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非遗市集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非遗市集活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3423
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非遗市集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0
采购需求:
1.数量要求
序号 | 用 品 | 单位 | 计划数 |
人数 | 数量 |
| 合 计 | | | |
1 | 租非遗展车(展台) | | | |
| 租非遗展台 | 项 | | 25 |
| 租非遗展车 | 项 | | 25 |
| 装饰非遗展车(展台) | 项 | | 50 |
| 日常非遗展车管理人工费 | 项 | 5 | 5 |
2 | 布置非遗市集 | | | |
| 整体非遗市集设计 | 项 | | 1 |
| 制作非遗专项展板 | 项 | | 50 |
| 制作非遗灯箱 | 项 | | 8 |
| 制作非遗市集小品 | 项 | | 1 |
3 | 搭建临时非遗大舞台 | | | |
| 设计非遗大舞台 | 项 | | 1 |
| 租用临时非遗大舞台 | 项 | | 1 |
| 装饰非遗大舞台 | 项 | | 1 |
| 租用灯光音响设备 | 项 | | 1 |
4 | 对外宣传和防疫工作 | | | |
| 摄制非遗市集系列宣传片 | 项 | | 1 |
| 播放非遗宣传片 | 项 | | 1 |
| 购置防疫物品和设备 | 项 | | 1 |
| 防疫人员交通费 | 项 | 4 | 5 |
5 | 安保工作 | | | |
| 安保工作费 | 项 | | 1 |
2.质量需求
非遗市集活动服务质量要高,认真履行预算内容,挖掘和盘活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和民族特色资源,起到让更多锦城和外地游客了解锦州群众文化及非遗保护工作,通过惠民演出、展示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市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
3.服务保障要求
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
4.服务安全工作
供应商负责所承接活动的安全和防疫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和防疫措施。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绩效评价完成后一次性付款。(以上付款日期为财政批复资金到位7个工作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递交响应文件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因未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市府路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邮箱地址: jzbz2015@12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锦州中央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