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050-2
2013-ZS749-2T 厦门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第七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2013-ZS749-2T(2013长乐财购计[050-2]号)
2、招标项目内容: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第七中学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中央空调系统采购 | 空气调节设备 | 校园建设 | 1套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长乐市第七中学 | 陈主任/138*****663 | 长乐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10-18至2013-10-25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联系人: 小苗
6、联系电话:
159*****747、
****-******** 传真:
****-******** 公司网址: - E-mail: -
7、投标人资格: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报价人所投多联空调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3)报价人所投多联空调须通过国家3C认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报名方式如下:⑴ 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⑵ 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谈判的项目名称及谈判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未购买谈判文件并履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报价。⑷递交报价文件时报价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
8、投标截标时间: 2013-10-28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3-10-28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开户名称: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2 9470 1001 0001 0257
厦门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3-10-18
长乐市政府采购谈判文件招标编号:2013-ZS749-2T批 复 号:[2013]长乐财购计[050-2]号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采 购人:长乐市第七中学采购代理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采购货物一览表…………………………………………………………………4第二章报价人须知………………………………………………………………6报价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12二、谈判文件……………………………………………………………………13三、报价文件的编写……………………………………………………………14四、报价文件的提交……………………………………………………………17五、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18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2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7第五章报价文件相关格式………………………………………………………31注:本采购文件共48页,请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采购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第一章谈判邀请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中央空调系统采购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1.项目编号:2013-ZS749-2T2.谈判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货物一览表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未购买谈判文件并履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报价文件时报价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纸质或电子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5.谈判采购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月日 :(北京时间)7.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开标大厅。报价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8.谈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9.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谈判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10.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会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报价人及时关注。a)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b)长乐市政府采购网(http://fzcl.fjzfcg.gov.cn)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7楼(邮编:361004)福州办事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电 话:
****-******** 联系人:小苗传 真:
****-******** 电子信箱:
********5@qq.com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2 9470 1001 0001 0257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附:采购货物一览表合同包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报价保证金(元)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一中央空调系统1套8500008500详见附件一交货地点:长乐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货到现场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付款方式:货到现场付款50%,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后付款45%,余下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于货物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做为合同生效构成前提要素。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书面承诺如获成交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备注:报价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成交授予以合同包为单位。附件一: 序号类型数量规格参数1一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3制冷量:5.6kw风量≥780m3/h噪音≤39dB(A)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2两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4制冷量:4.5kw风量≥750m3/h噪音≤39dB(A)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36制冷量:5.6kw风量≥750m3/h噪音≤39dB(A)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4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21制冷量:7.1kw风量≥1000m3/h噪音≤45dB(A)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58制冷量:8.0kw风量≥1140m3/h噪音≤45dB(A)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68制冷量:10.0kw风量≥1800m3/h噪音≤46dB(A) 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72制冷量:12.5kw风量≥1800m3/h噪音≤47dB(A)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87制冷量:14.0kw 风量≥1800m3/h噪音≤47dB(A)标配内置提升泵扬程:≥1100mm9多联式室外机1制冷量:56.0kw 制冷功率≤17.0kw 制热功率≤16.0kw 风量≥16000m3/h IPLV(C)≥5.0103制冷量:73.0kw制冷功率≤22.3kw 制热功率≤20.6kw 风量≥25000m3/hIPLV(C)≥5.0111制冷量:78.0kw 制冷功率≤24.2kw 制热功率≤22.4kw 风量≥27000m3/hIPLV(C)≥5.0121制冷量:84.0kw 制冷功率≤28.3kw 制热功率≤26.0kw 风量≥27000m3/h IPLV(C)≥5.013一拖一分体式基站空调1节能型基站单冷空调(外形柜式),制冷量≥7.59KW,制冷额定功率≤2.3KW,室外机送风量≥3267m3/h,室内机循环风量≥1700m3/h,温度控制范围:17~35°C,室内机噪音≤58dB(A),电源:380V 3N~50Hz 注:★1、以上空调设备参数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采购要求的视为报价无效。★2、以上所有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且设备具备3C认证及最新一期节能认证,否则视为报价无效。★3、本采购设备直流变频空调机组的IPLV(C)值≥5.0;制冷量、制冷功率、IPLV(C)值须与“中国能效标识网”公布的数据一致,否则按提供不真实的报价资料作报价无效处理。第二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报价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长乐市第七中学项目内容: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项目编号:2013-ZS749-2T23.1报价资格标准:(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报价人所投多联空调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3)报价人所投多联空调须通过国家3C认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311.1报价有效期:谈判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无效。4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开标大厅接收人:小苗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月 日:(北京时间)512报价保证金数额为: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报价人的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等形式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保证金以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可以转帐、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汇票,不直接接受现金。退保证金不以现金方式。6评审标准和方法: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本项目以最低评审价法进行,由评审委员会经综合分析、比较、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并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按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评审价格最低的为合同包第一成交候选人, (若评审价格相同,则按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交货期、付款方式的顺序进行比较,(前一项仍然一致,才进入下一项评审)从优到劣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评审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1.产品技术规格、材质等技术要求;2.交货时间;3.交货地点;4.付款方式;5.售后服务承诺;6.报价。评审备注条款: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无效。2、根据财政部及其他国家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对于列入最新期的非强制类《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改委与财政部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保部与财政部颁布)等清单内的投标产品给予一定评审优惠(投标产品同时列入国家级、福建省级同类清单内的,不重复优惠)。以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或清单发布部门发布在其官方网站的对应型号清单节选及提供制造商取得的对应型号证书作为优惠依据。具体办法如下: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④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3、根据榕政综〔2013〕154号文件的规定,对列入(榕政办[2012]171号)文件目录内的福州名优地产品,在评审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按名优地产价格占投标总价的权重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部分=同一合同包内名优地产品报价×(名优地产品报价÷所在合同包报价)×10%。4、报价人所投产品为以上(1)至(3)点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清单目录的节选及投标型号的对应证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人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对列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等清单的投标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计算出上述产品在该合同包中的总价格。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的,视为产品没有列入清单中。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交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产品清单》,并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6、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项目单个合同包内采购项目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投标产品主件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对该单一品目或投标产品主件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本项目为单一品目。7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省物价局(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人缴纳成交服务费。823.1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长乐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9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货物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每个品目号)的报价无效。1013.1报价人须递交按 “报价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报价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价格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报价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人还应提供报价文件的电子版(doc格式)一份,并封装在报价文件正本中。11本次采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报价。所谓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1217.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废标条款):见本须知17.3。13特别声明:(1)报价文件中的所有证明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应在有效期内,若需要年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检且具有年检记录,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证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证明文件、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原件备查。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报价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报价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3)报价文件涉及报价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报价人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4)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对报价人不利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将以低标准进行评审(若成交签合同时将按高标准执行)。1410特别提醒:报价文件的谈判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须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报价,否则将视为报价无效。15一、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无效报价)条款列如下:(1)本须知3.3、3.4、3.8、8.1、8.5、8.6、8.7、10.2、11.1、12.6、13.1、13.7、13.8、14.1、14.2、14.5、14.7、17.2、17.3.1、17.3.2、20.3、20.5条款。(2)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做为合同生效构成前提要素。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书面承诺如获成交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其报价无效。(3) 本次报价货物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视为报价无效。二、本项目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采购失败:(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长乐市第七中学2.2 “采购代理人”系指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3 “报价人”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报价文件的供应商。2.4 “货物(或产品)”系指报价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报价人3.1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资格标准要求且已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报价人。3.2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份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报价人有责任对以上3.3和3.4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将视为报价无效。3.5 报价人和报价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设计、销售、安装及运维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3.7报价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3.8报价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人视为报价无效。4. 谈判费用4.1 报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组成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谈判邀请⑵ 报价人须知⑶ 谈判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⑸ 报价文件格式5.2本谈判文件中所列的工艺、图纸、材料和设备的专利、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标准、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等要求仅系说明并非限制。报价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必须高于或等于本文件要求,并在《投标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中做出详细说明。5.3除非有特殊需要,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报价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 谈判文件的澄清6.1报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视情况在谈判截止时间7个日历日内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报价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送达采购代理人。6.3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报价人在谈判截止日期三天前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谈判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7. 谈判文件的修改7.1至谈判截止日期前7日,采购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报价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但本须知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报价人在准备报价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报价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报价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各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各报价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资料若在谈判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谈判响应;若在谈判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报价人可对采购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对每一合同包中的货物拆分投标。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和每一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谈判项目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项目实施、运输、采购保管、安装铺设、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保险、售后服务、招标服务费、安装铺设所需的线材、维修所需的工具、备件及清单、随机赠品、促销品、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8.3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的损失。8.4报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谈判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8.5谈判项目有品牌及规格型号的应与国家规定部门核发证件上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相一致。报价人提供评委无法认定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要求。8.6报价人对谈判要求应该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对本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采取文字叙述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凌两可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要求。8.7报价人随同报价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要求。8.8报价人应详细说明其谈判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用途、产地、制造商名称,售后服务、交货期等。8.9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9. 报价文件的语言9.1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报价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否则将不予采纳所引用的内容。9.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报价部分10.1.1.报价书10.1.2.报价一览表(注:报价人应准备报价一览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要求填写,另一份只须盖章签字,不须填写具体内容,待谈判结束后用于报价人做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10.1.3.节能、环境标志、中小企业证明资料10.2技术商务部分10.2.1.报价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10.2.2.技术偏离表10.2.3.商务偏离表10.2.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10.2.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10.2.6.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10.2.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0.2.8.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0.2.9.中小企业声明函10.2.10.报价保证金提交说明函10.2.11.退还报价保证金申请函10.2.12.谈判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特别提醒:报价文件须分为谈判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未分开密封装订的视为报价无效。11. 报价有效期11.1报价文件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报价人应在采购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报价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报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报价保证金12.1 报价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报价人应在提交报价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人缴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报价保证金。12.3 报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报价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报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自己的账户或自己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报价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12.5报价人在交纳报价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金额交纳,不得多交或少交,并在办理交纳手续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若因多交、少交或未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而引起查询不到,其后果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2.6未按规定缴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2.7采购代理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人以外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12.8成交人在全额缴纳成交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凭购销合同退还报价保证金,采购代理人以电汇、转账方式原额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12.9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10退回保证金时报价人所提供的帐户必须是自己的帐户、开户名,否则不予办理,退回时将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12.11若成交人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成交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同时没收保证金。12.1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 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⑵ 成交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⑶ 成交人未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⑷ 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⑸ 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取消报价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报价文件的格式13.1报价人须递交按 “报价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文件分谈判报价标部分、技术商务标部分两册装订;报价文件的谈判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须分别单独密封包装。所有报价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报价文件的视为报价文件无效。报价人需提供报价文件的电子版(doc格式)一份,并封装在谈判报价标中。13.2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署,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代表)签署,盖报价人公章,并用报价人公章盖好骑缝章,相关证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13.6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报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报价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其报价无效。四、 报价文件的提交14.报价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的全部谈判报价标密封在一起、全部技术商务标密封在一起,并标明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采购货物名称及“谈判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字样。报价文件未密封完整将导致报价被拒绝。14.2 每一密封处均应注明“于 之前(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报价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署或盖章。报价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将导致报价被拒绝。14.3报价文件由专人送交,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至接收人。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报价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将被拒收。14.6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修改报价文件的,其报价被拒绝。14.8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15.接收报价文件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人接收报价文件。16.谈判小组16.1采购代理人根据谈判服务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由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报价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报价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报价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报价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处理,并被没收报价保证金。17.1评审委员会将对报价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如果报价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对报价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报价人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报价无效。17.3.2符合性和重大偏差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还将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二)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报价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报价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进行装订、封装(密封)的;(2)未按规定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签署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报价文件中有代签名、虚假签名、加盖虚假印章、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情况;(3)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4)报价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若允许联合体投标)(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6)报价内容与谈判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报价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8)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9)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1)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12)报价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报价文件组成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1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审委员会一致讨论确定。评审委员会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 谈判阶段和成交原则18.1谈判小组将邀请通过初审、且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前来进行一对一的谈判。18.2报价人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报价一览表)。18.3 谈判将采用相同的标准,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服务、其他优惠条件等与竞争性报价人进行谈判,之后综合谈判结果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争性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18.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不能保证报价最低的竞争性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18.5 报价人第二次报价18.5.1、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第二次报价。18.5.2、报价人的谈判(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评估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者成交为原则。18.5.3、第二次报价应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18.5.4、第二次报价仅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19.报价文件的澄清19.1 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 细微偏差澄清:报价文件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报价人在谈判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法定的澄清程序执行。无法补正或不允许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报价人的认定。19.3其他澄清: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须澄清情况。 20. 比较与评价20.1评审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谈判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等),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报价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审议。20.3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按评审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20.4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报价情况的认定方法和标准20.4.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单个合同包内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报价产品主件的,出现多家报价人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报价的,将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产品主件会在“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表明(若有)。出现上述情况,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报价人:(1)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各家报价人响应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报价人的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应明确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最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报价人为有效报价人。(2)如不同报价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评审委员会将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报价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20.5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报价无效的决定:⑴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⑵不同的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⑶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报价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谈判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报价人参加谈判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报价保证金、评审的;⑷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20.6评审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推荐出成交候选人。20.7 在评审期间,若出现合格报价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报价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1. 成交通知21.1谈判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人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采购代理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质疑。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选通知没有成交的其它报价人。21.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谈判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谈判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谈判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当报价人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提出质疑时,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人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人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报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报价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谈判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一、与本次谈判的相关要求1.1.报价须提供采购产品的详细清单及具体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数量等。1.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1.3.报价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全新原厂原包装,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1.4.报价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应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若有出现偏离的情况(包括正、负偏离)或无偏离情况均应做详细说明,并严格按本谈判文件附件《技术偏离表》格式逐条填写;若有负偏离而未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的将视为报价人虚假报价;若有正偏离而未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的将视为没有优于谈判要求。1.5.报价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二、技术服务要求(一)安装和调试1.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成交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2.货物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人负责。3.货物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当地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4.成交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时,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三、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1.报价人须提供所投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为一年的免费保修期,终身维护。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货物以保证采购人货物的正常运行。3.质保期后,成交人应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能在采购人提出问题后一日内给予答复,并在一周内派人到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4.报价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并设立维修服务机构,得以完成上述维保任务。报价文件中应列明售后服务网点的分布、人员(数量、职称、学历、工作经验、专长)、货物或配件(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使用年限等)情况等。5.报价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6.报价人应针对本次采购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应涉及:维护机构、人员、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培训计划、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费用、时间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费用、优惠措施等。四、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代理人通知的一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五、交货期、交货地点: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六、货物的检验、验收(一)检验依据:①谈判文件;②报价文件;上述标准若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二)检验程序:货物检验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与最终验收三个阶段。1.出厂检验:成交人在本合同货物交付给采购人后,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在本合同货物的使用期内,如果发现成交人交付的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和规格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采购人有权申请本合同货物安装使用地的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向成交人提出索赔。在合同履行各个阶段所发生的索赔协商期内,成交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中止。2.安装调试检验成交人在货物到货之前须提供一份详细的货物清单及验收方案报告。成交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所要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人一起对所验收的项目进行测试。货物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成交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并将检验记录提交给采购人。3.最终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双方按合同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三)验收各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署确认。(四)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七、专用工具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一套并附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内。八、备品备件成交人应随货物提供质量保证期间连续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并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应列出质保期过后每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有的话)及其价格清单,该价格不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九、付款条件: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本文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谈判文件、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签定地点: 乙方(成交人):签定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长乐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复号:),甲方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以下货物进行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小计交货期总价: 元整(大写) ¥:(小写)(合同总金额包含产品、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二、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三、供货清单供货清单:包括产品、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四、付款方式与条件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按照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开始供苗,采购人凭实际需求的数量开具给成交人的提苗单进行苗木结算。五、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六、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七、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质量保证期后成交人应承担以下售后服务:九、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十、违约责任(一)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一)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二)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三)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十一、违约终止合同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十三、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一)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约定(一)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谈判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备案一份,送采购代理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手机/电话: 手机/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价格部分/技术商务部分)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报价代表(印刷体):签署或盖章:手机:日期 :201年 月 日 目录价格部分1. 报价书………………………………………………………………………(页码)2. 报价一览表…………………………………………………………………(页码)3. 节能、环境标志、中小企业证明资料……………………………………(页码)技术商务部分1. 报价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页码)2. 技术偏离表…………………………………………………………………(页码)3. 商务偏离表…………………………………………………………………(页码)4.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页码)5.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页码)6.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页码)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页码)8.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页码)9. 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10.报价保证金提交说明函……………………………………………………(页码)11.退还报价保证金申请函……………………………………………………(页码)12.谈判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页码) 价格部分报价书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项目及服务的报价邀请 (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地址) 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份和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一份。1.报价一览表2.报价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3.技术和商务偏离表4.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8.提交本项目的报价保证金:合同包( )的金额为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4、如果我方发生谈判文件规定的关于没收保证金的情况,其保证金将被没收。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代表姓名、职务:手机: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序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全称数量单价小计报价保证金金额交货期合同包()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元整(大写)¥ (小写)。注:1.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2.交货期是指合同签定当日至所有货物安装可以交付采购人验收需要的工作日。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日期: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名优地产品统计表(若有)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名优地产品的情况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认证种类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总金额:本合同包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本合同包内属于福州市名优地目录内产品的报价总金额:注: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委)最新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环保部(或省级环保部门)最新公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报价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若单项货物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根据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之要求,该项货物的金额只能统计、计算1次。3.2统计、计算时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报价人资格或实质性响应证明文件的,如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必须在技术商务部分提供,报价部分可不必提供),并按要求准确统计、计算,否则不予认可。3.3提供相应型号清单节选及报价型号的对应证书。3.4若无货物属于上述各项清单目录产品的,则无需填写此表。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日期:二次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序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全称数量单价小计报价保证金金额交货期合同包()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元整(大写)¥ (小写)。注:1.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2.交货期是指合同签定当日至所有货物安装可以交付采购人验收需要的工作日。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日期:节能、环境标志、中小企业证明资料(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技术商务部分报价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苗木名称规格数量苗木的质量、规格、养护等情况的详细描述:注:报价人应写明所有苗木的质量、规格、养护等情况。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 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技术性能要求报价货物技术性能响应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偏离详细说明注: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技术部分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谈判规定的商务要求响应的商务要求偏离详细说明注: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 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第合同包货物报价,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谈判中(项目编号:),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成交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并在我方货款中扣除成交服务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 报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项目编号)谈判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提供谈判文件“谈判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报价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 报价人的资格声明1.报价人概况: A.报价人名称:B.注册地址: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报价人资格且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3.3至3.4条款规定的要求。3.最近三年报价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下附件。5、谈判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报价人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姓名)为报价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签约等。报价代表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报价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粘贴处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 期: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经营活动经国家行政许可的证件(或证明)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报价产品的经营活动经国家行政许可的 证件(或证明)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1、谈判文件针对报价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在本附件中必须一一列明;2、所有证件(含证明),若需要年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检,提供的相关证件应具有年检的记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报价保证金提交说明函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谈判文件要求,我司向贵方帐户汇入(转入)以下金额款项作为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并附上转账凭证(电汇凭证); 序号合同包提交报价保证金金额(元)1一合计报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退还报价保证金申请函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合同包的报价,我方以(同城转帐、异城电汇、现金银行缴款)形式向贵方帐户缴纳报价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因(成交、未成交),请贵公司将相关款项结清后给予办理退还,并退还到我方以下帐户中:谈判公司全称:开户行全称:帐号: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注:报价人退还保证金时,应将此函(加盖公章)传真至
****-********,采购代理人方按谈判文件要求第二章第12点要求给予办理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