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3: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预算金额¥36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铁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招标文件6.25.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6-25 至 2021-07-02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5190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石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10,000.00
最高限价(元):3,6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汽油机进气阀沉积物模拟试验机(数量1):额定功率:480W;温度设定:160℃-195℃可调;试验气体流量:11.65 L/min±0.35 L/min ;试验气体压力:80 kPa±1 kPa 。

电子孔式燃油喷嘴(PFI)堵塞倾向试验机(数量1):电压:220V?20V,50Hz。额定功率:1000W。试验温度:160℃、控制精度1℃。燃油循环压力:263kPa、控制精度0.1 kPa 。

紫外荧光硫含量测定仪(数量1):硫测试范围:0.005----10000mg/L;重现性:RSD≤10% (0.1ppm),RSD<2%(10ppm);测量准确度:TS=1 ± 0.1 mg/L (UVFD) ;校正曲线相关系:TS(UVFD) R ≥0.999;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数量1):可拆卸式炬管,垂直安装。波长范围:167-900nm。免维护的平板等离子体射频发生器,频率35.00MHz以上。雾化器耐HF酸耐高盐分,可耐:47% (v/v) HCl、HNO3、H2SO4、H3PO4,20% (v/v) HF,28% (w/v)NaOH以及28%的高盐样品。

黏度测试仪(全自动粘度仪)(数量1):动力粘度测量范围:0.2–30000mpa.s,重现性:0.1%;运动粘度测量范围:0.2–30000mm2/s,重现型:0.1%;密度采用U型管振荡原理,内置参比振荡管,测量范围:0.6–3g/cm3,准确度:2x10-4g/cm3。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数字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铁军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设备采购 提升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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