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企石镇教师发展中心)修缮工程定点议价 招标公告

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企石镇教师发展中心)修缮工程定点议价 招标公告


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企石镇教师发展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企石镇教师发展中心)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169494

(三)预算金额:447,396.82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工程周期:25日历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2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工程量清单:162*****07372.pdf%20">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设备采购:教师准备台2台、PP通风药品柜37张、仪器柜48个、水槽2个、通风操作演示柜1台、毒品柜2台、易燃品柜2台、强酸强碱储存柜2台、仪器小车1个、通风系统设备安装1套。装修类:建筑面积:175平方米,新建独立药品室隔墙60平方米、扣板天花175平方米、led灯盘18套、墙面粉刷彩色ICI油漆295平方米、地面铺设PVC地胶175平方米、安装不锈钢门2扇、窗帘盒30米、原设备拆除搬运1项。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08月12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邓汉权 ********

采购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企石镇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0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发展中心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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