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交通运输局S06酒嘉绕城高速通信设施迁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肃州区交通运输局S06酒嘉绕城高速通信设施迁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S06酒嘉绕城高速通信设施迁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肃州区交通运输局对“肃州区交通运输局S06酒嘉绕城高速通信设施迁移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ZZX〔2021〕012号
二、采购人: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内容:S06酒嘉绕城高速建设需对部分通信设施进行迁移。
四、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本次项目是对原有通信设施的迁移,并非重新建设。该设施结构复杂、系统较多、关联性强,为实现通信系统业务的连续性与统一性,较好的与现有业务系统对接使用,减少系统联调难度,为确保网络统一性,安全性、唯一性、稳定性,上下全面贯通,左右无缝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本项目顺利实施。
五、采购预算:小写:¥*******.79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零玖万柒仟玖佰壹拾叁元柒角玖分。
其中:
一标段:小写:¥771392.77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叁佰玖拾贰元柒角柒分
二标段:小写:¥762328.15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贰仟叁佰贰拾捌元壹角伍分
三标段:小写:¥*******.81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零陆拾肆元捌角壹分
四标段:小写:¥517773.33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叁元叁角叁分
五标段:小写:¥766354.73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陆仟叁佰伍拾肆元柒角叁分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一标段:
1、投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2、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号
二标段:
1、投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2、地址:酒泉市新城广场东路5号
三标段:
1、投标人名称: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2、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4号
四标段:
1、投标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2、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宝泉东路11号
五标段:
1、投标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2、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金东路69号
七、此次采购的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左玉强 | 经济师 | 酒泉市发改委 |
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或者电信设施”。本次S06酒嘉绕城高速项目中,设计的电信、移动、广电、联通、铁塔5家公司通信设施结构复杂、关联性强、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原单位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为保证通信网络的稳定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二: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孙志新 | 信息工程师 | 酒泉三中 |
评审意见:本项目原有通信设施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五家建设。该设施结构复杂、系统较多、关联性强,为实现通信系统业务的连续性与统一性,较好的与现有业务系统对接使用,减少系统联调难度,本次对原有通信设施的迁移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继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等原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专家三: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李孝文 | 造价工程师 | 甘肃金佛寺建设工程公司 |
评审意见:肃州区交通局S06酒嘉绕城高速公路建设中,通信设施迁移项目涉及通信基站搬迁、铁塔、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通行设施设备及光缆线路改迁。通讯设施设备及网络改迁专业性较强,只有专业施工单位可以胜任。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涉及改迁项目的上述五个单位均是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通讯设施、网络公司,且对他自己的改迁项目熟悉。建议分别由各单位对自己改迁项目组织施工。
专家四: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马守礼 | 国家注册价格鉴证师 | 酒泉市信海评估有限公司 |
评审意见:肃州区交通局S06酒嘉绕城高速公路建设中,通信设施迁移项目涉及通信基站搬迁、铁塔、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通行设施设备及光缆线路改迁。通讯设施设备及网络改迁专业性较强,只有专业施工单位可以胜任。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涉及改迁项目的上述五个单位均是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通讯设施、网络公司,且对他自己的改迁项目熟悉。建议分别由各单位对自己改迁项目组织施工。
专家五: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陆华 | 律师 | 酒泉阳关律师事务所 |
评审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 任何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肃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监督单位:肃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 址:肃州区财政局四楼
采 购 人: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长武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40号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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