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水冷冷水机组、风冷式冷水机组、电压缩式冷水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水冷冷水机组、风冷式冷水机组、电压缩式冷水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水冷冷水机组、风冷式冷水机组、电压缩式冷水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水冷冷水机组、风冷式冷水机组、电压缩式冷水机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1-*******;交通银行编号:CGXM********05001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水冷冷水机组、风冷式冷水机组、电压缩式冷水机组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地块位于联航路以南、召楼路以西、万泰路以东、联川路以北。总用地面积78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36.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4330平方米,地下面积4506.1平方米。
工程分为1号楼(运营管控楼及综合楼),2号楼(数据机房、冷冻站及ECC),3号楼(柴发动力区及110KV用户站)等多个单体。
2)本次招标范围: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水冷、风冷冷水机组及水源热泵机组包括且不限于供应、安装、吊装、二次驳运、就位、接线、调试、检测、测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保养及配合通过相关单位验收等工作内容。
3)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4月29日至2022年7月25日。水冷冷水机组、风冷冷水机组、电压缩式冷水机组计划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机组供应、安装、吊装、二次驳运、就位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且水冷冷水机组、风冷冷水机组、电压缩式冷水机组供货周期须符合总包单位进度计划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冷水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两者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所投冷水机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明确授权方、被授权方、项目名称)。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投标人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8月12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15@qq.com,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大柏树支行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5@qq.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28号岚桥国际大厦6楼会议室一。
1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28号盛泉大厦19楼
联系人:方钦钦
联系电话:173*****466
电子邮箱:********15@qq.com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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