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购置温度露点检测设备、小力值静重式力标准机(200N静重式力标准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购置温度露点检测设备、小力值静重式力标准机(200N静重式力标准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3746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购置温度露点检测设备、小力值静重式力标准机(200N静重式力标准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5,000.00
最高限价(元):405,000.00
1、工作条件: 温度:(23±3)℃; 湿度:≤85%RH; 电源:AC 380V±10%;50 Hz;三相四线+接地线。 2、技术规格: 2.1 技术指标: 环境试验设备部分 ★工作室尺寸(mm):1000×1000×1000; ★温度范围:(-70~150)℃; ★温度波动度:≤±0.5℃; ★温度均匀度:≤2℃; 温度偏差:≤±2℃; 升降温速率:≥1℃/min(全程平均); 湿度范围:20%RH~98%RH; 湿度偏差:±3.0%RH;(大于75% RH);±5.0%RH;(小于75% RH); 负载:50kg; 噪音:≤70dB。 露点仪部分 ★露点测量范围:-40℃~50℃DP(在20℃状态下); ★取样方式:抽气式; ★测量项目(显示参数):露点?霜点(℃DP)、温度(℃)、相对湿度(%); ★温度最大允许误差:≤±0.1℃; ★露点最大允许误差:≤±0.15℃DP; 气体流量:(0.5~2.5)L/min; 被测气体接头:1/4英寸压合接头; ★显示分辨率:0.01℃DP; 反应速度:1.5s; 重复性(再现性):0.05℃; 外部传感器输入: 温度传感器Pt100Ω 4线式; 模拟输出: DC (0~5)V、(4~20)mA(可同时使用)。 2.2 测量功能: 气候环境试验箱完全满足JJF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 精密露点仪完全满足JJG499-2004《精密露点仪》检定规程。 3、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供货验收时提供仪器使用说明书、环境试验设备技术指标满足JJF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具有省级资质的检测机构校准证书。 ★精密露点仪技术指标满足JJG499-2004《精密露点仪》检定规程,出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证书。 |
4、技术服务和培训:设备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安排专人提供免费的培训服务。
★5、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思涵、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