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1NM1000004)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1NM1000004)

项目名称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09ZZKG********
挂牌起始日期2021/8/12 挂牌截止日期2021/10/1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投资方。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稀土大街8-03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银建伟
成立时间2018/05/25注册资本
(万元)
5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0PWBWC6P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可穿戴医疗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安装、维修及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租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设备的产品设计、销售;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的销售;进出口贸易;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一般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工业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医院运营管理(不含诊疗活动);企业管理;会议服务;投资信息咨询。
职工人数8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增资企业承诺

1、我方公告的产权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我方对《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970.28838.61751.9
负债总额8.18.4112.88
所有者权益962.18830.2739.02
营业收入01.1138.41
利润总额-37.82-131.97-91.18
净利润-37.82-131.97-91.18
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07/310-83.07-83.07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664.078.12655.95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内蒙古德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2021/05/31
资产总额*******.60元
负债总额92325.54元
净资产*******.06元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
14803.9249%
拟新增注册资本4803.92万元
拟增资底价4803.92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运用增资扩股完成后,所有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实收资本,扩大资产规模。以医院管理为核心业务,从而迅速形成利益增长点,为股东提供较大的投资回报。同时,募集资金将用于开发眼科、五官科、肛肠科、影像科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医疗器械产品和具有现代高水平制造能力的医疗装备生产线,提升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增资后原股东北方稀土持股51%,投资方持股49%。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1-051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目前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简称“稀宝通用”)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9803.92万元。

2.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投资方1名,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为49%,原股东持股比例为51%。本次增资拟募集资金4803.92万元,本次投资方实缴出资须以现金形式分两期缴纳至980万元。其中第一期实缴不低于649.2万元,超过649.2万元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第二期在本次增资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缴纳。为使增资后的股权价值与实收资本匹配,北方稀土同意以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为基础追加资金,并与投资方第二期出资实缴同时到位。公司注册资本剩余未实缴部分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同期等比例进行出资。

3、增资后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层构成。董事会成员 3 名,由北方稀土推荐 2名董事,投资方推荐 1 名董事(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设置职工董事的,增设职工董事)。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北方稀土推荐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投资方推荐,提交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公司设监事1名,由投资方推荐。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北方稀土推荐。

4.过渡期损益: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简称“过渡期”),稀宝通用实现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增资后的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5.其他事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投资方1名。

1、意向投资方经增资企业确认投资资格并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时,由增资企业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增资企业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人进行择优选择:

1)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因素;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盈利状况及公司治理情况等;

3)意向投资方具有业务资源或渠道优势。意向投资方拥有丰富的医院业务资源或具有广泛的业务渠道供增资企业后续开展业务;

4)产业协同因素。意向投资方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发展规划相匹配并能产生协同效应,同属医疗器械或医院管理产业链互补性强,具有成熟产品研发能力者优先。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和增资价格、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获得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原股东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增资终结。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股权结构清晰;
2、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意向投资方拥有三年以上医院管理经验或医院相关投资经验。
(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可以证明医院管理经验、医院相关投资经验的证明材料。)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并签署由增资企业提供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查阅增资企业置放于中心的相关资料并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中心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增资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告中约定的其他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材料)。中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就意向投资方登记情况通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中心书面确认。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确认投资方资格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各意向投资方应当按照中心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3.增资企业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方案》,中心协助增资企业按照《择优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方案规定时间向中心递交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4.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以及最终投资方对增资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后,增资企业向中心出具达成增资的书面通知,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及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

5.最终投资方需在收到增资结果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签订且收到增资企业指定的交款账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向增资企业支付除保证金外第一期增资价款的剩余部分,其余价款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缴纳,《增资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

6.中心在收到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凭证出具日起5个工作日将结算的增资价款转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7.本次增资须以现金出资,不接受非现金出资。

8.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9.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增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⑤增资企业股东会为增资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增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增资协议或章程规定构成;⑥在确定投资方后,须经增资企业对增资结果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增资程序。

标的交付根据增资协议办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1/8/12至2021/10/12
报名手续报名资料.rar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增资企业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增资企业、投资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增资企业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增资企业、产权交易机构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认投资资格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增资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增资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确定最终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服务费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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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张经理 176*****427
技术支持李经理185*****927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其 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交易 医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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