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采购公告

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 (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
行政区域沈河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2日00: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预算金额¥5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577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马官桥街2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408
附件:
附件1237育源东兴2次-6.2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 (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6-22 至 2021-06-28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 (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 (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237
项目名称: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 (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采购人对服务提出的详细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原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位于沈河区马官桥南街26-1号 ,我校占地面积22257平方米,建筑面积21506 平方米。教职工 96 人,学生 745 人。物业服务人员需求总人数17人:食堂工作人员9人(食堂管理人员兼厨师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配切菜4人、洗碗工2人)。保洁人员5人、维修人员2人(服务期限9个月)、文印人员1人。

项目需求必须全部响应,如出现无法响应、不满足需求的情况,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运转正常。

3.会议、接待服务保障有力。

4.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合理安排清洁时间。

5.保安监控、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6 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7.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17人(按实际发生人数计算)

一、 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1、人员配备:保洁员5人。服务期限10个月。

2、人员要求:仪容端正、着装干净服从学校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正确使用保洁工具,不得违规操作或损坏,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职责范围:

⑴ 负责教学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办公室、图书馆、地下车库、会议室及院内的保洁。

⑵ 负责楼内外绿化、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⑶ 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保持校园内外无杂物、玻璃光亮,走廊、门框、楼梯扶手等处无灰尘,操场整洁干净,楼内地面要光亮、无死角。垃圾要及时清倒。

二、综合服务工作

1、人员配备:3人(维修工2人,文印1人)。

2、维修工2人。服务期限9个月。

⑴ 人员要求:具有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适应工作能力强,能胜任杂修工作。

⑵ 职责范围: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及随机性工作。

⑶ 管理标准:工作及时到位,及时率100%。

3、文印1人。服务期限10个月。

⑴ 人员要求:能熟练操作印刷机器、以及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⑵ 职责范围:负责学校的教辅材料及办公材料的印刷。

⑶ 管理标准:做到印刷准确、及时、工作认真负责

三、食堂伙食供应工作

1、人员配备:9人(食堂管理员兼厨师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配切菜4人、洗碗工2人。)服务期限10个月。

2、人员要求:食堂管理员聘用标准:有相关工作经验。

厨师聘用标准: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面点师聘用标准: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能制作各种面点。

(食堂人员必须全部具备健康证,复印件在投标书中,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负责学校师生早、午餐供应工作。

4、管理标准:

⑴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⑵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⑶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

⑷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⑸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⑹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一 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

二 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三 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

★其它

一、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24小时之内到位,要求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在规定时间进场,全面完成对保洁卫生、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的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二、人员管理严格,管理服务到位,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三、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四、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五、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业主重大投诉事件,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采购单位依据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每半年对物业公司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考核评定,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服务方案承诺,造成业主对服务不满意,业主有权依据考核标准终止合同。

七、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全部照价赔偿。

八、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甲方不予调整物业费金额。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岗位人员减少,按实际减少人数计算,减少物业费。

九、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经费、医疗大额、残疾人保证金、意外险、服装费、餐费、保洁物料费、保洁设备、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中“社会五险”一律按照项目所需人员全员缴纳计算报价;)

十、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派全部人员工资达到沈阳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及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得转包。

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原沈阳第一四九中学)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马官桥南街26-1号,占地面积22257平,建筑面积21506,教职员工96人,学生人数746人。现公开招投标物业管理,服务时间12月(2021.1.1.起至2021.12.31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677。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一四九中学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马官桥街26-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408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先生
电话: ********5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 物业服务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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