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沈阳群众文化春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沈阳群众文化春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3715
项目名称:2022沈阳群众文化春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00
本次招标内容共分成以下四个方面:
1. 海选线上评选
2. 展演展播(优质节目多机位高清录制、剪辑、制作与省级电视台选播)
3. 2022沈阳群众文化春晚实施与转播
4. 数字文化产品制作
详情如下:
一、海选线上评选
八月起,按固定格式逐步整理全市上报千余个群众海选视频,按照要求组织各区、县(市)文化馆专业老师开展线上初选,记录并汇总成绩,得出成绩清单,对“舞动沈阳”舞蹈活动、“美音沈阳”器乐活动、“唱响沈阳”声乐活动、“诗画沈阳”朗诵活动、“神韵盛京”戏曲活动、“特色沈阳”特色文化活动等6项子活动的前十名,市委宣传部推送优秀作品、“大学生文化节”推送优秀节目、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推送优秀节目、市文旅广电局推送优秀作品,共计80个作品进行录制,录制地点以盛京大剧院、群众艺术馆、十三个区县(市)文化馆、中标方选定地点(需与需求方协商并同意)为主,部分视频可以在市内五区重点景区、商业街区等场所录制,所有录制前需经需求方确认并同意。
二、展演展播
优质节目多机位高清录制、剪辑、制作与省级电视台选播
按要求组织复试(不含专家费用),选择其中十个(含)以上作品,融入沈阳文化旅游元素,进行剪辑和高质量制作,形成数字文化产品,产品主要用于沈阳文化旅游宣传和文化共享工程。
以上录制和剪辑的数字文化产品,市文旅广电局享有完全版权(或共享版权)。
节目制作完成后,在市级以上电视台选播40次(含)以上。每次选播的节目应为完整节目,时长不少于4分钟(根据审核后的节目时长确定)。
三、2022沈阳群众文化春晚实施与转播
综合评选作品、其他单位推送的作品(至少包含:大学生优秀作品、第六届沈阳合唱音乐季优秀作品、读书活动作品等活动),策划组织2022年沈阳文化旅游春晚。晚会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1.“人民幸福城·我的沈阳美”群众文化活动颁奖(根据疫情情况确定);
2.2021年群众文化优质节目的展演(录播);
3.穿插“沈阳名角”等优质文化节目表演;
其中,沈阳名角应为辽沈地区有一定知名度或国家一级演员。
晚会招标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
1. 策划实施、场地费用、舞美灯光、音响、主持人化妆等;
2. 点评专家邀请不少于6人、奖状奖品等;
3. 后续制作、辽台、沈台选播、转播;
4. 彩排。
其中,场地应在市内五区,交通方便(两种以上公共交通方式或准备多次接驳车辆方便群众到达),演出场地可以自有或租赁,演出场地至少应满足如下条件:
(1)室内场地;
(2)500平米以上场地;
(3)60平米以上舞台;
(4)100人以上的演员候场区;
(5)200人以上的演员休息区(可在观众席安排);
(6)8米(宽)以上LED大屏幕;
(7)高质量音响设备(室内应对回声进行控制);
(8)高品质灯光及灯光控制系统;
(9)温度适宜,室温可控制在24度左右;
(10)独立舞台(可搭建),舞台应高于地面50厘米以上;
(11)满足防疫、消防相关要求。
四、数字文化产品制作
运营管理多个新媒体平台的沈阳群众文化活动账号,剪辑制作适应不同多媒体平台要求的短视频,按照不同主题,宣传沈阳群众文化活动,发布优质作品。以上账号所有权为中标公司,无限期使用权为需求方,内容发布需经需求方审定。因未经审核内容发布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项目验收完成后(或文化旅游春晚结束),以上新媒体平台由中标方进行发布托管,负责按需求方需求进行视频发布,发布内容由需求方提供。
发布数量要求:每月保证节目15个以上
发布内容来源:海选视频剪辑重新加工制作,需求方指定的相关视频等。
五、项目的验收及付款
(一)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包含:线上评选验收、完成展演展播验收、晚会终验收三部分。
1.线上评选验收:海选评选结束后,报送海选评选情况说明,各类作品前十名名单及作品,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电子版及作品用三个U盘报送。
2. 完成展演展播验收:完成十个优质节目的制作,并在市级以上电视台展播完成后,报送选播时间表、视频截图、电视视频录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时间表盖公章,电子版用三个U盘报送(可拷贝至之前报送的U盘中)。
3. 晚会终验收:中标方需对晚会多角度全程录播,全程剪辑制作高清数字文化产品,晚会演出结束及展播结束后,报送展播时间表、视频截图、高清数字文化产品、高清数字文化产品、多平台传播证明材料,移交多平台账号密码及所有权。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时间表盖公章,电子版用三个U盘报送。
(二)项目付款
项目共分3次付款,具体方案评审完成后付款30%、完成联合汇演节点验收后付款40%、晚会终验收后付尾款3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展活动,包含配合通知起草、海选视频收集及再加工等,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主体活动。并于2022年3月底,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证明材料等工作。如遇疫情等非抗力因素不能及时履约或更改活动方案的,应及时与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报备,并提供情况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展活动,包含配合通知起草、海选视频收集及再加工等,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主体活动。并于2022年3月底,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证明材料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