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民警实战训练基地消防维修、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南通市公安局民警实战训练基地消防维修、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南通市公安局民警实战训练基地消防维修、改造工程询价文件

招标人:南通市公安局警校

时间:2021年8月12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南通市公安局民警实战训练基地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2、招标范围: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灭火设备。

3、现场条件:民警实战训练基地办公大楼1-9层,除8层外,其余楼层均设有消防报警、喷淋、消火栓系统。现需将消控室主机移位至门卫室,对系统整体进行检查,并对损坏部位进行维修,使所有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项目地点:南通市开发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江海派出所南侧)

5、项目限价:维修改造限价人民币5万元。

由供应商结合现场情况自行编制投标报价单进行投标报价,此次工程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合同单价不随政策调整或其他任何情况而变化。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担任本项目改造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三、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自审计结束之日起一年后一次付清(无息)。

四、项目施工技术及安全要求

1、签定合同日期: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天内。

2、施工时间:自合同签定、并通知入场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造成工期延长的,承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则工期每推迟一天,处罚1000元;超过15天,每推迟一天,处罚3000元,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3、安全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人员中不得存在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验收要求:在接到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规定。

六、其他要求

1、新增消防系统设备要与原监控系统相兼容,并能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形成联动。

2、投标人需仔细踏勘现场,充分测算各项措施费用,承担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此价格为固定总价,中标后不再调整。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3、如果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和目标必须采购或安装的设施设备在清单中没有体现,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自行列入投标报价表内或统筹考虑在总报价内,结算时不予新增、签证或调整。

4、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4.1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因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4.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施工中所有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材料必须报验并得到甲方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4.4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0%款项结算。

5、合同补充条款 :

5.1投标单位必须踏勘现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自行根据可行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派驻现场的项目组成人员班子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每天不少于5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若检查时,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则罚款1000元/次,累计10次,则需退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5.2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送审数额的5%以外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超额部分按核减额的6%计取。

5.3现场拆除、清理、清运的费用(含相关手续费用)及措施项目费中的临时设施、脚手架等,中标人均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一次性包定,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拆除的材料发包人不再回收,由承包人自行处理,且已在报价中考虑。

5.4各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自行考虑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等措施项目费,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5.5承包人不得拒绝完成发包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5.6承包人在施工时须服从业主总体安排,不得影响相关单位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原有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5.7承包人如有违反或未完成招标文件、合同相关约定,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

七、投标要求

凡满足本项目上述需求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8月14日14时前至现场勘查,2021年8月17日14时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至南通市公安局(青年中路99号)1号楼724会议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资格审查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

(2)价格响应文件

投标总价报价单及清单明细(投标单位自拟)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副本各一份。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在两个包封中,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3、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由采购人主持,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参加。

(2)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在南通市公安局纪委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局采购办组织进行。

(3)评标标准与方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止一人时,则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4时00分。

(3)评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14时10分。

(4)评标地点:南通市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133*****017

南通市公安局民警实战训练基地消防维修改造工程询价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消防维修 训练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