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3: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4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预算金额¥412.9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德龙、刘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1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定稿)JH21-210100-03223 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6-24 至 2021-06-30
撰写单位: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3223
项目名称: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展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29,200.00
最高限价(元):4,129,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需求:

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将于 202 1年9月12日 9 月14日在沈阳新世界博览馆二楼举行。二楼展厅规划面积约 3700平方米。二楼公共区域规划面积 1370平方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 展览场地租用及配套服务

(一) 二楼展厅场地租赁。

(二) 二楼大厅公共区域场地租赁。

(三) 展厅和展位清洁、垃圾清运。

(四) 安保(场内)。

(五) 水电气、网络、接驳。

(六) 展馆工作车辆停车。

(七) 展场内部广告、吊点使用及设计制作。

、展出规模、形式及范围

(一)二楼展厅

二楼展厅规划展示面积约 3700 平方米,规划四部分展区:沈阳及沈阳都市圈展区、国内展区、国际展区、创意科技展区;展示内容涵盖文化、旅游和科技创意产业。将有来自国内外文化旅游部门、涉文涉旅企业、科创企业等参加。根据展区规划对应各个展位,结合各家元素和具体要求进行设计搭建。限高 4米

(二)二楼公共区域

二楼公共区域规划面积 1370 平方米,内容包括主会标、形象墙、展商名录、服务台、直播间,以及“开幕式”主舞台等。限高 3.5米

三、展区设计及装修要求

展厅突出加强国内与东北亚国家间的合作交流,展示东北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成果为主;设计要紧扣大会主题,突出展示形象和各区域特色;布展设计制作既要融展示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于一体,又能展示参展商的形象,突出国家、城市、行业、企业自身特点。突显东北亚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及影响力,总体简洁、实用,功能性突出。

展区以突出企业为参展主体,以“共赴文旅盛宴,分享创意未来”为主题,为东北文化旅游产品和企业搭建一个“展示、对接、交易”的平台。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倡导的低碳、环保、绿色理念,促进展会绿色发展。依据《沈阳新世界博览馆施工管理规定》装修设计要求,展位装修体现形式为展示内容服务的原则,突出产品推介和贸易洽谈,把握环境氛围的总体设计和营造,切实规范管理施工搭建,保证各展区、展位之间衔接顺畅,努力实现展会展示质量与特色、功能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形成“简洁、明快、大方、流畅”的风格,确保展会搭建布展取得良好效果。

(一)展区设计及装修遵从展馆限高、承重等技术参数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超过规定高度,以确保空调设备的正常运作和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二)合理设置区域色调,对影像、灯光等影响整体环境色调的因素进行合理安排,综合采用声、光、电、多媒体相结合的布展手法,突出展示沈阳特点和企业特色,观展路线的设计要清晰、顺畅,展示造型开放合理,展品陈列整体感强,贸易洽谈氛围舒适温馨。确保展会搭建布展取得良好效果。

(三)材料使用上应秉承低碳环保和循环利用理念。要更多采用“减量、复用、节能、再生、替代”有利于运输、组装并能重复循环使用的展具器材。

(四)结构设计要实用、安全、科学、合理。确保整体造型设计和搭建不能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五)展区用电符合国家及展馆相应标准要求。

(六)遵守各项消防规定,所有展区设计及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不得以任何形式遮挡、阻拦展馆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正面 1m 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格执行展馆各项安保要求。

(七)布展及搭建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 施工和布展行为,受到《沈阳新世界博览馆施工管理规定》约束。

四、技术部分说明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展位设计方案(包括沈阳及沈阳都市圈展区、国内展区、国际展区、创意科技展区、舞台表演区效果图)(*中标方需承诺投标文件中的效果图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做实际调整,价格不变)

(二)展位设计说明书。

(三)布展材料材质说明书。

(四)施工组织方案。

(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六)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招展部分说明

招展展商需符合本次展会中所涉及的文化、旅游、创意等领域。

(一) 国内外旅游景区(景点)。

(二) 国内外文化和旅游局/会展局。

(三) 国内外涉文涉旅机构、企业及商品。

(四) 国内外科技、创意类机构、企业及商品。

(五) 沈阳经济区都市圈符合大会主题的展商。

(六) 其他符合大会主题的展商。

中标方招商数量不少于总展商数量的50%。

、主要活动及宣传推广

(一) 东北亚文博会开幕式。开幕式策划,负责屏幕搭建、外围搭建、舞台、灯光、音响及其他设备、同期视频制作、摄影、直播、启动仪式及氛围道具等。

(二) 营销大会。营销大会策划,现场PPT设计、制作,屏幕、舞台及外围设施搭建,灯光、音响及其他设备保障,设置会场展板、签到台,节目表演等。

(三) 影像推广及记录。负责采集展会前期、展会现场、展会后期摄影、摄像,宣传片制作。

七、 接待服务部分

(一) 礼仪类服务。在会议和展览期间提供签到引导、现场咨询等内容的服务。

(二) 翻译服务。会展期间提供中英文同声传译服务,包括人员和设备。

(三) 安全保卫类服务。保证会展活动正常开展,防止出现人员或物质安全事故的安全保卫类服务。

(四) 开幕式、演出类活动指挥、调度、设计、安装等服务。确保活动有序顺利进行。

(五) 音频、视频控制服务。会场内音频视频效果控制营造良好展会氛围。

(六) 物品租赁类服务。雨伞、充电宝等。

(七) 运输仓储类服务。指为参展商提供展品场内运输以及展品包装物品储存的仓储服务。

(八) 广告宣传类服务。指为会展活动的参展商提供企业或产品宣传,扩大活动期间企业或产品知名度的服务。

(九) 国内外主要参展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 后勤保障类服务。为保证活动正常进行所需的服务,如紧急医务救治服务等。

八、 疫情防控

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做好参展人员及参观人员的疫情检测,确保展会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

九、 施工地点:

沈阳新世界博览馆一楼公共区域、二楼展厅、二楼公共区域。负责展期维护及拆除工作。

十、 支付条件:

分2个批次支付。供应商制定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开幕式及旅游营销大会活动流程方案、展会导视方案,由采购人对实施方案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25%;展会结束后,采购人对实际完成服务事项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服务事项对应的金额(附支出明细),两次支付金额不超中标金额。支付要件:合格发票,合同,验收单。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一日至2021年9月14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乙级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1017)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德龙、刘泽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展会服务 博览会 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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