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鑫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鑫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鑫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1年08月12日 15:56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鑫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受理姜春生申请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和鑫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该两案的破产管理人,并由同一管理人担任两案的破产管理人。

一、债务人概况

(一) 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G,注册资金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勇,公司股东为鑫业集团有限公司、林兰兰,其中鑫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林兰兰持股10%。公司住所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管理;市场开发建设;城市建设经营性项目投资开发;房地产投资;旅游投资;企业投资策划(以上投资项目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不含自营酒店业务);文化传媒服务(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停车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建筑材料销售等等。

据了解,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主要有:1.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鑫业中心”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约41000平方米,含地上19层,地下3层(执行中该建筑评估值约2.3亿元,第二次拍卖价为1.8亿元);2.位于江西省瑞金市的所开发项目“鑫业大厦”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含地上10层,地下1层。据了解,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外负债约3.3亿元。其中享有优先权的主要有:1.姜春生的建筑工程价款债权********.15元;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10157㎡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赣开市国用(2011)第119号)的优先债权数额为35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3.其他优先权,主要包括商品房预售中的按揭贷款抵押权等。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执行案件34件。

(二)鑫业集团有限公司

鑫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27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注册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勇,公司股东为林业霖、林兰兰,其中林业霖持股90%,林兰兰持股10%。公司住所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公司经营范围: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公路路基、路面工程、送变电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建筑智能化器材销售、设备租赁等等。

据了解,鑫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主要有:1.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赣州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赣州市峰凯建筑有限公司(持股100%)、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鑫业集团(江西)担保有限公司(持股60%、另40%由林兰兰持股)、赣州市章贡区鑫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瑞金市鑫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该公司已吊销)。2.其他:各类建筑施工资质。据了解,鑫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债务为约3.3亿元,涉及执行案件69件。

二、选任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在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进行报名,申报书须含《选任破产管理人申请报名书》(附件一)、资料及佐证材料。申报书材料应汇编成册后邮寄至本院金融庭或通过本院“收转发e中心”递交。申报日期截至 2021年8 月22日 17 时 30 分(以收到申报书为准)。

2.所提交的资料及佐证材料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水准,包括:管理人资质等级;拟任本案管理人团队人员中具有个人管理人资格的成员人数及证书;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机构或其拟任本案管理人团队的成员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编撰并公开出版的业务类书籍、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纸质刊物(有出版号)公开发表调研或经验类文章的具体情况(含作者姓名、篇名、发表载体、发表时间);在市级以上破产工作会议中发言的具体情况(含出席人员、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发言佐证材料等)。

(2)业绩经验,包括: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机构单独或与其他机构共同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或清算人办案情况(附法院文书,列表注明单独或协同办案、是否结案、每起案件处置债权总额等);机构中拟任管理人团队的成员是否具有多年房产类企业法律顾问经验。

(3)机构规模,包括: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含律师、注册会计师、个人破产管理人等)人员数量情况;在赣州市区能否提供会议室及容纳人数情况。

(4)初步报价,包括:机构初步报价(以百分比形式),是否同意提取部分管理人报酬投入赣州市企业破产案件援助资金池,并明确同意提取的比例。

(5)工作方案,包括:工作预案、管理思路;拟派常驻人员情况;管理人团队名单、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如何确保人员数量及质量;如何解决办公场所;经费是否有保障;在债务人后续工程完善的招商方面引进投资人的优势(需附佐证材料);参与本案的其他竞争优势;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3.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797-**************

电子邮箱:gzzyjrspt@sina.com(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此邮箱)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6号;邮编:341000。

(二)初选

本院金融庭接收申报书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在申报期限届满后10日内由本院按评分细则完成初评打分。申报机构为6名(含本数)以上的,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出5名申报机构进入复选(申报机构为3至5名的,选出3名进入复选;申报机构为2名的,2名均进入复选;申报机构为1名的,将另行组织选任工作),并将复选名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未进入复选的机构,可书面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对于申报机构的书面复议申请,将作出书面决定,并予以公示。

(三)复选

进入复选的机构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院门户网站公示。复选由本院司法技术处组织进行,由本院司法技术处将时间、地点、随机方式及相关要求提前通知进入复选的机构。复选过程以录音录像等形式记录过程并保存,在本院督查室的监督下以抽签或摇号等随机方式产生,确定一名管理人以及一名备选管理人,并由参加复选的各机构代表签名确认。

(四)结果公示

复选结果产生后,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院门户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在3日内下达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专业类别(任一符合)
破产管理人【一级】
破产管理人【二级】

标签: 管理 清算 地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