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预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预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预算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23: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亿居热力院内办公楼6楼6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3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54.617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4*****551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亿居热力院内办公楼6楼6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551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预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6-24 至 2021-07-01
撰写单位: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预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预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1460
项目名称: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风雨操场地面维修预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6,175.00
最高限价(元):546,175.00
采购需求:查看
  1. 球类活动为PVC树脂环保增塑剂、稳定剂,阻燃1级。

  2. 球类活动场需添加8公分厚水泥混凝土。

  3. 拓展活动区:树脂环保悬浮地板。

  4. 施工期间按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所定施工时间进行作业(早:8:00-11:30 晚13:00-17:00),不得影响正常办公。

  5. 由于校园内路面基础差,水泥等物资需小车二次倒运到施工现场,如造成路面损坏,原样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递交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亿居热力院内办公楼6楼607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亿居热力院内办公楼6楼607室
联系方式: 134*****551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134*****55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 维修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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