放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厅运字(2013)242号);

JT/T 1049.1-2017 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JT/T 1049.2-2016 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数据资源采集接口

JT/T 1049.3-2016 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数据资源目录服务接口

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5658-2017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796-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 809-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JT/T 808-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1076-201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7-201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平台技术要求

JT/T 1078-201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

(三)交付的时间及验收

1、中标供应商须于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技术服务需求的应用系统和监控中心大屏的部署安装。并具备按本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标准,与盘锦地区客运、农村客运车辆的车载监控等硬件设备的联调对接。

2、本采购项目的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关键节点工作成果,初始监控测试数据包括车辆位置数据、车内视频监控上传数据、驾驶员刷脸身份验证等,监控数据达到100万条以上数据库更新记录;且本项目新建业务系统需要与我局原有交通运输监管系统数据互通、功能匹配、无缝对接。本项目验收通过后正式开始服务期,服务期3年。其中视频监控大屏等硬件设备质保期1年;软件系统,在采购方不增加或改变现有软件功能的运行状态下,中标供应商免费服务期3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平台采购具体技术需求

序号

系统名称

技 术 功 能 需 求

单位

数量

1

客运行业基础数据子系统

运输企业身份数字化,建立企业数字档案体系,将企业资质、车辆、管理人员、用工协议等信息归类整理并采集录入到监管系统,形成更加全面的运输企业基础数据库。可按企业名称、检索类别、经营状态、所属区域为条件进行企业查询,可以添加和删除企业。

车辆身份数字化。建立营运车辆数字档案体系,将车辆行驶证、车辆审验、多角度照片等信息采集录入并及时更新上传到监管系统,形成更加全面的营运车辆基础数据库。可按企业名称、车牌号、营运状态、车辆类型、道路运输证号、审核类型、所属区域、录入时间范围的条件,进行车辆的筛选和查询,并可查看车辆的基本信息、许可信息、年审信息、二维检测信息、保险信息、检验信息、终端信息、人员信息、轨迹信息。

从业人员身份数字化,建立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数字档案体系,将证照、脸部照片、体检、资格准入档案、诚信考核等信息全面采集录入并及时更新上传到监管系统,形成更加全面的人员基础数据库。可通过从业人员姓名、从业类别、运营企业、从业人员身份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号、所属区域进行查询等维度查询筛选从业人员。并可实时调取查看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驾驶证信息、资格证信息、健康信息、诚信信息、企业信息、培训信息。

1

2

客运行业安全营运动态数据监管子系统

车辆位置跟踪:提供选择车辆选择跟踪服务,监控平台的地图上将单独弹出一个地图窗口,弹出的窗口仅显示选中的车辆进入跟踪模式,并且将被跟踪的车辆行驶轨迹画在地图上等系统服务。

车辆营运状态展示:提供车辆不同营运状态,图标会以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展示等系统服务。

车辆信息展示:提供车辆信息展示,包括车牌号,设备终端号,所属公司,驾驶员,速度,状态最后一次上报位置汇报时间等系统服务。

车辆轨迹回放:提供根据指定的时间段、车辆号牌,在地图上将车辆的历史定位数据以行驶轨迹的方式重新显示;显示该段时间内的轨迹信息列表与动态速度曲线,支持多种便捷方式实现快进、快退、调节轨迹回放速度等系统服务。

能够实时调取车辆所有摄像头的实时视频、历史视频,并可进行视频的下载,支持同时8路以上视频图像的播放。

预警提醒:提供车辆的行驶信息对车辆的超速、超驾驶时长、非注册驾驶员、未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识别异常、视频遮挡进行预警提醒的系统服务。

设备报警提醒:接收客运车营运车辆中设备报警信息,如视频遮挡、非正常断电等情况,车载终端自动将报警数上报到监管平台,并根据执法人员归属管理关系将信息推送到执法人员手机,供执法人员认定处理;

提供车载终端数据上报完整率统计、车载终端周上线率统计、车载终端数据上传连续统计、车载终端故障率统计的功能。

能够按照“企业、车辆、人员(人脸识别功能认证)”等实时信息关联绑定动态采集,提供使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在从业人员交接班时,完成实名登记,并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车辆中张贴加密二维码,从业人员驾驶车辆时,开起手机APP/微信小程序进行扫码并实时进行刷脸认证,并将图片上报到监管平台。

为行管部门建立市本级、盘山县等两级网格化执法体系,可将核查后的疑似违规数据,根据网格划分和企业属地管理规则分发到具体执法单元,实时推送至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实现对违章情况、异常行为的即时发现、即时处置、及时反馈的闭环化处置。

实现对乘车乘客的实名信息的采集与数据上报,可按时间对实名乘车数据进行统计。

可实现接收客运车辆上传胎压报警数据,并支持按车辆调取、报警和统计预警数据。

针对客运包车,实现包车合同数据的上报与采集功能,可按约定时间、始发地、终到地和线路,进行数据上报的统计。

1

3

智能视频监管子系统

3.1、报警类型

平台应支持接收终端上传的报警信息和报警附件,报警类型包含并不限于前向碰撞预警、车道偏离报警、车距过近报警、驾驶辅助功能失效报警、疲劳驾驶报警、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接打手持电话报警、抽烟报警、未检测到驾驶员报警等。

3.2报警信息处理

平台应具备对终端上传报警信息进行处理的功能,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 平台接收到一级报警时,应记录报警信息并存档;

b) 平台接收到二级报警时,应记录报警信息并存档,同时应支持声音或图像的方式提醒监控人员;

c) 平台应具备从终端获取报警附件的功能,支持自动获取附件和人工操作获取附件,同时能够根据车辆、报警类型、报警等级、触发时间等信息设置报警附件获取策略;

d) 平台应具备自动将报警与驾驶员、车辆进行关联的功能;

e) 平台保存报警信息时,至少应包含报警类型、报警等级、车牌号、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报警开始时间、报警结束时间、报警时车速、经纬度、车辆状态信息等。

3.3报警展示

平台应具备向监控人员展示终端报警信息的功能,功能要求如下:

a) 平台应该能够实时展示接收到的报警,展示的内容应包含完整报警信息;

b) 平台应具备通过图标、弹窗、提示音、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接收报警提醒的功能;

3.4报警信息分析

平台应能够实现对所有报警信息进行分析,按照要求生成不同类型的分析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a) 应能够展现各种类型报警变化趋势和占比;

b) 应能够生成驾驶员报警统计表和车辆报警统计表;

c) 应能够动态生成驾驶员和车辆的危险系数排名。

1

4

可视化门户系统

行业监管大数据可视化门户,将所有采集基础和动态监管数据应用统一集成,对盘锦市农村客运、班线客运、旅游包车车辆、企业、人员的预警提醒信息、执法信息、车辆位置信息、车辆视频监控信息、智能视频预警数据进行综合展示。满足支持市交通局现有指挥中心大屏等多终端可视化页面显示和数据传输交换格式接口。

1

5

监控中心大屏幕显示设备

LCD拼接单元
液晶显示单元,采用49寸原装高清屏4K板卡,LED光源,物理拼缝不大于3.5mm(双边拼缝)亮度:不小于500cd/㎡,分辨率不小于3840X2160,画面比率16:9 ,高对比度4500:1,可视角度:不小于178° 亮度均匀,显示清晰、图像失真小,影像不闪烁,可满足7×24×365长时间开机,寿命不低于60000小时。输入接口:HDMI*1, VGA*1,BNC*2,YPr/Pb,S-VIDEO*1,支持分屏显示,整屏显示,任意组合显示.
数量:9
2拼接屏子单元
内置图像拼接处理器:支持HDMI输入、视频输入、VGA输入输入,DVI输入,支持高清1920X1080分辨率, RS232或RJ45接口控制,液晶显示单元直接输入VGA信号和视频信号,屏与屏之间即可拼接显示。断电前状态记忆功能:通过控制软件的提前设置,能在现场断电的情况下,能自动记忆设备关机前的工作状态。
数量:9
3前维护伸缩架
数量:9
4 HDMI高清矩阵
8路HDMI输入,12.16路HDMI输出,HDMI 1.4a协议版本支持: 4K x 2K@30Hz、1080P 3D@60Hz;支持任意信号源在多个显示器上同时显示;支持任意HDMI显示器随时查看任意HDMI信号源;支持RS-232, 面板控制,电源 100VAC ~ 260VAC, 50/60 Hz,控制方式按键、RS232、WEB、APP,支持音视频同步切换。
5.控制软件
中文界面,可实现视频信号、RGB信号等多种信号源的定义、管理、选择调用和切换显示;可以设定、存储和管理预案:可方便的实现预案编制、保存、修改、删除,支持预案自动执行功能,实现画面自动显示大屏幕管理软件为全中文界面,基于TCP/IP网络的多用户操作,方便维护、备份等系统管理,可向用户提供源代码进行二次开发。拼接单元实时控制功能:控制软件通过RS232(RJ485)通讯接口与各拼接单元的通信连接,可对各显示单元进行实时控制,调整各显示单元的亮度、对比度及色温,调整后参数自动保存,从而保证整个拼接屏幕色彩的一致性和亮度的均匀性,并设有参数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控制器至拼接单元之间的线缆1(套)高清线,控制线,网线钩子,串口等辅材。

大屏监控设备安装在采购方指定地点(盘锦市兴隆台街123号)。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结合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盘锦市兴隆台街123号)提交详细的安装设计方案,包括并不限于整体与局部效果图、施工计划等。

1

6

监控数据分析服务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技术服务需求,给予采购方的大数据处理工作人员,在实际业务工作中,日常的大数据技术服务支持指导。

3

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 ****-*******178*****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号: ********7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系统建设 监管平台 客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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