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7-610167-04-05-7801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景观提升、基础设施提升、周边环境整治等。总投资额约460026.05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约为4364万元;
2.2 项目地点:西三环以东,石化大道以南,北二环以北,朱宏路以西。;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标段编号:E********01zTWyHrdc6001;标段类型:监理;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等全部监理服务。;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1)、账户信息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信息为准(2)、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招投标资格有效。申请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记录。
4.资审文件的获取4.1 请申请人于2021年08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8月19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1年08月2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版递交。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邓六路中段3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2号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张怡、马超 |
电话: | 159*****633 | 电话: | 181*****837 |
邮编: | 710000 | 邮编: | 71006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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