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博物馆(LNZC2013-0282)新馆物业购买劳务派遣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博物馆委托,对新馆物业购买劳务派遣服务(编号:LNZC2013-0282)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编号
分包产品名称
1
物业管理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报价供应商具有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携带备查,谈判小组查验时如未提供原件,则报价文件无效)。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成功的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报价供应商提供保安子公司具有辽宁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与其合作的保安公司具有辽宁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双方的合同及许可证的复印件)
浑南新区“四个场馆、一个中心”实属一个整体采购项目,为保证整体服务质量,在其他“四个场馆、一个中心”的采购项目已经中标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此项目招标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4日,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3年10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博物馆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智慧三街157号
联 系 人:李恒清
联系电话:138*****876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
项目联系人:许胜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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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新馆物业购买劳务派遣服务 招标文件编号:LNZC2013-0282 编制文件单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评审方法附 件:1.供应商须知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说明: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博物馆委托,对新馆物业购买劳务派遣服务(编号:LNZC2013-0282)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包编号分包产品名称1物业管理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报价供应商具有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携带备查,谈判小组查验时如未提供原件,则报价文件无效)。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成功的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经验。(提供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提供保安子公司具有辽宁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与其合作的保安公司具有辽宁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双方的合同及许可证的复印件)浑南新区“四个场馆、一个中心”实属一个整体采购项目,为保证整体服务质量,在其他“四个场馆、一个中心”的采购项目已经中标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此项目招标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4日,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3年10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博物馆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智慧三街157号联 系 人:李恒清联系电话:
138*****876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项目联系人:许胜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
***-********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8日 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概述辽宁省博物馆新馆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其中:陈列展览区60000平方米,观众服务区10000平方米,综合业务区11000平方米,文物保护区7000平方米,文物库区12000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如果允许联合体报价,则联合体报价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中第3.3条款执行3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具体事宜如下:时间:2013年10月21日 上午09:30分整。地点:沈阳市东陵区智慧三街157号联系人:李恒清联系电话:
138*****8766样品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报价产品样品7最高限价及谈判保证金包号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1
*******.0010000.00说明:1.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2.收到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3.收取谈判保证金银行汇款信息: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账号:
****************118(保证金)现金交纳信息:报价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谈判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512)开取收据。8谈判小组人数共7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2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9报价文件份数与谈判小组人数相同,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10评审办法包号1综合评分法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2资格后审由采购中心商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资格后审具体事宜1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4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39.询问和质疑。 第二章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1-1报价文件的封皮21-2报价文件的目录31-3资格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具有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携带备查,谈判小组查验时如未提供原件,则报价文件无效)。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成功的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经验。(提供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提供保安子公司具有辽宁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与其合作的保安公司具有辽宁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双方的合同及许可证的复印件)浑南新区“四个场馆、一个中心”实属一个整体采购项目,为保证整体服务质量,在其他“四个场馆、一个中心”的采购项目已经中标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此项目招标活动。符合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函53报价一览表及附表6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71.综合服务方案:至少包括接待、会议服务、咨询导览、寄存服务等内容。2.物业管理服务设想: 至少包括物业管理总体设想、服务定位、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物业项目管理机制、管理运行机制、信息反馈机制、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方式、工作目标等内容。3.物业管理人员配备: 至少包括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构成、分工等内容。4.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至少包括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计划等内容。5.安保管理方案: 至少包括项目安全保卫实施计划、安全保卫制度措施、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内容。6.保洁、消杀管理方案: 至少包括公共区域、日常和定期保洁方案、消杀方案、理石结晶方案、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7.食堂管理方案: 至少包括食堂管理、菜品出品、会议用餐等管理方案等内容。8.物业管理设备配备: 至少包括物业服务设备、设备性能等内容。9.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至少包括消防监控室、变电所、电梯机房、计算机房、停水停电、排水排污、防洪等应急预案。报价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7物业管理人员配备计划表格式8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目前管理的主要物业项目情况 格式9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原件格式10其它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综合评分法)。4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本表中“报价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格式1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 报价文件(正本)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报价文件(副本)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 报价一览表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月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报价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格式3报价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谈判函………………………………………………………所在页码2.2报价一览表及附表…………………………………………所在页码2.3项目要求及报价文件响应表………………………………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报价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 共 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谈判报价并签署谈判报价文件。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 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受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报价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 年 月日 格式5报价函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 授权供应商代表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报价。为此,我方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报价、谈判保证金:包号谈判报价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元)详见报价一览表……一、我方同意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谈判后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文件。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或者省政府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5)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单独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采购文件附件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与本供应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格式6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谈判报价服务期限备注谈判报价(大写)填表说明:1.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2.谈判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谈判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审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4. 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6附表1 分项价格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品 目金额(元)总价金额填表说明:1.每个品目中都应列出人员费用和其他费用两项。人员费用必须同采购文件格式6附表2 “工资明细表”中的“工资合计”项的金额一致。2.“总价金额”同“报价一览表”中的“谈判报价”一致。 格式6附表2工资明细表品目: 单位:元(人民币)岗位名称人员数量月工资/人工资……合计填表说明:1、表中的品目号、岗位名称人员数量应与“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 格式7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曾获得过的奖励证书(省级及以上):完成物业管理项目情况项目名称规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8物业管理人员配备计划表职务姓名职称上 岗 资 格 证 明现承担物业管理项目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原服务单位项目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9目前管理的主要物业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合同起止时间注:后附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10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采购项目名称第一联 采购单位留存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移动电话………………………(请报价供应商在此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采购项目名称第二联供应商留存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现场踏勘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现场踏勘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使用说明:本确认函用做供应商已进行现场踏勘的有效证明。其中第一联留存于采购单位,第二联原件须由供应商装订在报价文件的正本(未装订的报价文件无效)中,以证明已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了现场踏勘。 格式11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一表(对项目或各包的要求)包号:1分包产品名称:物业管理采购文件要求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备注★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时间为2个月。合同签订后(7)日内,全体岗位的物业人员开始物业服务。★服务地点辽宁省博物馆★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付款。服务期内,次月的10个工作日内付上月服务费。★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0)418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所有物业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采购单位对岗位有资质或证书要求的,要按岗位要求取得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和上岗资质(相应岗位的证书和资质参照“采购文件要求”)。各类上岗资质证书、工程师证等复印件交采购单位备案,原件备查。 二表(对产品指标的要求)品目号:1-1产品名称:新馆物业购买劳务派遣服务数量:148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新馆的开办项目和一期布展项目(一期布展包括13个展厅9个展览,主要分布为一层8个展厅,三层5个展厅)进入分项招标阶段,我馆现急需大量的技术人员接管各项设备,包括物业、保卫、保洁等几大重点部位。浑南新馆建筑面积100013平方米,是现馆面积的三倍多,其中:陈列展览区60000 m2、观众服务区10000 m2、综合业务区10000 m2、文物保护区8000 m2、文物库房区11335 m2。采购文件要求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管理要求本包服务人员总数不得低于148人,其中:本项目的物业经理须取得物业管理师证书(提供复印件),其它管理人员须持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岗位证书(提供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1、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服务热情周到。2、确保各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良好,运转正常。3、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物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作业时遇到公务人员要主动问候、避让,不得与公务人员争乘,乘坐期间不得互相大声交谈、嬉闹;合理安排清洁时间,乘坐电梯运送垃圾各楼层要统一时间。4、会议、接待服务保障有力。5、保安监控、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6、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要求有应急预案。7、健身中心器械维护及时,确保正常使用。8、做好绿化服务各项工作。9、提供食堂服务人员,确保食堂工作安全运行。10、完成采购单位指定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11、为保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需承诺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的主要物业管理人员在半年内不得随意更换。此后需调换的,须提前1周通报采购单位,确保工作衔接,沟通顺畅。★项目范围、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本次采购划分为六个范围:一、保安和监控工作,人数:63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的人员需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上岗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辽宁省博物馆作为中央地方共建博物馆之一、一级风险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工作是保证做好其他所有工作的基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中的明确要求:一级风险单位应有专门的报警监控中心,配备值班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加之博物馆报警监控中心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有人值守的硬性要求。依据辽博新馆报警监控中心的总体布局,需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有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同样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双人值守的硬性要求。需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制定实施的《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根据“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辽博新馆设立的:1、内部安保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陈列展览区各展厅的日常对外开放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展览区一、三层各公共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参观观众的安全检查工作;综合办公区出入口的安全管理。2、外部安保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展览区观众入口、出口的安全管理及观众秩序的维持与疏导、日常对外开放期间辽博整体建筑各消防应急疏散通道门及建筑周界巡视检查、管理。夜间闭馆后辽博整体建筑周界的巡视检查、安全管理。3、停车场管理包括:地下停车场的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地上停车场的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安全保卫服务内容:1、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服务。2、办公区门卫值班室的值班和出入登记。3、博物馆主要出入口的管理。4、楼内外安全巡查(包括消防巡查)、院区安全巡查、夜间安全巡查(包括消防巡查)。5、院内活动场地秩序维护。6、展厅秩序维护及展品看护服务。7、车辆出入及地上、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和疏导。8、配合公安、武警、消防、秩序维护等部门做好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9、安检服务。10、消防中控室24小时双人值班服务、安防中控室24小时值班服务。11、展陈施工安全监察服务。1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二、各种设施设备运行及工程维护工作人员要求:人数:28人,相应岗位人员必须有电工、水暖工、制冷工、电梯维修工岗位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证。其中,制冷工至少1人制冷维修工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提供复印件),工作经验丰富。不少于2名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以上职称证书及证书的复印件。服务范围:1、供电系统:由供电公司提供的两路独立的10KV电源线路,当其中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应确保另一路电源及时投入,确保一、二级负荷对电源的需求,特别负荷的第三电源采用蓄电池供电,配电室设在地下一层,东、西两端各一个。2、弱电系统:包括楼宇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维护、有线系统、通讯系统、多媒体系统、会议开幕式音响灯光、服务停车场管理系统、大门及楼宇内门禁系统等各系统。3、电梯系统:本系统共设--部电梯,其中客运直梯9部,货梯2部,扶梯10部。4、空调系统:本工程采用冷水机组中央空调,地下一层设置冷机房及热力站,热源由市政热力管网提供,并设有自运行锅炉,以补偿空调加湿所需热源。室内采用新风系统及风机盘管。封闭房间设排烟系统。5、消防系统:值班室在大厦一层,本工程设置消防自控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6、安防系统:值班室在展馆一层,负责整个展馆内外所有部位的周界监控,内外监控及设防。7、给排水系统:本工程室外生活给水系统与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分开。地下一层设置中水处理机房,供应室外道路及绿化浇洒用水。本工程污、废水,室外雨、污水均采用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下室厨房餐饮废水经汇合排至地下室油水分离器,经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相关要求:各类设备机房的环境和设备表面维护管理应做到整洁、干爽、无灰尘、无油渍、无锈迹、无脱漆、无杂物,无虫、无鼠害迹现象,通风降温和防护措施完善,设备表面光泽饱满、标识清晰。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灯、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无任何阻碍,防火通道门口能随时处于关闭状态,通往天台、逃生平台的防火门无锁闭;楼宇四周消防通道无占用、停车等消防隐患。服务内容:1、院内建筑包括主体结构、屋面(含保温、隔热、防水层)、楼面、墙面、天花板、顶棚等的日常巡视、保养。2、保修期内的项目由辽博相关部门负责与相关企业联系、物业配合、监督有关保修单位进行维修。3、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4、本项目区域内公共设施的维护、运行与管理。5、门、窗、锁具、隔板、橱柜各种装修、装饰等维护和保养。6、高低压供电系统管理:负责高压24小时运行值班服务、低压运行维护服务、照明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高压设备器具避雷系统的定期检测服务。7、弱电系统的运行、养护和使用管理:包括楼宇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中控系统维护、网络系统维护、有线系统维护、通讯系统维护、多媒体系统维护、会议开幕式音响灯光、服务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内门禁系统等各系统。8、给排水系统管理:二次供水消杀检测服务、二次供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消防供水管理、中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污水系统管理、雨水系统管理维护服务、给排水管道及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9、消防系统及安防系统运行、养护和管理:包括自动消防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栓组合箱、消防水池的维护管理、气体消防系统的维护管理、灭火 器的定期检测服务和其他各类消防设备,以及消防系统的年检,安防系统、消防系统24小时的值班运行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10、换热站24小时值班运行服务、换热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换热设备应急处理服务、换热管线维护保养服务、供热软化水设备监测维护。11、制冷站24小时值班运行值班服务、制冷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制冷设备应急处理服务、制楼宇自控末端设备运行维护、冷管线维护保养服务、制冷软化水及补水设备运行维护、12、楼宇自控设备运行服务、负责展厅恒温恒湿空调、文物库房恒温恒湿空调温湿度的监控,并控制在容许范围内。13、锅炉房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14、换热压力表压力容器检测服务、制冷压力表压力容器检测服务。15、电梯运行维护管理、电梯应急处理服务,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测服务及资料存档。三、展楼、办公楼内外保洁人员要求: 37人,保洁人员身体健康、勤劳朴实、无传染病史、文明礼貌,年龄在50岁以下。1、负责展楼一层三层,办公楼楼层、走廊、步梯、电梯、卫生间、会议室、报告厅及其他所有楼内房间、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负责浴室的日常管理和清洁工作。3、负责室外庭院卫生及物品保洁和冬季除雪工作。4、及时、足量补充卫生间厕纸、洗手液、香皂、浴室洗发液、沐浴液等各种消耗品(无品牌要求,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质量标准)。相关要求:(1)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应视脏污程度用洗地机定期清洗,以去除地面用拖抹无法清除的污迹及较深污垢;(2)地毯清洁、10部电梯地毯:每天吸尘、更换,并定期按照羊毛地毯保养要求清洗,洗后要求达到鲜明的清洁感,无污渍,保持清洗前的毛绒感;会议/接待室地毯:每次会后吸尘,并定期按照羊毛地毯保养要求清洗,洗后要求达到鲜明的清洁感,无污渍,保持清洗前的毛绒感);地毯上较明显污迹应及时发现,及时清除,避免渗透扩散而形成无法去除的顽渍;(3)大理石地面定期保养,保养后要求表面光亮,无污渍、鞋印和划痕,墙角线、门框下部无蜡迹,边角与中央保持一致。(4)确保每日清洁保洁的情况下,定期对墙面瓷砖、墙面石材、卫生洁具、玻璃、镜子、镜面不锈钢、电镀物品表面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浴室:保养、检查和维护设备、管线、阀门、龙头、仪表及操作器具,确保完好、正常运转和管路通畅;每天开放结束后,将人行通道、更衣室、沐浴室、厕所的地面、墙面瓷砖、卫生洁具、玻璃、镜子、镜面不锈钢、电镀物品表面、柜门、凳面等部位都要清洗干净,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保持场内无垃圾、杂物、灰尘、场面整洁干净,并进行消毒;每周1次大清洁工作,彻底清除顽渍、污迹;(5)有专人监督检查保洁工作,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6)报告厅、会议室、接待室等会议/接待室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桌椅、设备、物品归位,长时间无人使用时,必须每周保洁1次;卫生间、走廊、楼梯通道、电梯间、电梯轿厢、大厅及其他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庭院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石块、残土、树叶等,垃圾日产日清日运;(7)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8)冬季雪后所有园区道路、停车场、台阶等2日内清除完毕,裸露原地面,积雪堆放绿化带内高度不超过50CM,并保持整齐一致(绿蓠、灌木处不得堆放)。四、综合管理服务人员要求:9人,受过专业训练、形象好、有办事能力、记忆力好、政治上可靠,并且年龄在30岁以下的女性。1、前台客服、会议室管理和公共用品使用制度完善,保证会议室及公共物品可随时启用。2、前台接待、会议礼仪服务人员需专业素质高、形象好、气质佳、良好的仪容仪表。3、前台服务人员应在开展前提前做好宣传品、导览器等的准备及广告屏幕的开启检查工作,展闭后广告屏幕的关闭检查工作。4、前台服务人员应认真做好当日信件收发登记及领取工作,不得遗漏或丢失信件。5、会议室整洁,无灰尘、无污渍,为参会人员提供舒适的环境。6、保证会议室音响、灯光、投影仪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影响会议室的正常使用。7、迎宾、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以及会后清理工作应及时、到位,符合会议使用方的要求。8、按剪彩、颁奖等礼仪接待工作要求,安排接待人员,着合适礼仪服装,做好礼仪接待工作;9、依据会议安排,做好会议服务与保障工作;10、如会议、接待等工作有特别安排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11、提供大型活动全程接待服务。五、食堂管理人员要求: 10人,食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勤劳朴实、无传染病史、文明礼貌,年龄在50岁以下,须有健康证。其中中级及以上的厨师不少于3人、面点师不少于2人,提供证书复印件。成交供应商仅负责食堂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人工支出费用,食堂的日常管理、餐食、卫生洗涤所涉及的工具、耗材等费用均由采购单位负责。规范要求:1、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其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2、全心全意为就餐者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主动热情,态度和蔼、服务周到、礼貌待人。3、仪表端正,衣帽整洁、服务用语规范。(佩带服务标牌)4、文明生产、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避免浪费。5、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就餐秩序。以上五项采购项目范围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供应商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其它1、报价供应商须对应服务需求中的每一条款,逐条回应并详细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其内容应是对服务需求的全面承诺。2、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纸质及电子文档),于签订物业委托合同同时交给采购单位。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员工工资高于沈阳市政府规定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沈阳市政府规定的种类、比例和标准,为员工缴纳相应保险。4、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重大投诉事件,或成交供应商未全面履行服务承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5、采购单位负责费用范围:(1)各类设备设施中修、大修、更新、更换费用;(2)各类设备设施年检、检测费用;(3)特种设备、避雷系统、二次供水系统、绿化养护的外委保养、维修、更换费用;(4)垃圾清运服务、灭四害作业服务、清掏作业服务费用;(5)小修配件金额在100元以上的费用;(6)会议服务用品及耗材费用;(7)保洁用品日常耗材费用。供应商负责费用范围:(1)小修配件在100元(含)以下费用。(2)绿植摆放服务费用。6、采购单位单位按月考核打分,并按考核扣分情况支付物业费。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填表说明:1.“报价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报价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报价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程度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报价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报价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报价文件中的位置。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见下表:分包产品名称:物业管理包号: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分值 价格报价计算公式为: (Cmin/C)*价格满分。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C为投标人的报价。30.00技术部分综合服务方案接待、会议服务、咨询导览、寄存服务等综合服务制定详尽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的,得4-6分;综合服务方案良好的,得2-3分;综合服务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综合服务方案简单、针对性差的,不得分。6.00物业管理服务设想物业管理总体设想服务定位准确、有明确的目标管理、有详细的工作计划的,得4-6分;物业管理总体设想服务一般、目标管理一般、工作计划一般的,得2-3分;有物业管理总体设想服务、有目标管理、有工作计划的,得1分;没有物业管理总体设想服务、没有目标管理、没有工作计划的,得0分。2.物业项目管理机制:管理运行机制科学、信息反馈机制建全、人员培训计划完整、工作方式及工作目标明确的,得4-6分;管理运行机制一般、信息反馈机制一般、人员培训计划一般、工作方式及工作目标一般的,得2-3分;有管理运行机制、有信息反馈机制、有人员培训计划、有工作方式及工作目标的得1分;没有管理运行机制、没有信息反馈机制、没有人员培训计划、没有工作方式及工作目标的,得0分。12.00物业管理人员配备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构成合理、分工明确的,得4-6分;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构成一般、分工一般的,得2-3分;有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构成、有分工的,得1分;没有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构成、没有分工的,得0分;(提供相关资料)6.00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制定的设施设备详尽管理方案,能够保证设施设备有效运行,提出的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等方面的计划完整、合理的,得4-6分;制定的设施设备管理方案,能够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提出的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等方面的计划可行的,得2-3分;制定的设施设备管理方案,基本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提出的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等方面的计划一般的,得1分;制定的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不能够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提出的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等方面的计划不可行的,得0分。6.00安保管理方案能够提供完善的项目安全保卫实施计划,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健全,能够提供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得5-7分;能够提供项目安全保卫实施计划,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可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般的,得3-4分;有项目安全保卫实施计划,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一般,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得1-2分;不能提供项目安全保卫实施计划,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不可行,没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得0分。7.00保洁、消杀管理方案能够提供详细、完整的公共区域、日常和定期合理的保洁方案、消杀方案、理石结晶方案、垃圾处理方案的,得4-6分;能够提供完整的公共区域、日常和定期合理的保洁方案、消杀方案、理石结晶方案、垃圾处理方案的,得2-3分;提供的公共区域、日常和定期合理的保洁方案一般、消杀方案、理石结晶方案一般、垃圾处理方案一般的,得0分。6.00食堂管理方案对食堂管理,菜品出品,会议用餐等有科学、详细、完善的管理方案的,得4-6分;对食堂管理,菜品出品,会议用餐等有详细、完善的管理方案的,得2-3分;对食堂管理,菜品出品,会议用餐等有完善的管理方案的,得1分;对食堂管理,菜品出品,会议用餐等没有管理方案的,得0分。6.00物业管理设备配备物业服务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性能优良的,得4-6分;物业服务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性能一般的,得2-3分;物业服务设备配备一般、设备性能不好的,得0分。6.00物业管理应急预案提供科学、完善的消防监控室、变电所、电梯机房、计算机房、停水停电、排水排污、防洪等应急预案,全面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6分;提供消防监控室、变电所、电梯机房、计算机房、停水停电、排水排污、防洪等应急预案,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3分;未提供消防监控室、变电所、电梯机房、计算机房、停水停电、排水排污、防洪等应急预案的,得0分。6.00商务部分财务状况提供2011年度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连续两年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2.00业绩提供2010-2013年度物业管理项目委托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提供物业委托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的,得0分)2.00信誉1.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的,得1分,否则,得0分。2.通过OHSAS18000系列认证的,得1分,否则,得0分。3.通过ISO14000系列认证的得1分,否则,得0分。(以上认证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的,得0分)3.00其它投标文件编制质量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印刷精美,装订整齐的得2分;投标文件编制无缺页、串页,按流水码编制页码,页码号编制在报价文件右上角,得1分;否则得0分。2.00合计100.00二、评审原则及程序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五、评审”。三、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单位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一、 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 2.3 “谈判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省政府采购中心。2.4 “货物”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5 “采购文件收受人”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的潜在的报价供应商。2.6 “供应商”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报价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 满足采购文件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3.3 联合体参加报价的规定。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3.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价。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货物及伴随服务供应商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5.报价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采购单位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7.1谈判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报价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7.2现场踏勘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应在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采购单位,谈判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答复。答复将以公告的方式公布。二、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的构成8.1第一部分:采购文件正文部分8.1.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8.1.2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8.1.3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8.1.4评审方法8.2第二部分:采购文件附件部分8.2.1供应商须知8.2.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2.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8.2.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8.3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与“采购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为准。9.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谈判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9.2谈判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3 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是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报价文件10.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0.3报价文件语言。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报价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1.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12.报价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报价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谈判报价13.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谈判报价无效。13.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和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谈判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13.3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3.4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报价。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报价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报价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3.5对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报价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单位有权按照供应商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4.报价函格式、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14.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函。14.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报价一览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4.3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货物价格、运保费、税费及其它费用等。14.4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4.5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报价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4.6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报价的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供应商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5.2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关于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证明除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说明外,还在交货时由提交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16.3 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等。17.谈判保证金17.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17.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现金三种交纳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对于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汇入或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17.3谈判保证金汇出人、报价文件领取人、报价登记人和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省政府采购中心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谈判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至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17.4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17.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省采购中心在收到报价提供的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原件后,退还谈判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7.6供应商谈判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17.6.1以供应商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7.6.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17.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7.1在报价函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的;17.7.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7.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报价有效期18.1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8.2在特殊情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省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修改报价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件的其它内容。19.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报价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报价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谈判小组的评审和报价文件存档需要。19.2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3报价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19.4报价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报价文件的递交20.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20.2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20.3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鉴。20.4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报价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21.报价截止时间21.1供应商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报价文件。省政府采购中心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1.2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2.迟交的报价文件省政府采购中心拒收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文件。23.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省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撤回”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23.4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即从竞争性谈判开始之时起),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23.5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谈判报价,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报价的,除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评审24.竞争性谈判24.1省政府采购中心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24.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评审小组审核报价文件,包括供应商名称、修改报价文件的通知、报价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以及报价一览表要求的其它内容。24.3供应商在报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24.3.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报价文件的;24.3.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24.3.3未领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的;24.3.4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5.谈判小组的组成25.1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工作。25.2与谈判报价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25.3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谈判小组职责。26.谈判26.1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与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谈判中谈判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确保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轮数,要求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原则上不超过3轮的报价,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应当享有相同的报价权利。26.3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认为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6.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7.报价文件的初审27.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资质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7.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7.2.1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7.2.2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7.2.4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27.2.5 谈判小组审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7.3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27.3.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7.3.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3.3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7.3.4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报价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7.3.4.1 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7.3.4.2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7.3.4.3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27.3.4.4供应商串通报价的其它情形。27.3.5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时属于无效报价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7.4报价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7.4.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7.4.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报价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8.报价文件的澄清谈判小组对于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9.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1综合评分法29.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1.2谈判小组依照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报价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及以上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后用算数平均的方法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以下时,用算数平均的方法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9.2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0.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0.3评审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31.1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1.2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32.1谈判开始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报价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2.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采购单位或省政府采购中心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33.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供应商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成交供应商。34.资格后审34.1谈判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34.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报价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谈判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34.3谈判采购单位将按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它候选成交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35.省政府采购中心宣布废标的权利3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省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35.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2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6.成交通知书36.1 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2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7.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1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7.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 他38.履约保证金38.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单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8.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现金方式提交。38.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采购单位或省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不计利息。 39.询问和质疑39.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39.3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4 采购单位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者质疑,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9.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0.最高限价项目各包谈判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谈判报价均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报价无效。41.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文件附件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报价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附件3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委 托 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 制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等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3、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文本中[ ]是选择内容、( )是选择事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选项的应在( )中填写序号。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4、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增加或者减少的调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未尽事项进行补充。对特定财物保管、车辆管理服务、特约服务等另行签订合同。补充的内容及另行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的规定相抵触。5、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释,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 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甲 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名 称: 代 表 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物业服务企业)名 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服务项目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 [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 [公寓] [别墅] [办公] [商业]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建筑面积: [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查验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第四条 物业服务要坚持“同质同价”原则。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五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 墅]: 元/平方米/月; [办 公 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 所]: 元/平方米/月; [其他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别 墅]: 元/平方米/月;[办 公 楼]: 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 所]: 元/平方米/月;[其他物业]: 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每季] [每半年] [每年] ,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 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第十条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的空置房,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全额交纳。第十一条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第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业主房屋装修、装修垃圾清运等费用按《业主公约》有规定执行。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机动车位等收益,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第十六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扣除合理成本后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使用: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3、业主大会表决。第七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6、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八章 物业管理用房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 间、 平方米,位于 ;其他用房 间、 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履行管理用房的维修义务。乙方擅自改变其用途,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及时移交给甲方。第九章 合同终止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第十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除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三十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 方式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申请仲裁。第十二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第三十四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省政府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第三十七条 其他约定: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1采购文件;3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 3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7.5成交通知书;3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