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站运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站运维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0199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站运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4,000.00
最高限价(元):644,000.00
一、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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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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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一年污水站运行费用及排污许可证项目自行监测所有因子及数据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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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CMA监测数据报告(含月报、季报、年报),并负责上传“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服务。
三、服务人数:
运行人员4人(班长1人,运营人员3人),工艺工程师1人,维修1人, 本项目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工作配备服务人员必须满足定岗定员,所有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工作,否则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四、服务地点: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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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按照项目需求,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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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出水指标达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及《辽宁省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21/1627-2008)
2、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作和维修
日常维护:机油、齿轮油、黄甘油、皮带、防腐油漆等
简易维修:单项500元以下配件更换(轴承、水封、油封、空开、接触器、各种紧固件等)
3、自行监测项目
(1)满足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里,规定院方需要自行监测的项目(包含无组织废气、医疗污水及噪声等监测因子)。按点位、频次监测,并出具CMA报告,将数据发布至“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规定时间以月报、季报、年报的方式报送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2)满足锦州市环境生态保护局规定文件要求的,日常水质监测项目因子,包含且不限每日对排放口出水PH值及余氯值进行日常检测,对各构筑物污泥沉降比SV30、PH、温度及溶解氧DO进行检测,及时调整工艺参数;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生态保护局要求、客户需求、项目需求进行环保委托检测和致病菌检测。并按照频次出具第三方专业 CMA检测报告。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表
项 目 | 名 称 | 数 量 | 频 次 |
无组织废气 (污水站周界) | 氨气 | 16 | 4次/年 |
硫化氢 | 16 | 4次/年 |
臭气浓度 | 16 | 4次/年 |
甲烷 | 16 | 4次/年 |
氯 | 16 | 4次/年 |
废水 (DW001) | 石油类 | 3 | 4次/年 |
挥发酚 | 3 | 4次/年 |
总氰化物 | 3 | 4次/年 |
COD | 365 | 1次/日 |
BOD | 12 | 1次/月 |
PH | 365 | 1次/日 |
氨氮 | 365 | 1次/日 |
SS | 365 | 1次/日 |
余氯 | 730 | 2次/天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2 | 1次/月 |
动植物油 | 12 | 1次/月 |
总磷 | 12 | 1次/月 |
总氮 | 12 | 1次/月 |
粪大肠杆菌 | 12 | 1次/月 |
沙门氏菌 | 4 | 1次/季度 |
志贺菌 | 2 | 1次/半年 |
噪声 | 昼间 | 4 | 1次/年 |
夜间 | 4 | 1次/年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可邮寄)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邮寄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文件,比如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邮寄以接收人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