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卫健局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卫健局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4-00068
项目名称:法库县卫健局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00
一、 采购内容及要求
提供网络服务。
网络配备了三层交换设备,此设备保障了整个网络的信息安全,可以有效的阻止外网攻击服务器。每家机构都分配局域内网VPN账号单独连接。
提供硬件设备及硬件维修、运维等服务。
此项服务包含:
主服务器:作为数据存储服务器。
应用服务器:作为软件服务端运行服务器。
UPS电源设备:保障服务器在断电后能持续运行一个小时候后自动关机,确保数据保存完整并备份数据。
提供2块65-70寸大屏展示设备:作为公共卫生数据展示使用。
提供软件服务及数据恢复、运维等服务。
软件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文件的要求提供居民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平台、移动端随访记录APP、数据大屏展示系统、突发疾病,传染性疾病预警功能等软件。
数据服务:用15个工作日的时间从已经坏掉的服务器中恢复公共卫生自2011-2021年期间的历史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校验。2020年之前的数据参照新农合的数据标准验证,2020年之后的数据参照医保的数据标准验证。保障数据的安全不被泄露,保障数据能够与上级平台接口进行对接。
软件功能介绍:
1.居民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平台,功能包含如下:
软件名称 | 模块名称 | 服务对象 | 功能模块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 1.建立健康档案 |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
健康教育 | 辖区内居民 |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预防接种 |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 1.预防接种管理 |
2.预防接种 |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 1.新生儿家庭访视 |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
3.婴幼儿健康管理 |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 1.孕早期健康管理 |
2.孕中期健康管理 |
3.孕晚期健康管理 |
4.产后访视 |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
2.体格检查 |
3.辅助检查 |
4.健康指导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1.筛查 |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
3.健康体检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 1.筛查 |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
3.健康体检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 |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
3.健康体检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结核病患者 | 1.可疑症状者推荐 |
2.随访和用药管理(多耐药患者管理)、用药指导 |
3.健康体检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
2.儿童中医调养 |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辖区内居民 |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
4.学校卫生服务 |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 辖区内居民 | 1.省级卫生计生部门作为本地区免费避孕药具采购主体依法实施避孕药具采购 |
2.省、地市、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免费避孕药具存储、调拨等工作 |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 辖区内居民 | 1.健康促进县(区)建设 |
2.健康科普 |
3.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 |
4.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 |
5.12320热线咨询服务 |
6.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
2.移动端随访记录APP,功能包含如下:
软件名称 | 模块名称 | 服务对象 | 功能模块 |
移动端随访记录APP | 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居民 | 查看健康档案信息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记录随访信息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 记录随访信息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记录随访信息 |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 的结核病患者 | 记录随访信息, 用药管理(多耐药患者管理)、用药指导 |
3.数据大屏展示软件,功能包含如下:
软件名称 | 模块名称 | 服务对象 | 功能模块 |
数据大屏展示软件 | 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居民 | 统计信息展示 |
预防接种数据 |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 统计信息展示 |
0~6岁儿童健康数据 |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 统计信息展示 |
孕产妇健康数据 |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 统计信息展示 |
老年人健康数据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统计信息展示 |
慢性病患者健康数据(高血压)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统计信息展示 |
慢性病患者健康数据(2型糖尿病)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 统计信息展示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据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统计信息展示 |
| 肺结核患者健康数据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 的结核病患者 | 统计信息展示 |
| 突发疾病,传染性疾病预警功能 | 辖区内居民 | 预警上报 |
软件运维服务内容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软件使用 | 软件使用权 |
2 | 硬件服务 | 硬件使用权,建立数据库,设计表机构及表关系;维护数据库 |
3 | 需求与升级 | 1.需求的来源;2.需求的确认;3.升级确定;4.测试;5.升级。 |
4 | 数据备份及维护 | 1.定时备份数据库内的数据;2.建立数据备用服务器;3.数据上传云端服务器; 4.与上级平台数据接口互通。 |
5 | 客服 | 1.培训;2.资料(视频版使用教程、文字版使用说明);3.渠道(社交软件、电话沟通);4.常见问题解答(FAQ) |
6 | 日常维护 | 1.数据库备份;2.数据库检测;3.服务监测;4.程序版本备份;5.媒体文件备份;6.服务器运转、硬盘、数据库扩容、数据调整,修改,删除等维护。7.接口数据维护;8.网络安全维护。 |
二、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三、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获取成功后,务必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若未经电话确认获取文件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传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