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务地挂出[2021]064号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公告

清政务地挂出[2021]064号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公告

清政务地挂出〔2021〕064号
  经批准,受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山地,南至贸益废旧金属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园区道路,北至空地(详见测量图)。
(二)出让地块已完成征地,签订征地协议并已全额兑现征地款,征地方面不存在争议,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纠纷。宗地红线内地上有多栋厂房,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诺该地块挂牌出让后,拆除地上建筑物。该地块通路、给水、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含通暖气)已完成。
宗地
编号
GB00032
宗地面积(平方米)
19689.01
宗地
坐落
清远光电产业园
出让
年限
工业用地50年
容积率
容积率≤2
建筑
密度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米)
≤40
土地
用途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投资
强度
≥5333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8万元
起始价
1036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5日16时
基础设施配套
通路、给水、排水、通电
是否土地平整
排污设施状况
红线边未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暂无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方案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涂料制造;投产两年后年产值(营业收入)≥7500万元/公顷,年税收应≥375万元/公顷。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天内,向受让人按“净地”移交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4、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3日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3日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8012GB00032号地块挂牌时间:2021年9月1日9时至2021年9月15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光电产业园********8012GB0003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案卷编号:用地许可G2021-0106)、《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G2020-0069)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凭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了解。
  6、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7、联系方式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
  交易系统网址:http://gtzyjy.qyggzy.cn/portal/  
  联系电话:****-*******
  (2)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电话:****-*******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使用权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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