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维修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1: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0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34.949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街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7.10).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09 至 2021-07-16
撰写单位: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8736
项目名称: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49,491.00
最高限价(元):1,349,491.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执行局办公楼室内外维修改造,项目系法院两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维修改造后能够满足执行局的日常工作及事务中心、执行会议室等工作场所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条款17.1要求,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街2-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iaoningshengda@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30 3201 0400 1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哲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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