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烈士纪念馆墓区英名录墙重新建造工程更正公告

本溪烈士纪念馆墓区英名录墙重新建造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烈士纪念馆墓区英名录墙重新建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本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本溪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3:51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9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本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2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烈士纪念馆墓区英名录墙重新建造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6-19 至 2021-06-25
撰写单位: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溪烈士纪念馆墓区英名录墙重新建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500-001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烈士纪念馆墓区英名录墙重新建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拦标价:730701.13元
现改为:拦标价730701.13元(含暂列金额45000.00元)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3日 13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九、报名方式说明: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上传的响应文件需上传和纸质标书完全一致的版本,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统一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syx2019@163.com)后致电进行确认(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及电话确认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报名。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开标当天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现场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26-2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丽娜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纪念馆 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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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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