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公开拍卖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财政局公开拍卖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各拍卖公司:
为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和国有土地交易行为,保证国有资产和土地的保值、增值,在处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交易过程中能高效、廉洁地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土地交易中委托拍卖的相关规定,开远市财政局对承接以下两个资产处置事项的拍卖公司进行公开谈判选定,现将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YCG2013-1037
二、采购项目:开远市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采购(含买、卖双方)
三、拍卖服务项目情况说明
此次采购拍卖服务的拍卖公司,仅针对以下两个资产处置事项的拍卖业务服务:
1、开远市中和营镇农贸市场内公共租赁住房商铺,面积2938.88㎡,评估价值1207.4万元。
2、开远市中和营镇马者哨村木材综合厂:面积4446.69㎡,评估价值126.97万元。
四、谈判时间:2013年10月25日上午9:00时
谈判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环城南路16号四楼)
五、报名条件
1、注册地在云南省红河州的拍卖公司;
2、投标企业拍卖师两人以上(至少2人);
3、投标单位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2、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四楼)
七、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务联系人电话。
八、投标须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
1、公司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原件,机构代码证原件;
2、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单位投标日必须单独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九、投标单位谈判时应提交的谈判材料及装订顺序:
投标单位须将投标资料装订成册,投标材料封面如附件一,共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订顺序如下列示:
1、投标佣金费率报价表(格式如附件二)
2、公司的基本情况(名称、人员、组织结构、住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公司章程);
3、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开户许可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印鉴);拍卖行业协会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省国土资源厅推荐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机构的通知复印件;
4、提供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不低于两名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和从业资格记录复印件;
5、提供本企业有符合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6、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7、近三年委托拍卖房地产业务成功案例3至4个;
8、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十、评选程序说明
1、由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七家单位成员组成谈判小组;
2、现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进入评选程序;
3、谈判报价共进行两轮,提交的谈判材料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到场谈判时提交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表由组织机构现场提供),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单位进行谈判后,按综合评判标准审核确定中标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发放中标通知书;
4、中标结果在“红河州财政局”网上发布;
5、由开远市财政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在谈判前提交壹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编号,保证金金额数量和投标单位名称。
2、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当日交市财政局作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行完毕后财政局无息退还中标单位。
采购单位:开远市财政局 电话 ****-*******
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 *******
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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