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招标公告

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1: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30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预算金额¥7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晓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服务-公开-招标文件JH21-210100-03047_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发布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7-13 至 2021-07-19
撰写单位: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3047
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00,0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整洁、有序、安全、智能的城市环境,我市将采用第三方调查机构作为稳定、专业的检查考评力量,对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工作进行考核。

二、项目需求

(一) 项目范围

1.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纳入“路长制”考核范围的区域。

2. 委托方开展专项工作涉及的区域。

(二) 检查频次

每半个月全覆盖检查考核一次。

(三) 项目内容

1. 完善考评体系。协助委托方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考评体系。

2. 日常检查。定期对纳入“路长制”考核范围的区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清扫保洁、环卫设施维护、门前三包治理、沿街建筑立面管理、城市家具维护、市政道路维护、检查井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经营秩序管理、绿化管养、景观照明运行等方面城市管理工作。

3. 专项检查。根据委托方需要,对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重点工作任务等开展专项检查。

4. 综合分析。利用数据分析平台,实时监测从问题上报至结案全流程,并对数据分析平台相应参数进行动态修正,同步实现数据查看、统计、分析、报告等功能。运用城市精细化管理分析模型,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四) 相关要求

1. 检查系统智能高效。检查系统需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为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工作考核的全过程,提供可靠、稳定的保障。

2. 信息采集准确规范。检查人员对问题的采集需准确无误,并按相关规范(即上报问题描述中涵盖区域路段编码、街路路段四至信息、问题具体点位、问题类别及程度等)要求及时上传数据,区域内发生新闻曝光、社会反映较大的问题须及时上报,无遗漏。

3. 信息处理及时有效。信息的上报、核实、回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节假日和双休日亦应采集上报,接到需要核实的信息,需在当天予以回复。

4. 人员配置合理。外业检查人员数量不低于80人,年龄需在22-45岁之间,身体健康并可适应长时间户外检查工作;内业研究人员数量不低于8人,擅长撰写报告、数据分析、政府公文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良好的质量把控能力,并拥有数据分析管理方面的资质证书。

5. 保持公正公平。检查人员需如实采集上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被检区域或部门私下联合,蓄意影响检查结果,不得恶意上报,不得漏报、少报。

(五) 项目成果要求及形式

1. 需提报不少于26份考评报告文件、不少于8份专项报告文件、完成不少于12次专题汇报,本项目所有项目成果归委托方所有。

2. 报告文件以WORD或PPT、PDF电子版形式提交。

三、 绩效评价

(一) 人员监督

委托方将定期对第三方人员上岗、相关设备运行等情况实施检查,并形成评价结果作为第三方工作综合评定依据。

(二) 评查效果审核

委托方将定期对第三方的评查效果进行监督审核,抽查检查覆盖情况、上报问题质量等,并形成评价结果作为第三方工作综合评定依据。

(三) 报告质量评价

委托方将对第三方提报的报告进行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含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等方面,并形成评价结果作为第三方工作综合评定依据。

结合人员监督、评查效果审核、报告质量评价三方面内容,形成第三方工作综合评定意见书,并依据评定结果的档次支付项目经费,具体评定标准和办法以最终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
3、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xl@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晓玲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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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考核 第三方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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