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A、B、C、D、E1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A、B、C、D、E1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对“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A、B、C、D、E1地块)”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A、B、C、D、E1地块)
建设单位: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凤凰村九、十、十一组,四至范围:南至E2地块酒店,北至凤凰路,东至慧云一路,西至慧谷西一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酒店、办公、研发。
“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A、B、C、D、E1地块)”总规总建筑面积420613.17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78260.16平方米,其中:酒店用房建筑面积44977.26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962.15平方米,研发用房建筑面积177399.73平方米,办公用房37698.6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4099.81平方米,建筑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122.61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5138.29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37214.72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15349.38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4124.02平方米,地下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769.18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972.14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1.90,建筑密度30.67%,绿地率30.12%。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889辆,地上32辆,地下2857辆。非机动车位182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
总建筑面积1809.96平方米。
位于:A地块A1号楼一层,建筑面积177平方米;A地块A1号楼负一层,144.25平方米;B地块B7号楼一层、二层,建筑面积218.62平方米;B地块B7号楼负一层231.60平方米;C地块C5号楼二层,建筑面积181.87平方米;C地块C5号楼负一层,建筑面积200.52平方米;D地块D7号楼一层及二层,建筑面积189.80平方米;D地块D7号楼负一层,建筑面积218.67平方米;E1地块政商中心一层,建筑面积109.63平方米、E1地块政商中心负三层,建筑面积138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总建筑面积150.25平方米。
位于:A地块A1号楼一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B地块B7号楼二层,建筑面积30.25平方米;C地块C5号楼二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 D地块D7号楼一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E1地块政商中心一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年08月17日、2021年 08月 18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顺兴路100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年08月1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顺兴路100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在成都市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2020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或本年度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含);
(三)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或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上年度未被列入全区年度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
第二种递交方式——银行保函
第三种递交方式——保证保险
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旭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2)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分前凭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进账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换取收据,招标代理机构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此保证金的递交凭证(收据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因投标人未按上述按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持凭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分前,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此保证金的递交凭证(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因投标人未按上述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银行保函,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保险合同(或保险保函)的格式以保险公司格式为准,保险合同(或保险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险合同(或保险保函)的有效期限、保险公司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保险公司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持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分前,将由投标人与保险机构签订的已经生效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保函)原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此保证金的递交凭证(保险合同(或保险保函)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因投标人未按上述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保险合同(或保险保函),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凭招标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未中标单位,应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凭招标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七、投标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1 年08 月 13 日、 2021年 08月 16 日9:00-17:00分到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顺兴路100号报名。
(二)决定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1份,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查验原件后留存1份盖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存1份盖章的复印件),在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本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或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当前信用不低于B级截图(盖章1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或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上年度未被列入全区年度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原件。
(三)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上述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八、投标地点
评标中心名称:成都双流广都招投标代理服务中心
评标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长冶路122号华兴大厦附楼一楼
九、联系人:阳女士,联系电话:***-********。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0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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