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人)建设项目 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社【2009】291号、连发改社【2013】39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方法。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 7939.27 万元。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项目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LYGW********2
工程标段编号:LYGW********201
3.工程地点:解放路东、振兴汽配城南 4.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5.招标内容: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工程监理
6.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410平方米
7.招标工程的结构、层次:框架结构八层;
8.工期要求:2013年11月26日~2015年7月18日 工期:600日历天
9.工程合同估算价:145万元
10.招标内容: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工程监理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项目总监(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0时0分至2013 年10月21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为报名成功后下载。
五、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
3、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4、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5、本项目禁止挂靠,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拟派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于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五险”证明(或退休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社保证明必须能分别反映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2013年4月、2013年5月、2013年6月、2013年7月、2013年8月、2013年9月的社会保险均由投标单位缴纳,否则该证明无效。)
6、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7、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8、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11、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 文件,没有光盘发放,开标时不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光盘,但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4份。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评标细则
(一)、监理大纲(25分)
1、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和监理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的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2分。
3、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明确拟设监理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视合理情况得0~2分。
4、监理办公设施、交通设备的配备,符合现场工作需要,视合理情况得0~1分。
5、监理工作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4分。
6、监理大纲(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6分。
7、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监理工作应特别重视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的,视合理情况得0~4分。
8、根据以往经验,对本项目监理工作提出建议,视合理情况得0~3分。
说明:监理大纲应从以上几个方面针对本工程提出监理方案和措施,并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人员素质(40分)
1、总监配备(10分);
1)、总监为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
2)、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6分;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再得4分。
以上证书需要提供相关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专业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2分。
本工程要求:土建 2人、电气1人、给排水1人、暖通1人。
注:以上人员应提供上岗证备查,无原件不得分,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本工程要求(不含总监):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2分,多于不加分),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每人1分,最高得4分)。高级职称与中级职称不互用,基本分1分。
注:以上人员应提供职称证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5、上岗证(10分):
拟派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10%扣1分。
注:以上人员均应提供上岗证备查,无原件不得分,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三)监理取费(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0%扣1分,不足10%,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1)本工程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暂按5000万元计(以最终结算价以及与甲方协商签定的合同价为准),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浮动幅度值)
=120. 8*1*1*1×(1±浮动幅度值)=120. 8×(1±浮动幅度值)。费用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最后数据。
(四)、检测设备(10分)
自有检测设备得5分:其中全站仪得1分;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数显回弹仪得1分;手持测距仪得1分。(以上设备须提供原始发票,否则不得分)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5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需提供原件)
(五)、监理业绩(10分)
1、企业监理业绩(4分):企业于2010年10月至今监理过的类似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单项公共建筑工程的,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2、总监监理业绩(6分):项目总监于2010年10月至今监理过的类似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单项公共建筑工程的,有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
3、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所监理工程有一个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分。
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1)开标时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原件,缺一不可,不含公证件、扫描件,缺项不计取;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2)类似业绩中时间认定以监理业务手册中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工程。
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属于已报名项目总监业绩的,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属于企业业绩的(与已提供的项目总监类似业绩不得重复),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六)、社会信誉(3分)
(1)企业信誉:对获得省示范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内每次评标应进行加分,每次加分分值为2分;属省优秀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每次评标应加分,每次加分分值为1.5分; 对获得市示范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内每次评标应进行加分,每次加分分值为1.5分;属市优秀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每次评标应进行加分,每次加分分值为1分。
(2)总监信誉:属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参与投标每次评标应当加分,加分分值为1分;属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参与投标每次评标应当加分,加分分值为0.5分。
说明:
1对于同时获得省市两级表彰的监理企业和总监不重复加分。
2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七)、基础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值为0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以上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真实,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如经核实伪造业绩及证明文件者,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若近两年有行贿或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本工程采用5.0网上系统报名,投标人自行完成各项查询(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和无犯罪行贿证明)工作,开标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否则后果自负。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0月17日 到2013年10月21日为止,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办310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543
138*****446
国泰新点 总部 邵 琪
连云港 黄桂松 189*****131
158*****880
广联达软件 江苏省内宋卫国
连云港郑磊 138*****345
138*****568
招标人: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东路316号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719室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印文化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正勇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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