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人造草坪、初家中学人造草坪、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和人造草坪、南塂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初中人造草坪、初家中学人造草坪、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和人造草坪、南塂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莱山初中人造草坪、初家中学人造草坪、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和人造草坪、南?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4号

联系方式: ****-*******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8号(海滨实业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莱山初中人造草坪、初家中学人造草坪、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和人造草坪、南?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莱政采】TH2013-151号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招标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莱山初中人造草坪、初家中学人造草坪、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和人造草坪、南?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竣工。

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工程名称
规模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山初中人造草坪、初家中学人造草坪、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和人造草坪、南?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塑胶材料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GB/T14833-2011标准(有毒有害物质及重金属限量检查合格)检测报告原件;生产材料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4)省外投标企业必须提供进鲁施工备案证;

(5)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代理公司统一开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17:00时止;

地点: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金购买;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3年11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政府采购开标大厅(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环保局驻地东楼三楼)

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曲奎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杨振华 联系方式:****-*******

十、其他: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资格要求证件复印件到代理公司登记备案。

2013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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